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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3.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7151781 上传时间:2024-12-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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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人寿临漳支公司仓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领用、环节平衡衔接。(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物相符。(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仓库管理人员纳入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第一条 外购物资到达后,仓管员根据

2、“商品验收单”填写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随即把“商品验收单”和“入库单”制成三份,一份由仓库保管员留底,一份交综合部备案,一份交给财务部。第二条 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综合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第一条 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领用,一律凭有公司主管经理签字的物品领用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交库

3、管人员,一联由各部门留存作为本部门物品使用依据。第二条 公司物品领用申请单由综合部统一印制,并建立台账,各部门使用完的申请单必须持原本到综合部申请兑换。第三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物品领用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并视其程度报告综合部和公司经理处理。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第一条 仓库设物资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保证入库、出库、物资相符。第二条 综合部每月必须对库存的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综合部并上报公司领导。如有损耗,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综合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

4、,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和实物相符合。第三条 要在保证物资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第四条 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第五条 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化学等物资,应放置合理地点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第六条 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第七条 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第七条 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综合部会同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第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综合部经理应负领导责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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