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人员外出、会议(活动)请销假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股份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倡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外出和参加会议(活动)请销假管理程序,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中领导人员包括股份公司领导、股份公司直管领导干部。二、领导人员外出离开工作所在市,需提前请假,返回后销假。领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股份公司的会议(活动),均须请假。三、外出请销假程序(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出须向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请假。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外出须向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请假。(二)股份公司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分公司和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理(总经理)
2、外出须向股份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请假,副职外出须向本单位正职、股份公司分管领导请假。股份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和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外出须向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党委书记请假,政工副职外出须向本单位正职、股份公司分管领导请假。(三)领导人员返回工作岗位,应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四、会议(活动)请假程序领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须向会议(活动)主持人或按会议(活动)通知要求请假,并告知会议(活动)的组织部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得缺席,也不得擅自派人替代。五、有关要求(一)领导人员外出请假时须将事由、时间、地点、随行人员、返程时间等情况进行说明。
3、会议(活动)请假须将不能出席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说明。请假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二)领导人员外出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和销假后,均要告知股份公司办公室。(三)领导人员按规定程序请假并获批准后,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或分管的工作后方可离岗,不能因外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四)领导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外出,同一单位、同一部门领导人员应避免集中外出。党政主要领导外出前应相互告知。(五)领导人员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因特殊情况无法保持联系的,要提前说明或委托随行人员与单位保持联系。(六)如遇重大公务或重大突发事件,外出领导人员在得到通知后,应当返回工作岗位或前往指定的工作地点。(七)对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予以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八)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精神,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领导人员请销假制度。-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