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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门见山的亮一下主题,失业的妈妈可以领取生育保险及可以报销一部分的产检、生产费用。
因为我是全职妈妈,结婚前就辞职了,所以很关心这类话题,今天下午特地查了查资料,希望对各位妈妈们有帮助。
OK,预知详情,请继续往下看:)
A、生育保险包括哪些待遇?
答: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2009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参见B),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参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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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如何确定?
答: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分别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另外,符合以上第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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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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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A、B、C可得出:
如果你是晚育、顺产的,可以拿到的生育保险为2892*4+3000=14568
如果你是晚育、剖腹产,可以拿到的生育保险为2892*4.5+3000=16014
(PS:关于2892这个基数,如果你的养老金缴纳基数比2892基数高的按你高的基数计算,比2892基数低或者失业的的按2892基数计算。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要是不对,大家也可以致电12333。)
好,算好了生育保险,失业的妈妈来算下失业金及在领失业金期间可以报销的产检、生产的费用。
D、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后能否再享受失业保险中的医疗补助金?
问:邢小姐是本市城镇户籍人员,以前工作过3年,目前通过杨浦区失业保险机构核定了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从9月份起开始享受495元的失业保险金。邢小姐于10月6日顺利产下一名女婴,又申领了生育生活津贴和30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她想知道,自己生产的医药费是否还能通过街道报销,享受医疗补助金?
答: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失业妇女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药费、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以上的部分,仍可按《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规定申领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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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申请医疗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患病或生育,到户籍所在地的地段医院或就业服务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申请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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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医疗补助金的享受标准是多少?
答: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因就诊所发生医疗费用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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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补助金,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药费、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以上的部分,仍可申领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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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D、E、F、G可得出(纯粹自我总结,若有不对,请大家指出):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孕检、医药费、住院费可以报销70%,而且不影响领取生育保险。就是分别是2笔费用,领取不冲突的。
但是请注意G的那条“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药费、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以上的部分,仍可申领医疗补助金。”——这句的意思就是说,报销的70%只报销超过生育医疗费补贴3000元的那部分。假如你孕检到生产出院的费用,一共花了6000,那么报销的就是(6000-3000)*70%=2100。关于自费部分以及产后42天的检查费用能不能报销,这个回答好像还不一致,每个街道不同的,反正到时候把所有的发票都留着,工作人员会帮你计算的。
那么失业的妈妈,什么时候办失业金最合算呢。生产前1个月办理最合算。它是当月申请,下月发放。
我预产期1月,所以12月申请,那么在生孩子期间正好领取失业金的,可以报销70%。
交过1年金可以领取2个月失业金。我可以拿5个月的失业金。但是失业金是每3个月申请1次的。
所有我就准备先拿3个月的失业金。目前是495元/月,我可以拿495*3=1485
留2个月不领取,万一以后有个生病啥的,到时候也能留着报销70%。
啰嗦了一大通,希望大家看的懂,但愿对大家有帮助,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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