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1. 计量部门工作职责(Q/SHT0430-ZDS-301-2003) 1
2. 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Q/SHT0430-ZDS-302-2003) 2
3. 计量检定员职责(Q/SHT0430-ZDS-303-2003) 3
4.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使用、维修、送检制度(Q/SHT0430-ZDS-304-2003) 4
5. 标准器事故报告制度(Q/SHT0430-ZDS-305-2003) 5
6. 在用计量器具抽(巡)检制度(Q/SHT0430-ZDS-306-2003) 6
7. 送检送修仪器收发制度(Q/SHT0430-ZDS-307-2003) 7
8. 计量器具流转管理制度(Q/SHT0430-ZDS-308-2003) 8
9.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Q/SHT0430-ZDS-309-2003) 9
10. 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制度(Q/SHT0430-ZDS-310-2003) 10
11. 计量器具周检结果质量统计、分析制度(Q/SHT0430-ZDS-311-2003) 11
12. 计量年度计划、检查、总结制度(Q/SHT0430-ZDS-312-2003) 12
13. 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制度(Q/SHT0430-ZDS-313-2003) 13
14. 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办法(Q/SHT0430-ZDS-314-2003) 14
15. 检定室管理制度(Q/SHT0430-ZDS-315-2003) 15
16. 万用表校验仪操作程序(Q/SHT0430-ZDS-316-2003)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 接地电阻仪标准操作程序(Q/SHT0430-ZDS-317-2003) 17
18. 兆欧表标准操作程序(Q/SHT0430-ZDS-318-2003) 18
19.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Q/SHT0430-ZDS-319-2003) 20
20. 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Q/SHT0430-ZDS-320-2003) 24
21. 绝缘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Q/SHT0430-ZDS-321-200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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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部门工作职责 Q/SHT0430-ZDS-301-2003 A/0
计量部门工作职责
1. 职责范围:
1) 在检修工厂领导下,负责全段计量管理工作,业务上受技安科指导。
2) 负责计量器具的检定及管理工作。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1) 加强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 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及保养,办理计量器具的添置、检定及报废手续。
3) 负责建立计量器具的各种台帐,并按规定进行编号。
4) 负责编制年度检定周期计划,并组织各车间按计划实施。
5) 负责全段检修工作的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计量器具统计报表工作。
6)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质量责任与权限:
1) 对全段的计量管理工作负责。
2) 分段计量工作业务上受技安科及段计量站指导。
3) 对计量器具的受检率符合要求负责。
4) 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和过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使用。
5) 对管内因计量事宜所发生的纠纷,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6) 有权检查段内各班组计量器具使用、保管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 检查与考核:
按有关考核办法考核。
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Q/SHT0430-ZDS-302-2003 A/0
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计量规章、文件。制定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2. 统管本单位计量工作。
3. 建立健全本单位计量器具台帐、妥善保管计量原始记录。
4. 负责做好段管内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验、抽验及物料计量资料汇总,完善计量检测手段。
5. 督促班组按时完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计划。
6. 深入现场了解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发现现场违反操作规范,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予制止,给予纠正。
计量检定员职责 Q/SHT0430-ZDS-303-2003 A/0
计量检定员职责
1. 认真执行,坚决贯彻计量法。
2. 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以及持有计量检定证件才能从事计量工作。
3. 正确使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并负责维修、保养,使用保持良好状态。
4. 执行计量技术法规,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5. 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6. 刻苦钻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7. 能熟练地掌握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8. 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计量检定任务受法律保护,经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计量检定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9. 计量检定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迫使其违反计量规定,或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进行检定。
10. 对仪表仪器以流转制度进行工作。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使用、维修、送检制度 Q/SHT0430-ZDS-304-2003 A/0
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使用、维修、送检制度
1. 计量标准器的建立,根据检定实际需要,提出报告,由技安科审定、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由段报分局总师室(计量)审查核准,方能购置。
2. 标准器具购置后要经有检定资格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进行企业内部量值传递。
3. 计量标准器一经建立,应按分类编号,建立数据,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 计量标准器应放置于在防震、防磁、清洁无腐蚀、温度符合要求的地方。
5. 计量标准器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及技术档案,并持有效合格证。
6. 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一级计量部门检定(省技术监督局),取得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
7. 每项计量标准器应指定专人保管、维护保养,并将每项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检定、校准、检修、、更新、维护保养情况记录在履历书上。
8. 本制度随时受上级计量部门及企业主管领导的检查、考核及督促。
标准器事故报告制度
标准器事故报告制度 Q/SHT0430-ZDS-305-2003 A/0
1. 检定员须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器:
1) 使用前,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检查标准器是否在定位状态,检查输出旋钮是否在零位状态,电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2) 使用结束后,须将标准器恢复定位状态,使各输出旋钮恢复零位状态。
3) 计量标准器使用时,注意操作安全,用毕切断电源,清扫干净。
2. 当使用中的计量标准或配套设备任一组成部分出现异状、可疑或经验证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同时报告计量负责人,由计量负责人根据异状情况及时组织修复,并作好修理记录,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把出现异状,可疑或验证有缺陷情况下被检定,校准的计量器具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加以确认后方可发放使用。
3. 由于操作不当损坏,计量站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出损坏原因,订出相应措施,并对损坏责任者追究责任。
在用计量器具抽(巡)检制度
在用计量器具抽(巡)检制度 Q/SHT0430-ZDS-306-2003 A/0
1. 管理职能:
由计量部门负责全段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工作。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根据本段线长点多,计量器具量大、分散的实际情况,对在用计量器具实行现场抽检巡检。
2) 按车间为基本单位执行,由计量部门到现场随机抽取,采用比对法。
3) 每季巡检一个车间,数量为在用计量器具的10%,要求合格率在95%以上。
4) 发现损坏或明显失准的,视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3.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与考核。
送检送修仪器收发制度
送检送修仪器收发制度 Q/SHT0430-ZDS-307-2003 A/0
1. 管理职能:
计量部门与送检(修)部门共同做好收发签认。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送检、送修计量器具均需在《计量器具交接簿》上登记,接收人详细填写器具名称, 型号、编号,接收日期并签认。
4. 取回计量器具时,提取人须确认计量器具质量技术状态完好并签认。并注明提取日期。
5. 因未办好签认手续,使发生差错,由经办人负责。
6. 由计量专业管理员不定期抽查。
计量器具流转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流转管理制度 Q/SHT0430-ZDS-308-2003 A/0
计量器具申购、入库、检定、使用、修理、封存直到报废等流转实行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计量器具的申购:
1) 根据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规范和本单位实际需要,制定计量标准器和计量器具购置计划。
2) 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使用部门的购置申请,统一由计量管理人员审核,计量专职管理人员签字,方可购置,由材料科采购,审批手续不全者,材料科不能采购,财务科不预支不报销。
3) 计量器具选购时应根据量值传递系统和生产工艺要求,配备相应的等级,不得盲目配置高精度或达不到精度要求的计量器具。
4) 购置计量标准器,要按标准器考核办法,逐级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购置。
2. 计量器具入库检定:
1) 由计量部门审核后而新购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入库检定,经检定合格后登记注册,编本入库。
2) 检定不合格器具,由计量部门开具检定报告,提出不合格理由,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或索赔。计量部门不开展检定的计量器具,以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报告为准。
3) 计量器具发放使用时,如已超过使用周期,须重新进行计量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3. 计量器具流转:
计量器具的段内调整,必须经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会同计量部门办好调转登记手续,修改台帐的方可进行。
4. 计量器具的报废:
检定不合格,经修理仍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作降级使用或报废处理,计量器具报废须有计量部门填写计量器具报废技术鉴定表,一式两份,由计量专职管理员签署意见后,使用部门与计量部门双方在计量器具保管卡上办理注销手续。为防止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流入使用部门,报废的计量器具统一由计量部门封存或拆件使用。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Q/SHT0430-ZDS-309-2003 A/0
1. 由计量管理专职人员统一制定计量器具年度周检计划,报技安科审阅,经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列入年度生产计划。
2. 计量管理专职人员按周检计划,每月25日前将次月送检的计量器具填发《计量器具周检通知书》,通知有关使用部门,有关部门根据通知书指定的日期数量送计量部门检定。
3. 使用中的计量器具送检必须百分百兑现,使用部门如不按时送检(特殊情况除外)按段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4. 严格要求计量检定人员按检定规格进行检定,坚持一人检定二人校核的原则,对规定数据的正确性负有技术和法律责任。
5. 检定后的计量器具要在器具数据上更新检定记录,对原始数据妥善保存一个考核周期。做到结论正确,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 计量器具检定合格后出具检定合格证书,并在计量器具上贴标记,检定员要在检定证书上签字。
7. 检定后或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改动内部元件或无故损坏造成计量器具失准或损坏的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进行考核。
8. 未经许可,无合格证、超过检定周期或有故障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器,严格用于量值传递。
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计量器具遗失、损坏、赔偿制度 Q/SHT0430-ZDS-310-2003 A/0
1. 计量器具由于遗失或人为损坏时,使用保管人应填报《计量器具遣失、损坏报告表》,由计量部门审核,由计量专职管理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技安科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受理赔款,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赔偿标准为:
1) 使用不到一年的,按原价值的90%赔偿;
2) 使用一年至二年的,按原价值的80%赔偿;
3) 使用二年至三年的,按原价值的60%赔偿;
4) 使用三年至四年的,按原价值的40%赔偿;
5) 使用四年至五年的,按原价值的20%赔偿;
6) 使用五年以上的,按原价值的10%赔偿。
2. 凡计量器具遣失、损坏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向计量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否则一经查出除按本规定赔偿外,对责任者报段进行考核。
计量器具周检结果质量统计、分析制度
计量器具周检结果质量统计、分析制度 Q/SHT0430-ZDS-311-2003 A/0
1. 根据年度计量器具周检计划,通知各车间组织班组对计量器具及时送检。
2. 要求班组的计量器具送检率达到100%,7达不到送检率95%时进行分析,特殊情况具体处理。对达不到的班组,无特殊原因将对班组进行考核。
3. 对计划的受检数、受检率、合格率进行统计分析。
计量年度计划、检查、总结制度
计量年度计划、检查、总结制度 Q/SHT0430-ZDS-312-2003 A/0
1. 每年年初召开计量工作年度总结会。
2. 汇总上年度计量工作执行情况。
3. 制定本年度计量周检计划。
4. 组织人员到班组检查,收集计量器具使用情况。分析一年来各班组仪表使用状况。
5. 根据计量仪表使用情况分析并制定明年计量仪表申购计划。
6. 写总结报告,总结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向检修工厂及技安科汇报。
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制度 Q/SHT0430-ZDS-313-2003 A/0
为了确保运输生产的安全及设备的良好运行,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A、B、C分类管理办法。
1. A类计量器具是指实行定点定周期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生产经营中关建场合使用的计量器具。
1) 计量标准器(检定周期为一年);
2) 各类压力表(使用部门有:乔司空压、乔司修配、艮山门空压、金东空压、检修工厂。定点为市计量局,检定周期由受权计量部门确定);
3) 材料科用的地上衡、台称(送外检定,周期由受权计量部门确定);
4) 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由段计量站检定,检定周期为一年)。
2. B类计量器具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一般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可进行一般性管理。
1) 段管内的万用表(由计量站检定,周期按检定规程进行),数字万用表(由计量站测试比对,周期为两年)。
2) 转辙机工区、电机工区、电源设备工区、继电器工区的测试台上用的电流电压表、秒表(由计量站检定,周期暂定为二年)。
3) 电桥、转速表、测克计(送外检定,周期由受权计量部门确定)。
3. C类计量器具包括不需要进行周期检定的“非关键”场合作为一般指示用的计量器具。
管内低频信号发生器、示波器、图示仪、电阻箱、电容表、半导体点温计、磁通表、钳形表、频率计、频率参数测试仪、防雷元件测试仪、毫伏表、十进电容箱、失真度测试仪、电缆仪、智能测试仪、电子计数器、多信参数测试表、移频综合测试仪、1/2台式数字多用表、宽座角度尺、框试水平仪、千分尺、塞尺、外径千分尺、万能角度尺、组合角尺、百分表、游标卡尺、指示用的电流电压表。(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检测)
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Q/SHT0430-ZDS-314-2003 A/0
为确保运输生产安全及设备的良好运行,对纳入A类中的强检计量器具实行重点管理。
1. 计量部门与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强检计量器具台帐,登记造册。
2.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必须按周检通知单指定的日期、数量、器具编号及时送检,送检必须百分之百的兑现。使用部门如不按时送检而造成的后果,由使用部门负责。
3. 强检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周期进行检定,持有效合格证使用,严禁超周期。
4. 为便于对强检计量器具的重点管理,在强检计量器具粘贴合格标记外,还应粘贴强检合格标记。
5. 使用部门如发现强检计量器具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送计量部门修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定室管理制度
检定室管理制度 Q/SHT0430-ZDS-315-2003 A/0
1. 标准器应放置于无阳光直射、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的地方,摆放整齐,操作完毕灰复定位,切断电源,待机冷却后,盖好防尘布。
2. 检定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工作结束清扫卫生一次,对检定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检定室,进入检定室必须更换拖鞋,严禁在检定室吸烟。
3. 检定室的温度应控制在20±5℃,湿度在30~85%。与检定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检定室操作标准器,以免损坏仪器及计量器具。
4. 计量使用的微机必须是计量管理台帐操作使用,与计量无关的人员不得操作微机以免损坏微机造成丢失计量管理台帐数据。
5. 检定校准,修理合格的计量器具待检,待修,封存,报废的计量器具应归类放置,以防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6. 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万用表校验仪操作程序
万用表校检仪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6-2003 A/0
1. 仪器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 仪器应按放在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干燥、清洁的地方。电源应为220V±10%,50Hz±2%应避免在电压波动较大的地点使用。
2) 将两个输出调节旋钮逆时针方向转换到最小位置,项目转换开关置于“Ω”位置。
2. 接通电源开关,电源指示灯亮,仪器显示为零,仪器预热30分钟~1小时,方可进行检测。
3. 连接被检仪表:
1) 将被测仪表用<10mΩ的导线与仪器输出端连接。
2) 根据被测仪表的种类及量程,将项目选择开关和量程转换开关置于需要的位置。若作直流项目检测时应将频率选择开关置于400Hz。
4. 检测被检表:
1) 交流电压、电流检测:将项目转换开关置于“AC”位,频率选择50Hz(电网不稳可选择60Hz)把量程开关置于被检表相应档位。(电压或电流),按下“输出通”按键,输出指示灯亮。即可进行检定工作,顺时针方向缓慢旋动粗调旋钮,同时观察仪器检测与被测表的显示值到需要的位置。再用“细调”旋钮作精细调节。
2) 直流电压,电流检测:将项目转换开关置于“DC”位,频率选择400Hz位,把量程转换开关置于被测表相应档位(电压或电流)。操作按下“输出通”按键,输出指示灯亮。即可进行检定工作,顺时针方向缓慢旋动粗调旋钮,同时观察仪器检测与被测表的显示值到需要的位置。再用“细调”旋钮作精细调节。
3) 中值电阻检测:利用中值电阻档校验被测表“Ω”档时,将项目转换开关,和量程转换开关置于“Ω”位,及所需阻值位,按下零欧按键校正后,即可进行中值电阻检测。
5. 每一量程或项目校验完毕,应按下“输出断”按键或将“粗调”及“细调”旋钮逆时针方向转到最小位置。然后转换其它量程或其它项目,以免因输出电压或电流过大,打坏被检表的指针。虽然仪器有保护装置,它只保护仪器本身,故切不可大意。
6. 当仪器出现超载保护时,即自动切断检测电源,应先将“输出粗调细调”旋钮,逆时针方向转到最小位置,再检查输出端是否有短路,排除后再进行操作。
7. 使用中注意事项:
1) 输出高压时,操作时应注意安全;
2) 在交直流电压各档上,切不可将输出端子短路以免损坏仪器。
3) 若显示值首位出现闪烁,说明输出电压过高,应降低输出电压。在转换频率选择开关时,必须先按“输出断”按键,切断检测电源,切不可在有检测电源输出时,运行频率转换操作。
4) 当仪器电流输出10A时,持续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过热。
接地电阻仪标准操作程序
接地电阻仪标准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7-2003 A/0
1. 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装置中各仪器供电、调节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2) 按恒转速源说明书要求夹持被检接地电阻测试仪,使其摇柄与恒转速源转轴基本同心。
2. 接线方法:
1) 当被检接地电阻表的接地电阻>10Ω时,按图1接线方式接线。
2) 当被检接地电阻表的接地电阻≤10Ω时,按图2接线方式接线。
3. 在对被检表示值基本误差检定时,将装置的模拟辅助接地电阻旋钮置于500Ω处。
4. 启动恒转速源,并根据被检表的转速设定其转速。
5. 调节装置模拟接地电阻旋钮,使被检表的指针与相应刻度线吻合,根据公式:
Δ=被检表指示值-装置实际值(Ω)。
6. 在进行被检表辅助接地电阻影响试验时,应调节装置的模拟接地电阻旋钮,使被检表处于测量上限,再将辅助接地电阻旋钮分别置于0Ω、2000Ω、5000Ω各检定一次。
7. 被检表工作位置影响试验(倾斜试验)也是在每个量程的测量上限进行,调节恒转速器底部相应的倾斜装置支撑脚,就能实现被检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倾斜试验。
8. 注意事项
1) 该检定装置应在干燥、无腐蚀气体、无阳光直射、无强磁场干扰、温度在23±5℃、相对湿度<80%的环境中使用与存放。
2) 装置所有旋钮开关不能作360°旋转,在调节这些开关时,切勿用力过猛。
9. 装置使用完毕后,应使所有开关置于“OFF”或“0”状态。
兆欧表标准操作程序
兆欧表标准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8-2003 A/0
1. 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装置中各仪器供电、调节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2) 按恒转速源说明书要求夹持被检兆欧表,使其摇柄与恒转速源转轴基本同心。
2. 基本误差检定:(按图要求接线,同名端相接)
1) 欧表中高端或者低端的被检分度值预置高阻箱的电阻值。
2) 启动恒转速源,调节高阻箱的电阻值,使得兆欧表指针与被检分度线重合,高阻箱示值即为被检实测值。
3) 按同样的方法顺序检定每个标有数值的分度线。
3. 端电压及其稳定性检测:(按图要求接线,同名端相接)
1) 表的额定电压选择兆欧表端电压测试仪中与其相对应的量程。
2) 启动恒转速源。
3) 显示器值乘以量程所示倍率即为被检端钮电压实测值。
4) Lp-p端用于峰值电压测量,L端用于有效值电压测量。
4. 倾斜影响的试验:
1) 要求接线。
2) 分别调节恒转速源底部的支撑脚,使得被检仪器向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倾斜5度。
3) 启动恒转速源。
4) 对相应的分度值进行检测,方法同第2条款。
5. 中值电压的检测:(按图3要求接线,同名端相接)
兆欧表标准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8-2003 A/0
1) 调节高阻箱的电阻值,使其与被检兆欧表的标称中值电阻一致。
2) 按端钮电压及其稳定性检测中第3条款操作,即可实现对中值电压的检测。
6. 注意事项:
1) 检定装置应在干燥、无腐蚀气体、无阳光直射、无强磁场干扰、温度在23±5℃、相对湿度<80%的环境中使用与存放。
2) 装置所有旋钮开关不能作360°旋转,在调节这些开关时,切勿用力过猛。
3) 装置使用完毕后,应使所有开关置于“OFF”状态。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9-2003 A/0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段管内使用中及修理后的直接作用模拟指示直流和交流(频率40HZ~10KHZ)电流表、电压表和电阻(静电1Ω、1MΩ)以及测量电流、电压及万用表的检定。
本程序不适用于自动记录式仪表、数字式仪表、电子式仪表、平均式仪表、平均值和峰值电压表、泄漏电流表及电压高于600V的静电电压表的检定,也不适用于外单位仪表的检定。
1. 概述
仪表是由测量线路和测量模拟两个部分组成的,当被测量通过测量线路变成测量机构所能接受的量时,该量驱动测量机构运动,从而指示被测量的大小。
1) 由于
仪表的基本误差极限在标度尺测量范围内所有分度线上不应超过(表1)中的规定。驱动方式不同,常用仪表可分为磁电系、电磁系、电动系、静电系及整流系等。
2. 技术要求
1) 仪表应有保持其正确使用的标志,且不应有可以引起测量错误和影响准确度的缺陷;
误差极限:
基本误差极限(表1)
等极指数
0.5
1.0
1.5
2.5
5.0
基本误差极限%
±0.5
±1.0
±1.5
±2.5
±5.0
仪表的基本误差按下式表示:
式中: X——仪表的指示值;
X0——被测量的实际值;
XN——引用值(被检定表测量范围的上限或标度尺有效范围内的长度)。
2) 偏离零位
对在标度尺有零分度线的仪表(仅对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应进行断电时回零试验。在测量范围内上限通电30s,缓慢减小被测量至零,断电15s内,用标度尺长度的百分数表示,指示器偏离零分度线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50%。
3) 位置影响
对修理后有位置标志的仪表,当其自标准位置向任意方向倾斜5度或规定值,而对无位置标志的仪表应倾斜90度,即为水平或垂直位置,其允许改变量前者不应超过基本误差限的50%,后者不应超过100%。
4) 绝缘电阻试验
对修理后的仪表,线路与参考试验“地”之部的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15~35℃和相对湿度不超过75%时,在施加500V直流电压后1分钟测得绝缘电阻不应低于5MΩ。
(1) 阻尼:对修理后的仪表其阻尼应满足下列要求。
(2) 过冲:对全偏转角小于180度仪表,其过冲不得超过标度尺长度的20%, 其它仪表不得超过25%;
(3) 响应时间:对仪表突然施加能使其指示器最终指示在标度尺2/3处的被测量,在4秒之后的任何时间其指示器偏离最终静止位置不得超过标度尺全长的1.5%。
3. 检定条件
1) 备主要有:
(1) DO30-Ge数字三用表校验仪;
(2) DO30-B三用表校验仪;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9-2003 A/0
(3) ZX54型电阻箱。
2) 对检定设备的要求:
(1) 检定装置的总不确定度应不小于被检定表允许误差限的1/3~1/5;
(2) 检定装置的分辨率为被检定表允许误差的1/4~1/10。
3) 电流源稳定度要求:
(1) 电流源稳定度为被检定表允许误差的1/10/30s;
(2) 交流源稳定度为被检定表允许误差的1/5/30s。
4) 调节器应保证由零调至被检定表上限,且平稳而连续地调至仪表的任何一个分度线,其调节细度应不低于被检定表允许误差限的1/10。
5) 检定的环境条件:应在环境温度23 ±2℃、相对湿度40%~60%条件下进行检定。
4. 检定项目
1) 新生产和使用中的仪表周期检定时应做到:
(1) 外观检查;
(2) 基本误差检定;
(3) 偏离零位。
2) 修理后的仪表除做上次目外,根据修理后的部位还要做下述项目:
(1) 位置影响;
(2) 绝缘电阻;
(3) 阻尼。
5. 检定方法
1) 检定的一般规定
(1) 根据被检定表的功能、准确度、量限及频率应分别检定其基本误差,能在多种电源下使用的仪表,应分别连接每种电源进行检定;
(2) 凡公用一个标度尺的多量限仪表,可以只对其中某个量限(全检量限)的有效范围内带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而对其余量限(非全检量限)只检测其测量上限和可以制定为最大误差的带数字分度线;
(3) 检定带有外附分流器及附加电阻的仪表可按多量限仪表检定,对于附件应与仪表分开检定;
(4) 对交流表的非全检定量限,应检定额定频率上限60HZ和可判断最大误差点:有互感器的应在额定频率下限45Hz处检定;
(5) 读数时应僻免视差;
(6) 仪表置于检定环境条件中,应有足够的时间(通常为2h)的消除温度梯度;
(7) 有专用导线的要用专用导线;
2) 检定基本误差:
用数字式三用表校验仪(DO30-Ge)检定基本误差。
(1) 检定条件:
(a) 三用表校验仪的电源应为220V±10%,50HZ±2%;
(b) 数字式三用表校验仪按要求预热和预调,且选择适当功能和量限;
电压源
调节器
Ux
DVM
Ix
电流源
调节器
DAM
(c) 检定线路: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9-2003 A/0
Ux——被校电压表;
DVM——标准电压表;
Ix——被校电流表;
DAM——标准电流表。
(2) 对电压表、电流表检定
(a) 将被校表置于正常工作位置(水平或垂直)后,调零;
(b) 接入相应检定线路中,缓慢增加被测量,使指针至满刻度时,记录标准表相对应的实际值:
基本误差:
式中: X——仪表的指示值;
X0——被测量的实际值;
XN——引用值(满量程)。
(3) 电阻表的检定
(a) 检定线路
标准电阻箱
电阻表工作直流源
被检电阻表
当电源电压:1.5V R=0.8Ω;
当电源电压:15V R=100Ω;
当电源电压是直流稳压源时,其输出电流≥lA;
(b) 全检量限、非全检量限及检定分度线的确定:
(i) 当电阻表最小量限R×1Ω时,一般取R×l0Ω为全检量限,其余量限是非全检量限;
(ii) 全检量限只检中心阻值左右两边各35%的弧长或测量范围内带数字的分度线;
(iii) 非全检量限只检中值电阻的分度线。
(4) 检定程序:
(a) 对电阻表在读数前,用机械零位调节器和电气零位调节器将指示器调在零分度线上。被检定表应置正常工作位置(按规定水平或垂直)。
(b) 电阻箱全部量零,调整零位;
(c) 调节标准电阻箱,使指示器顺序指在所检分度线,井记录实际值X。;
(d) 每个选定分度线的基本误差:
其中: X——被校表示值;
Xo——实际电阻箱值;
XN——引用值;
注:X。可示为:非线性度尺的电阻表为指示值,或标度尺有效范围的长度;
(5) 电阻表检定程序之二(Xn为标度尺有效范围弧长时)
(a) 记录标度尺有效范围弧长BSL,并将表笔短路调零(或电阻箱全零);
(b) 将标准电阻箱的阻值顺序调至数字分度对应的电阻值上,记录指示器偏离数字分度线的弧长ΔBX,指示器在分度线左为正,在右为负值;
(c) 用弧长的百分数表示基本误差:
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19-2003 A/0
3) 偏离零位(仅对电流表、电压表、万用表试验)
调节被测量上限停30s后,缓慢减小测量至零,并切断电源,15s内读取指示器对零分度线的偏离值:
4) 位置影响:对有位置标志的仪表检定程序
(1) 将仪表置于所标志的位置,调节零位,通电并调节电源使指示器分别指在测量上限和下限的分度线上,轻敲、记录每点的实际值Bs。
(2) 仪表向前、后、左、右倾斜5度或规定值,每次都要调节零位,然后通电调节电源,使指示器指在测量上限和下限的分度线上、轻敲,记录实际值Bw、Bx、By、Bz;
(3) 由位置引起的改变置、应是Bs相对Bw、Bx、By、Bz的最大偏差
前 左
后 右 均≤
应不大于等级精度的50%;
(4) 对无位置的标志的仪表将仪表倾斜90度,(对固定式仪表将安装面水平,对便携式仪表将支撑面垂直)其余相同;
5) 绝缘电阻:
(1) 将仪表已经接在一起的所有线路和参数试验“地”之间测绝缘电阻;
(2) 试验时施加约500V直流电压,历时1min读取绝缘电阻值;
(3) 试验环境温度15~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
6) 检定结果的处理
7) 找出仪表值与各次测量实际值之间的最大差值(绝对误差)作为仪表的最大基本误差;
8) 仪表的基本误差的数据修约要采用4舍6入及其偶数法则;对等级指数≥0.5级仪表,保留小数1位,第二位修约;而等级指数为3.0以上的仪表可保留个位数,第一位小数修约;
9) 判断仪表是否超差,以化整后数据为依据;
10) 对全部检定项目符合要求的仪表判定为合格,发给检定报告;
11) 万用表检定后必须加封;
12) 万用表的检定周期为二年,并注明有效期。
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20-2003 A/0
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计量部门对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
1. 检定设备
JD—1B接地电阻仪检定装置。
2. 准备工作
1) 将检定室温度控制在23±5℃,相对湿度小于80%;
2) 被检表置于检定环境中2个小时以上,以消除温度梯度;
3) 由标准器、检定辅助设备及环境条件引起的检定总不确定度应不超过允许误差的l/3;
4) 检定时作标准用的直流电阻箱的实际误差应不超过被检接地电阻表允许误差的1/4;
5) 测量接地电阻表的绝缘电阻应使用直流电压为500V、量限为500MΩ、准确度等级为1.5级的兆欧表;
3. 检定操作
1) 外观检查:检查接地电阻表的外壳或铭牌上应有的标志,外壳上有无裂缝、倾斜或摇晃时内部有无撞击声,指针不应弯曲,能保证正确读数,接线不应松动,应有封印位置,同时仪表不应有引起影响计量性能和使仪表有可能损坏的缺陷;
2) 绝缘电阻测量:将被检接地电阻表测量端短路,用准确度等级为1.5级(直流电压500V,电阻测量上限为500MΩ)的兆欧表,测量端一头接被检接地电阻表线路。另一头接金属外壳(或绝缘外壳上任一金属点)进行测量,兆欧表上的读数应在电压施加1min至2min期间进行,其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0MΩ;
3) 线路绝缘强度试验:(周期检定时可以忽略);
4) 基本误差检定:
(1) 首先确定全检量程,在此量程中,对每个带有数字分度线一一进行检定;
(2) 确定全检量程的原则是:该量程必须是被检接地电阻表最高准确度等级中的任意一个量程或根据送检单位的要求;
接地电阻仪 E○
检定装置 E○
R1 R2 P○
○ ○ C○
○E 被检接地
○E 电 阻 表
○P
○C
(3) 检定时的接线图如图1和图2,或根据制造厂的规定;
图1测量电阻≤10Ω时的原理接线图
接地电阻仪 E○
检定装置 E○
R1 R2 P○
○ ○ C○
○E 被检接地
○E 电 阻 表
○P
○C
图2测量电阻>10Ω时的原理接线图
(4) 检定时,调节标准电阻箱,使接地电阻表上的指针带有数字标记的刻度线;对电位差计式的接地电阻表,将测量盘置于被检点位置上,调节标准电阻箱十进盘,使被检接地电阻表上的检流计指零,此时被检接地电表的绝对误差为:
▽=接地电阻表的指示值—标准电阻箱实际值;
接地电阻表检定操作程序 Q/SHT0430-ZDS-320-2003 A/0
(5) 其他量程的检定:只需检定该量程中的测量上限及全检量程中最大正、负误差分度线这三个点。
5) 工作位置影响试验:在检定每个量程的测量上限时,将被检接地电阻表前、后、左、右各倾斜10度,各检定一次,此时的检定值与正常位置检定值之差应不超过允许误差;
6) 辅助接地电阻影响试验:在检定每个量程的测量上限时,将接地电阻仪检定装置中‘R’(见图1、图2)分别置于0Ω、2kΩ、5kΩ时各检定一次,此时的各检定值与规定辅助接地电阻值为500Ω时的检定值之差不应超过表l中的规定;
表1
辅助接地电阻(Ω)
0及2k
5k
允许变化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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