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概述
定义: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主要要点:责任主体:国家和政府 实施依据: 社会立法 实施手段: 国民收入再分配
保障目标: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的主要特征::保障性 社会性 公平性 互济性 福利性 强制性
最终责任主体:国家或社会 目的: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依法实施, 目标:为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性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社会保障的内容有:(1)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社会救助——基本收入维持、负所得税、住房补助、社会基金(3) 社会津贴——疾人津贴 、疾病照顾津贴 、工伤津贴、法定产妇津贴、法定疾病津贴 、住房补贴、儿童津贴、无劳动能力者生活津贴等
特点:(1)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2) 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3) 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
储蓄保险模式
典型国家——新加坡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创立于1955年7月。
保障功能:1养老保障功能——最主要功能2医疗保障功能——支付个人或家人的住院费用3购买住房功能——一大创新
中央公积金特点: 1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2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3 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采取以福利为主、社会保障为辅的原则4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 5 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
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发端于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令
美国社会保障仅限定在以下三个项目范围内:(1)向那些临时或永久失去收入的人和家庭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2)向在上述条件或在某种情况下接受保险金的人和家庭,向在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人提供医疗照顾的项目;(3)向一既定范畴内的所有儿童提供现金支付的项目 ;
中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构成
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基本保障
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
社会救助:国家与社会面向有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救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通常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方式,目标是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界定(1)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2)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时间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3)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4)采用收益者与雇用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5)目的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的稳定(6)待遇水平的确定与受保障者的收入水平直接关联,是收入关联制度(7)交费是受益的前提条件,供款与劳动者的薪资水平直接关联(8)解决劳动者未来的和不确定的风险
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实施和有关福利津贴,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服务需要并促使其生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相同点 (1)都是一种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 (2)在保障对象和性质上是一致的;(3)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4)都具有互助互济、分担风险、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维持经济繁荣的作用; (5)运作机理类同,如“大数法则”
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具有的潜在优势
• 政府有权征税以实现对社会性风险的保险
• 政府能够使几代人共担风险
• 政府可以对社会保障支出进行指数化调整
• 政府可以制定和调整精算原则和财务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原则 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保障范围的公平性 保障待遇的公平性 保障过程的公平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含义:社会保障功能是社会保障客观具有的内在能动功效。它具体可分为社会性、经济性
和政治性功能等方面。
功能: 社会性功能 经济性功能
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 社会补偿功能 社会稳定功能 社会公平功能
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功能 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优化劳动力配置,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社会保障的政治性功能
第二章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萌芽时期(十九世纪三十年代
英国在1601年颁布《济贫法》
保障内容:就业保障和财政补贴,兼有强迫劳动和福利救济 保障性质:恩赐性和惩戒性
英国在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原则:政府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种积极的福利举措。
意义:首次体现了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互济性及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十九世纪晚期)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德国在1883年制定了世界第一部《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
上述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
社会保障形成制度时期
标志:以美国罗斯福“新政”为代表
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颁布为标志
美国《社会保障法》特点(1)由联邦政府举办全国统一性的老年保险;(2)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办理失业保险;(3)由联邦政府资助和州政府举办老年人、
24社会保障充分发展时期( 20世纪中叶)
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
改革时期(了解)(20世纪80年代至今)
改革的背景(1)经济增长率低(2)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加剧(3)自然资源的不规则分配
(4)家庭结构的裂变
存在的问题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2国家财政负担严重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
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
改革方法:开源;节流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变迁
一、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形成与发展
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创建(1949—1956)国家—单位保障制的调整(1957—1968
国家—单位保障制责任中心的转移(1969—1985)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迈进(1986年以来)
国家——单位保障制框架与特色
特色: 国家负责 单位包办 板块分割 封闭运行 全面保障
二、转型时期的制度变革
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基本确立
三、两种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共性:国家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安排;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评估
一、社会保障评估的主要指标
价值取向与建制理念A价值取向:主张公平取向;主张效率取向;主张公平与效率兼顾
B理念:英国:济贫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德国:以“怀柔”政策化解工人阶级的反抗;美国:弥补市场“失灵”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价值取向与建制理念: 有效性 可持续性 适应性(时代适应性 国情适应性)
价值取向:将各种社会保障政策或措施看成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所固有的内容,再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追求公平至上。
建制理念:集体主义与平均主义
适应性分析背景:
1 建国初期,受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影响 2受严重的城镇失业问题与乡村灾荒问题影响 3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
第三章 社会保障理论思考
第一节社会保障水平分析与评价
一、社会保障水平的概念: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它是衡量、体现社会保障程度的重要指标 。
社会保障水平特点:粘性或者刚性特点 动态性特点 适度性特点
二、社会保障水平的制约因素
1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2政治、社会结构3制度年龄与人口结构4历史、人文等特殊因素
三、社会保障水平倒U型发展理论
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到现在,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即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呈线性上升趋势。但是,持续上升的社会保障水平给本国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并且随着中产阶层的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应当无限制的上升,社会保障水平在发展到一定限度后就会稳定发展,到一定时期后还会逐渐下降。
第二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分析
三、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
(一)公平是主要核心目标
1.保障范围的公平性 2.保障待遇的公平性3.保障过程的公平性
(二)效率为次要目标(三)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第三节 社会保障主体中的政府与市场职责界定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作用
1政府可以运用社会保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2政府承担社会风险能力高于市场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弊端1无法反映消费者的偏好2 权利义务不对等3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的低效率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可以分为三种“理想模型”:包办、主导和不干预。
三、政府与市场在社会保障领域中职能的重新定位
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1道德责任政治责任2法律责任3管理责任4监督责任
社会保障中的市场责任;市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起到的是基础调节作用和补充作用。主要包括:通过专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机构,发展适合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金融创新,以增加基金的收益率;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政府行为的低效率,提高管理质量等
市场失灵的表现1经济外部性2公共物品3垄断4信息不完全
第四章 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
一、社会保障基金概述
含义: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 • 强制性 • 专项性 • 广泛性 • 增值性 • 互济性 • 储存性
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 社会救济基金 社会优抚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的作用:(1)发挥基金的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2)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的安定;(3)发挥保险互济的作用,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三、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现收现付制 基金积累制 部分积累制
现收现付制:利用目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为现在的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以支定收,略有节余
优点:以支定收,只需考虑短 期资金平衡,不必承 担长期风险。
缺点:当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发生变化或者经济发生动荡时,会增加现有人口和劳动力的负担。
基金积累制:首先算清楚在某项社会保险上,劳动者在将来享受保险待遇期间所需开支的费用总额,然后将其按照平均比例分摊到劳动者整个就业期间。
优点:可以对付可预见的和未能预见到的风险。缺点:积累的基金要承担保值增值的风险。
部分积累式:将现收现付式和基金积累式实行有机结合,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现收现付,另一部分积累。
特点:结合了现收现付式和基金积累式的优点收费率分阶段调整,费率相对稳定,储备金 可既可应付意外支出又可用来投资。
四、影响基金筹资模式的因素(1)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的支出特点。
(2)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3)筹资模式的选择需要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收付管理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1.用人单位缴费(税)2.受保人个人缴费(税) 3.国家(地方)财政
拨款或补贴等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方式(1)企业全部缴纳(2)政府全部缴纳(3)个人全部缴纳 (4) 企业缴纳与国家资助(5)个人缴纳与国家资助(6) 个人,企业,政府三方共同负担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原则:(1)公正性原则 (2)风险覆盖原则 (3)相关性原则
第三节 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
基金运营重要性(1)满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2)投资收益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来源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1)安全性原则;(2)收益原则(3)可流动性原则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0)购买政府债券(1)存入银行(2)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3)进入资本市场购买股票(4)进入国际资本市场
第四节 社会保障管理
一、社会保障含义:社会保障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由国家和政府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组织社会保障的专业人员,对各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体系 管理内容 :(1)行政管理(2)基金管理(3)对象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1)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面临困难(2)隐性债务较严重(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混乱
三、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类型:集权制管理 分权制管理 统分结合的管理
第五章 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内涵:社会统筹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涵:个人账户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部分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人预缴专款储蓄”的养老保险形式。
(三)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筹资模式的适应性(1)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增加了劳动者自我保障的程度,将逐步降低社会统筹的替代率水平(2)通过社会统筹实现社会再分配功能 (3)使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从单一的“以支定收”、“现收现付”转向部分积累制(4)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转移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能促进劳动力流动 (5)“统账结合”筹资模式,在承认和保留个人的一部分既得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增加了制度的弹性和适应性。
做实个人帐户的必要性:(1)统账结合模式的内在要求;(2)个人帐户的纵向积累;(3)个人账户的私有性与便携性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结构及费率水平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资的来源和结构(1)企业缴费: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最基本的来源,一般是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提取,由企业的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2)个人缴费:国际惯例为雇主、雇员各缴一半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加,最终达到个人缴费比例为其工资基数的8%。 (3)政府的财政补贴
政府财政补贴的主要形式:(1)让税(2)让利:(3)补助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1)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率亦称缴费率 (2)缴费率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总额的比例 (3)缴费率的实质是确定它占企业人工成本的比重。
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因素: (1)工资水平与养老金替代率水平(2)赡养率:离退休人数与在职人数之比(3)平均征缴率(4)平均余命(5)养老保险覆盖面(6)统筹层次(7)基金的积累率 (8)基金的投资回报率(增值率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水平的合理界限(1)费率水平对资源配置的影响(2)费率水平对征集效率的影响(3)费率水平对就业的影响
我国现行政策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1)企业缴费率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 (2)个人缴费率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8%
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依据:(1)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和身体状况(2)养老保险津贴支付的经济基础(3)社会失业率状况(4)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家庭对老年人的保障程度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及其实施中的问题:(1)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偏低与人口寿命延长的矛盾。统计结论(2)非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密集地发生于转轨时期的国有企业(3)女干部和女工人退休年龄不统一引发劳动争议 (4)社会保险制度自身的缺陷为提前退休行为提供了可能性
我国有关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对策思路:(1)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择机统一女职工退休年龄。部分国家退休年龄政策调整情况(10国)(2)实施在精算基础上的弹性退休政策(3)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 (4)破产企业应一次性预留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用
最低缴费年限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最低缴费年限偏短。 其二,缺乏激励机制。
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
具体措施:按缴费年限适当增加计发比例,如,缴满15年后每多缴费1年,增加基础养老金比重。
基本目标: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促进参保人员督促企业共同缴费,强化个人缴费责任,减少故意中断缴费现象。
考虑因素:代际负担相对均衡、避免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及缺乏统盘考虑的短期行为。
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路径与措施:一是对利益受损或受益程度高的城市或地区,通过财政渠道适当给予补偿或调节; 二是采取渐进式统筹的方式,通过先建立省级统筹调剂金的方式过渡,逐步达到省级统筹的“四个统一”。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条件:其一,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进入成熟、规范运行阶段。 其二,全国范围内,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有大体接近的恩格尔系数和大体相同的目标替代率。 其三,计算机在全国联网运行,管理水平大大提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迫切性和必要性(1)农村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贫困化问题突出(2)家庭养老功能严重弱化(3)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替代率可以根据不同的工资基础来计算,它有时指养老金占退休者最末一年工资或若干年内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第六章 失业保险
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失业特点: 一是在劳动年龄之内; 二是有劳动能力;三是有就业意愿; 四是没有找到任何职业。
(一)失业类型 : 摩擦性失业 技术性失业 季节性失业 季节性失业 周期性失业
失业的辨证治理措施:其一,全民共同努力创造就业机会。其二,建立健全失业的调控机制
二、失业保险的类型与特征(1)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失业保险的双重职能: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
失业保险的类型:1、强制性失业保险2、任意性失业保险
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制度属于一种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有三个来源: 一是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 二是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 三是财政补贴。
(三)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1)把化解企业冗员作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 (2)把解决隐性失业、结构性失业作为失业保险的主要制度功能 (3)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功能优化为依据,重点扩大覆盖面,纠正机制错位 (4)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管理
失业保险津贴给付标准:(1)失业保险津贴的厘定,以失业者的投保费为依据,但是,应视各国具体情况而定; (2)失业保险津贴不低于失业者原有工资的50%(第75届国际劳工大会建议改为不低于失业者原工资的60%) (3)失业津贴有上下限。上限是不超过失业前的工资收入;下限是高于社会救助的标准。
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
等待期限:确定失业保险津贴开始给付的期限。 这样规定有两种意义:有助于防止冒领失业保险津贴的行为;有助于减轻管理上处理大量申请小额失业保险金的繁琐负担。大多数国家的
等待期为3~7天。
给付期限:是指失业者从开始领取失业津贴,到领取期限延续的终止。
第七章 医疗保险
含义:它是指以立法形式通过强制性的规范或自愿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并为该人群的每一成员公平地分担,对由于疾病引起的纯粹以补偿医疗费用为目的的一个险种,它属于是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分支。
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 (1)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性特征 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强的险种 (2)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3)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
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原则(1)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一般实行机会均等原则(20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制度 (3)遵循“危险共同分担”的保险机理
社会医疗保险的复合性功能 (1)促进生产力提高 (2)缓解贫困,促进社会公平 (3)促进国家整体发展
导致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膨胀的因素 1人均收入水平提高 2人口总量增长和人口结构的变化 3疾病谱和死因构成的变化 4医疗科技进步 5医患双方道德风险诱致
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界定:“三性” :一是必需性 二是有益性 三是经济性
五、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一)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特点 1费用支付与医疗服务的享受相分离 2参保人员与受益人为同一人 3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单位之间的医疗费用偿付关系是一种依照法律而形成的契约关系 4限量医疗费用偿付
(二)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制度的功能
一是补偿功能 二是控制功能 三是配置职能 四是导向职能
(三)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预付制:即医疗服务提供方在提供服务之前就同医疗保险机构商量好一个相对固定的付费标准进行付费。如按住院日标准付费、按门诊人次付费等等。
后付制:即在医疗供方提供医疗服务后,按照一定收费标准支付费用的方式,其典型方式是按服务项目付费。 按服务项目付费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根据约定保险的医疗单位定期上报的医疗服务记录,按医疗保险合同规定向约定医疗单位支付其发生费用的过程。
一体化制:即社会医疗保险的承担方和医疗服务提供方联合为一体,既收取医疗保险费,又提供医疗服务。 医疗费用的支付表现为一体化机构内的预算和支出。
六、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
医疗保险的改革目标:(1)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 (2)宏观经济效益:医疗费不能超过国家资源的一定合理比例; (3)微观经济效益:提供的服务必须在低成本基础上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使受保人满意
基本医疗保险内容的界定 (1)基本药物(2)基本技术(3)基本服务(4)基本费用
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的“共济账户” 规避道德风险的三种方法 (1)“起付线法”亦称为“扣除法”(2)“封顶法”亦称“最高保险限额法”(3)“共付法”亦称为“按比例分担法”
起付线法是指参保人发生医疗费用后,首先自付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超过此额度标准的医疗费用才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这个自付额度的标准即为“起付线”。 起付线法在医疗费用控制中起到“门坎”作用,其功能:
一是防止因信息不对称,接诊时医患双方在疾病严重程度上的弄虚作假;
二是制约或限制一部分非必需的医疗需求,达到事前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消费行为;
三是减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处方的审核以及支付的工作量,降低管理成本。
封顶法是指的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达到某一个规定额度后就停止为其支付费用了。 其依据是随着医疗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维护健康和维持生命的技术手段,已达到非常高深复杂的程度,形成技术无限可能性和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共付法是指无论发生多少医疗费用,参保人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自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费用。 参保人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分担比例可以恒定,也可以随医疗费用额度的变化而递减或递增
第八章 社会救助
一、社会救助与反贫困 社会救助的主旨是反贫困
1.何谓贫困 :作为经济范畴的贫困,不仅包括物质上的贫困,即缺少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且包括精神上的贫困,即缺少必要的劳动技能和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
2.贫困程度的衡量指标
(2)贫困深度:又称“平均贫困距”(Poverty gap),它是指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低于贫困线的比例(%)。这一指标可以用来估测贫困人口的收入位于贫困线以下的程度,或曰平均差距。
(二)贫困的成因及其恶性循环
1.贫困的成因 (1)家庭获得生产资料和转移收入的机会少能力低。 (2)就业机会少。 (3)人力资本匮乏,就业能力低下。(4)抚养负担和赡养负担重。 (5)抗风险能力低,突发事件造成收入下降。
(6)社会地位低。 (7)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
.反贫困的重要意义 首先,消除贫困会使原来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变成创造财富、促进经济增长的人力资源。 其次,消除贫困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再次,各类反贫困举措均强调提高贫困人口谋生的能力和增加谋生的机会,其收入的增长又会扩大市场容量和加速市场发育。
消除贫困的途径:(1)政府通过明智的社会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格局。(2)增加获得赚钱的机会和提高对机会的反应能力 (3)从产业政策角度实施的反贫困战略(4)劳动力流动与反贫困。
三、社会救助体系
(一)社会救助体系的分类 1.按照社会救助项目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救助和实物救助:2.按照社会救助项目的性质与用途相结合的标准,分为救助类项目和预防类项目。
(二)中国社会救助体系
1.救灾救灾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境。
救助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1救助式扶贫主要是分款入户,补贴到人,旨在从生活方面给予贫困者以钱物救助使其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亦称之为“输血式”扶贫; 2开发式扶贫则是通过一定的项目开发,利用当地资源使其自我发展,助其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向富裕道路称之为“造血式扶贫”。
3.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五保”是: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1.绝对贫困的内涵 绝对贫困又称生存贫困,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或其他合法收入,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生命的延续受到威胁。
2.相对贫困的内涵 相对贫困是指在国民收入的总额中,有一组人口所占份额相对处于最低水平、生活水平也处于最低层次的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
2.相对贫困线的划定①恩格尔系数法。②人口及收入的五等份测量法。③最低百分比法。④居民一般生活水准划分法。
(一)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 1.国家财政拨款2.社会筹集 3.信贷扶贫4.国际援助
(二)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2.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3.分散使用与集中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绝对贫困线的划定 绝对贫困线定位于不能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消费水平。绝对贫困标准的测定,是根据营养学的要求,按人最低生活每日必需的热量和蛋白质,折算于各种食品之中,再按食品价格计算出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支出标准。
第九章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功能与实施原则
含义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提供的物质补偿形式包括两大类:
一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永久伤残补助以及对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
二是通过及时的疗养和康复,使工伤者恢复体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工伤的特征及其危害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一般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由于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或与之相关的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死亡、劳动者身体的负伤或残废、职业病。
工伤在客观上具有不可避免性,其危害程度随社会发展而增加。
工伤事故是社会问题和劳动问题,而非劳动者的个人问题。
工伤保险的功能1预防工伤事故:2补偿工伤损失:3伤残(职业病)康复:4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生产
工伤保险的特征:其一,立法颁布,强制实施 其二,设立基金,统筹使用;其三,长期待遇与短期待遇相结合,保险与补偿相结合;其四,政府行为,注重社会效益
工伤保险的实施原则 1无过失补偿”原则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区别待遇原则 4直接经济损失为限额 5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
“无过失补偿”原则其一,工伤损失赔偿由企业负担并不以企业有无过失为条件,而以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基础; 其二,工伤保险津贴的给付以受伤害者事故前的工资收入、家庭负担、伤残程度和受伤害性质等为标准; 其三,因工伤致残或致死,应以年金的形式代替一次性的抚恤; 其四,强制性保险,确保被保险人应有赔偿,不受企业破产或停业的影响; 其五,雇主不承担直接理赔责任,而是由社会化工伤保险机构进行理赔,且一般无需通过法律程序和经法院裁决。
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以直接经济损失为限额的原则
直接经济损失:指劳动者因遭遇到工伤保险认定的伤害而造成的与其“第一职业”标准工资收入相关的损失,以及为消除伤害后果所需的必要开支,而对工伤造成经济上的间接收入损失,如兼职收入和其他业余收入等则不予补偿。
工伤保险的范围 1覆盖人群范围 2承保事故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2004)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04)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是,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急性伤害
认定工伤与非工伤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时间界限 (2)空间界限 (3)职业(业务)界限。 (4)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急性伤害除外 (5)法定特殊界限,应属于工伤的特殊情况。
(三)职业病的范围界定及其认定1、与生产过程有关的毒害 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有害因素 3、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不良造成的危害因素
职业病与其它疾病比较具有它自己的特点:(1)有明确的病因。 (2)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 (3)具有群体性发病的情况。 (4)具有临床特征。
三、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 (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3)工伤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金。
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1)物的因素:如设备缺陷;存在危险的生产工艺过程和作业; 2)人的原因:如不安全的作业方式;未经许可的作业;不安全的速度;(3)环境的原因:如照明不良或不充分;空气流通不良或不充分;噪音;温度不合适; (4)管理上的原因:如劳动组织不合理;机器设备的保养管理不善。
工伤预防的关键环节 1安全技术 2职业病预防与劳动卫生 3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1)改进生产工艺 (2)设置安全装置 (3)预防性试验和检验 (4)强化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
职业康复:是指综合运用现代医学、教育学、职业技能训练等措施,对伤残人员进行治疗、训练、教育,并以辅助手段尽可能补偿、恢复伤残人员丧失或削弱的生理功能,使一个残疾人恢复正常人具备的工作能力,以便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的功能: 一是使职业女性在生育时,能够满足其正常的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
二是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费用负担和男女平等就业。
生育保险的内容:1医疗服务 2产假 3产假期间工资4生育补助金:子女补助费、被抚养妇女的生育补贴
工伤归责的发展阶段 工伤责任归属经历了三个阶段 :
“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 产业革命初期,主流观念认为,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全部损失均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雇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理论依据:亚当·斯密认为,工伤风险与工资差别具有对应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工资标准的差别,可以对工作岗位上不同程度的危险进行补偿。
“雇主过失赔偿”阶段 欧洲工业化初期和中期,工伤的原因若是出自雇主一方,受伤劳动者可获得雇主赔偿,且雇主过失程度,与赔偿额度正相关。
其依据:民法的“归责原则”。
其局限性:(1)工伤事故致因的多元性和复杂性,造成雇主过失责任认定困难; (2)在劳资双方的权益关系及谈判力量对比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 (3)诉诸法庭的程序复杂且结案时间长。
“雇主责任”阶段 雇主责任制的理论依据:“职业危险原则”
(1)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无故意伤残的动机
(2)现代大机器生产条件下工伤事故的发生具有客观性
“职业危险原则”的基本结论:意外事故无论是由于受害人自身、同事的粗心大意,抑或由于自然原因甚至在雇主根本不存在有什么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雇主都应进行赔偿;雇主支付职业伤害的赔偿金是一笔日常开支。
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失的一种补救和补偿。
(2)其作用是使伤残病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三类:医疗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
第十章 社会福利与社会优抚
一、社会福利的内涵 社会福利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除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以外的社会保障措施。
职工福利的特点与内容
职工福利的特点:(1)以业缘关系为标志(2)以普遍性原则,满足职工共同需要(3)资金来源于企业赢利
职工福利的内容: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
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性其一,住房是一种复杂的商品其二,住房的空间固定性其三,住房价格昂贵其四,住房的使用寿命长其五,住房是现代社会中居民个人和家庭正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品
三、社会优抚制度及其体系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和抚慰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的根本目标是弘扬社会正义和体现社会需要。
退役军人就业安置(1)回原籍安置的原则(2)军队和地方双方配合培训原则(3)妥善安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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