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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2215-2022 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河南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71480 上传时间:2022-05-14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459.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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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35.040 CCS A 24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2152022 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 2022 - 01 - 13 发布 2022 - 04 - 12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2152022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采集对象和流程 . 1 6 采集要求 . 2 7 信息审核 . 4 8 样品处理 . 5 9 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 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清单样式 . 6 DB41/T 2215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

2、/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河南分中心、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平、杨士民、宋铮、刘娟、刘晓丹、刘晓冬、武松霞、王岩、蒋悦、乔星、周树甫、秦学磊、田晓婕、于春宇、张鹏。 DB41/T 22152022 1 商品源数据采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商品源数据的采集基本原则,并规定了采集对象和流程、采集要求、信息审核、样品处理、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商

3、品源数据的采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 183482008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商品条码管理办法Z2005年5月16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品源数据 是商品实物的数字化信息。以全球贸易项目代码为关键字包括商品图片、标签文字、包装尺寸、商品重量等,并符合GS1全球数据模型定义

4、的数据结构和规则。 3.2 商品条码 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来源:GB 129042008,3.1 4 基本原则 4.1 规范性 商品条码标识应符合GB 12904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完整性 采集的数据内容应完整。 4.3 准确性 采集的商品数据应与商品包装外观上的信息内容保持一致。 5 采集对象和流程 DB41/T 22152022 2 5.1 采集对象 应具备有效商品条码标识、标签、文字清晰且包装完好的商品实物。 5.2 采集流程 接收样品下单采集准备数据采集

5、(测量、拍摄、录入)信息审核样品处理。 6 采集要求 6.1 接收样品 6.1.1 委托方填写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清单(见附录 A),随样品送或邮寄到采集单位。 6.1.2 采集单位应将实物与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清单进行核对,如出现贮存条件有特定要求的产品(如冷冻产品或保质期较短产品),委托方应在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受理清单备注中说明。 6.1.3 采集单位收到商品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查验: a) 商品条码使用是否符合 GB 12904 的要求; b) 商品条码印刷是否符合 GB 18348 的要求; c) 商品包装上的企业信息是否符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要求; d) 商品包装是否完好、文字、图片等信息

6、是否清晰完整可识读。 6.1.4 查验通过的商品应做好登记,并完成样品保存工作。查验不通过的商品,应说明情况做好记录后退回。 6.2 下单 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进行下单。 6.3 采集准备 采集单位取出样品做好标识,准备电脑、测量仪、灯箱、相机等设备,检查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6.4 商品测量 6.4.1 正面确认 商品包装正面通常为印有商品名称、商标且面积最大的一面。 注: 某些产品包装同样一个表面有超过一种的码放形式, 这些产品在货架上水平摆放或者垂直摆放均可。 此种情况下,认为最高的那种码放形式为正面。 6.4.2 测量商品的高、宽、深和重量 以面对商品包装正

7、面测量商品的高、宽、深(从前到后)及重量,高宽深应以毫米(mm)为单位;重量应为包括包装材料在内的总重量,总重量应以克(g)为单位, 总重量大于或等于1000 g应以千克(kg)为单位。 6.5 商品图片拍摄 6.5.1 正面拍摄 DB41/T 22152022 3 按6.4.1确认正面进行拍摄,依次拍摄需要采集的各个面,其中正面和背面为必填项(见图1)。文件命名规则(见表1): 标引序号说明: 1正面图(必填); 2左侧图; 3顶部图; 4背面图(必填); 5右侧图; 6底部图。 图1 商品拍摄要求 表1 商品拍摄方位说明图 商品形状 方位说明 正面 背面 左面 右面 顶面 底面 正方体 长

8、方体 圆柱体 扁平体 瓶装体 袋装体 - - - - 1 3 6 2 5 4 DB41/T 22152022 4 6.5.2 图片质量要求 采集的图片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a) 背景应为纯白(RGB 255/255/255), 宽高比应为 1:1; b) 图片最低像素应为 2400*2400, 最高像素为 4800*4800, 分辨率应为 300 dpi, 图片格式为 JPG、PNG 或 TIF,大小不超过 7 M; c) 商品图位置应在背景上居中,图边距应为商品图最长边的顶点与背景边界的空白距离且应占背景边长的 2%5%; d) 商品轮廓应完整、清晰; e) 图片无偏色应与商品颜色一致,修饰后

9、应无指纹、污渍或水印等,缩放至 100%时应无明显修图痕迹和失真现象; f) 处理反光与阴影时,应注重细节和形状,不造成标签信息丢失。 6.6 商品信息录入 6.6.1 通用要求 文字录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所录入的商品文字信息应与商品客观事实一致; b) 商品执行标准仅可录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c) 包装上保质期显示的是月,应换算成月数乘以 30 得到总天数,如包装上保质期是年,则是年数乘以 365 得到的总天数,若商品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有多个(不同季节的保质期不同等),则填写最短的保质期; d) 若包装上未注明或无法判断,则统一填写“未注明”。 6.6.

10、2 商品基础属性信息 商品基础属性包含商品条码、全球产品分类(GPC分类)、品牌和子品牌、产品系列、商品特征、品类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净含量、净含量描述、型号、尺寸规格、企业联系电话、保质期、销售单位、包装类型、原产国、食用/使用方法、产品标准号、注意事项、贮藏/储存方法、功能优点、商品其他描述语、 地理标志/是否有合格标识/是否有有机标识/是否含转基因配料、 装卸储运说明、 生产企业信息、代理商信息、使用温湿度、储运温湿度等。 6.6.3 商品特征属性信息 商品特征属性应以产品分类选择相应的信息,其中产品分类包含食品饮料、保健品、酒、箱包、洗化用品、烟草、药品、餐具、服装鞋、种子、医疗器械。

11、 示例1:食品类包含配料、添加剂说明、食品过敏原、水源地、营养成分表。 示例2:保健品类包含主要原料、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批准文号、过敏原、禁忌、剂型、保健品标识。 6.6.4 商品扩展信息 商品扩展信息包含销售单元、可堆叠层数、商品税务编码和进项税率、中包条码、中包包装类型、内装同种单品数量、 内装单品种数/总数、 中包产品高宽深及重量、 外箱条码、 外箱高宽深、外箱毛重。 7 信息审核 DB41/T 22152022 5 应对已经采集完成的商品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商品条码、图片、文字、包装测量等信息符合第6章的要求。 8 样品处理 按照附录A中表A.1约定的退样方

12、式进行处理。 9 评价与改进 9.1 采用多种形式向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9.2 应定期组织工作自检、总结,审核商品数字化应用是否达到预期成效; 9.3 针对提出的问题或客户不满意的地方进行归类整理并整改; 9.4 整改过程中及时评价,持续改进并提升商品采集数字化应用水平。 DB41/T 22152022 6 A A 附录A (资料性) 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清单样式 表A.1给出了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清单信息。 表A.1 商品源数据采集送样受理清单 受理方: 电话: 经办人: 地址: 委托方: (公章)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委托日期: 序号 商品条码 产品名称(中文) 数量(件) 商品规格/型号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退样方式: 企业自取 邮寄退回 自愿废弃 约定事项: 1.商品退样自企业收到通知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废弃,受理方按废弃处理。 2.退样以快递到付方式寄回。不符合快递要求的商品,委托方按自取方式办理。 3.数据信息将自动同步到GDS平台,如有特殊要求(不同步或同步微站)请特别声明。 退样地址: 手机: 收件人姓名: 退样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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