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进出口税费计算实例
(一)进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以从价、从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目前,我国进口关税的计征标准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
(1)计算公式
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用货物的完税价格乘以税率作为其应征税额。目前我国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绝大多数都是从价税。
从价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商品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计价的完税价格;
⑤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2006年7月1日从日本购进丰田牌轿车2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横滨80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10,000美元,保险费1,5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排气量为2.5升,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排气量为2.5升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5%;
审定完税价格为811,500美元(800,000.00美元+10,000美元+1,500美元);
将外币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503,198.70元;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6,503,198.70×25%
=1,625,799.68(元)
2.从量税
(1)计算公式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容量等作为计税标准。目前我国对冻鸡、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关税。
从量税应征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商品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从日本购进富士彩色摄影胶卷10,500卷,胶卷规格为每卷长度=1180毫米、宽度=35毫米,计量单位换算标准为1卷=0.0413平方米,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规格为每卷长度=1180毫米、宽度=35毫米的彩色胶卷归入税目税号3702.5410;
原产地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30元/平方米;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为10,500卷×0.0413平方米/卷=433.65平方米;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433.65平方米×30元/平方米
=13,009.50(元)
3.复合税
(1)计算公式
复合税是指在海关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按两种标准合并计征的一种关税。目前我国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以及数字照相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
复合税应征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商品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和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④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计价的完税价格;
⑤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⑥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应征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从日本购进索尼牌广播级录像机150台,每台CIF天津价格为4,500美元,已知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广播级录像机归入税目税号8521.1011;
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每台征收从量税税额4374元,加上3%从价税;
审定完税价格为675,000.00美元(4,500美元/台×150台)
将外币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409,315.00元;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5,409,315.00元×3%+150台×4374元/台
=162,279.45元+656,100.00元
=818,379.45(元)
(二)出口关税税款的计算
1.计算公式
目前我国对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石及其精矿、生锑、磷等商品征收出口关税。征收的出口关税都是以从价税形式计征。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
2.计算程序
①按照商品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②根据税率适用原则,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③根据完税价格审定办法,确定应税货物的FOB价格;
④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以外币计价的FOB价格折算成人民币;
⑤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应征出口关税税款。
3.计算实例
国内某企业硅锰铁168吨,每吨价格为FOB天津135美元,已知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征出口关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该批硅锰铁归入税目税号7202.3000;
硅锰铁的出口税则税率为20%,出口暂定税率为5%,根据税率适用原则,适用出口税率的出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审定该批货物的FOB价格为22,680.00美元(135美元/吨×168吨);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181,752.98元;
应征出口关税税额=FOB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181,752.98元÷(1+5%)×5%
=173,098.08×5%
=8,654.90(元)
(三)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1.计算公式
从价征收的消费税按照组成的计税价格计算,我国消费税采用价内税的计税方法,即计税价格的组成中包括了消费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从量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消费税是实行从量、从价两种征税方法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计算程序
(1)按照商品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恰当的税目税号;
(2)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的税率;
(3)确定应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
(4)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5)按照计算公式计算消费税税款。
3.计算实例
实例1:
国内某公司2006年7月1日从日本购进丰田牌轿车2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横滨80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10,000美元,保险费1,5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排气量为2.5升,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排气量为2.5升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
原产国日本进口关税适用最惠国税率25%,排气量为2.5升的小轿车进口消费税税率为9%;
审定关税完税价格为811,500美元(800,000.00美元+10,000美元+1,500美元);
将外币关税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503,198.70元;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6,503,198.70元×25%
=1,625,799.68(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6,503,198.70元+1,625,799.68元)÷(1-9%)
=8,932,965.25(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8,932,965.25元×9%
=803,966.87(元)
实例2:
国内某进出口公司进口英国产威士忌酒5,600升,计量单位换算标准为1升=0.912千克。经海关审核该批货物成交价格总值为CIF天津31,650美元,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威士忌酒归入税目税号2208.3000;
原产于英国威士忌酒的进口关税适用最惠国税率10%,进口消费税复合征收,税率为从价20%再加上每公斤1元的从量税。
审定关税完税价格为31,650.00美元;
将外币关税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253,636.77元;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253,636.77元×10%=25,363.68(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253,636.77元+25,363.68元)÷(1-20%)
=348,750.56(元)
确定其实际进口量为5,600升×0.912千克/升=5107.2千克;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5107.2千克×1元/千克+348,750.56元×20%
=74,857.31(元)
(四)增值税税款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进口环节增值税以组成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其组成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组成;对于应征消费税的品种,其组成价格还要加上消费税。现行增值税的组成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2.计算程序
首先计算关税税额;征收消费税的还需要计算消费税税额;最后确定增值税的组成价格,计算增值税税额。
3.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2006年7月1日从日本购进丰田牌轿车2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横滨80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10,000美元,保险费1,500美元。已知汽车的规格为4座位、排气量为2.5升,计征汇率为1美元=人民币8.0138元,计算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计算方法:
确定税则归类,排气量为2.5升的小轿车归入税目税号8703.2314;
原产国日本进口关税适用最惠国税率25%,排气量为2.5升的小轿车进口消费税税率为9%,增值税税率17%;
审定关税完税价格为811,500美元(800,000.00美元+10,000美元+1,500美元);
将外币关税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6,503,198.70元;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从价税税率
=6,503,198.70元×25%
=1,625,799.68(元)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6,503,198.70元+1,625,799.68元)÷(1-9%)
=8,932,965.25(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8,932,965.25元×9%
=803,966.87(元)
增值税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
=6,503,198.70元+1,625,799.68元+803,966.87元
=8,932,965.25(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8,932,965.25元×17%
=1,518,604.09(元)
(五)滞纳金的计算
1.计算方法
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由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代征税滞纳金金额=滞纳代征税税额×0.5‰×滞纳天数
2.计算实例
国内某公司从日本购进丰田牌轿车20辆,已知该批货物应纳进口关税税额为人民币1,625,799.68元,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人民币803,966.87元,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1,518,604.09元。海关于2006年7月5日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缴纳税款。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
首先确定滞纳天数,税款缴款期限为2006年7月20日,7月21日至8月10日为滞纳期,共滞纳21天。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
=1,625,799.68元×0.5‰×21
=17,070.90(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滞纳金=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0.5‰×滞纳天数
=803,966.87元×0.5‰×21
=8441.65(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滞纳金=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0.5‰×滞纳天数
=1,518,604.09元×0.5‰×21
=15,945.34(元)
(六)滞报金的计算
1.计算方法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征,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十五日为起征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除另有规定外,起征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征。
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期间
2.计算实例
某一运输工具装载某进出口企业购买进口的轿车于2006年7月1日申报进境,但该进出口企业于2006年7月31日才向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轿车。该批轿车的完税价格为人民币6,503,198.70元。计算应缴纳滞报金。
首先确定滞报天数,该批货物的申报期限为2006年7月15日,7月16日至7月31日为滞报期间,共滞报16天。
应征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5‰×滞报期间
=6,503,198.70元×0.5‰×16
=52,026(元)
作业:
1.一辆进口自日本的小轿车CIF天津价格为30万元人民币,经海关审定,该进口轿车的完税价格为30万元人民币。已知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9%,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该轿车应纳的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及增值税税额。
2.某进出口公司于2006年7月7日(周五)申报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当日开出税款缴款书。其中关税税款为人民币24,000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35,100元,消费税税款为人民币8,900元。该公司实际缴纳税款日期为8月10日。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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