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 圳 市 人 才 交 流 服 务 中 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16 电话:(0755)82122155 82122361
关于协助推广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鼓励、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深创业、发展,深圳市出台了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政策。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办毕业生接收,经批准后,可入户深圳,自行择业。
贵校为深圳市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之一。为能更直接、有效地向贵校毕业生推广深圳市个人申办的毕业生接收政策,配合贵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解决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我中心制作了有关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宣传资料,望予以协助宣传。
致礼!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深圳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如下
提出申请
(携以下材料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⒈毕业生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章)
⒉毕业生成绩单(需打印,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章)
⒊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⒋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⒌已婚毕业生还需另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详情可参见深圳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
签订协议,领取受理回执
经市人保局审批通过,到我部领取接收函,再返校换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办理档案转递至我中心。
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接收函(复印件)到市民中心市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保局业务受理处窗口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保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入户指标卡及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批手续,并准备二代身份证回执及照片。
户口落我中心
户口不落我中心
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持相关材料到我部门统一办理。
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16大厅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82122155 82122361
网址: -“人事代理”栏目
附人才中心办事流程
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1、市外毕业生:2011年3月14日—2011年11月15日。
2、深圳生源和深圳院校毕业生: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
⒈基本条件:①具有城镇户籍;②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③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④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⑤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⑥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⒉其它条件:①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985工程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③我市院校毕业生;④我市生源毕业生。
注:⑴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接收,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办理接收手续;⑵上述条件中所称重点引进类专业,参见《深圳市2011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
二、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⒈人事代理协议(个人申办版,一式两份)、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个人申办版);
⒉毕业生推荐表: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须打印,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不验原件,一式两份。
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查看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并收复印件。
6.招生录取名册: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复印出并加盖部门公章;
⒎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再婚人员也须提交);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⒏配偶材料:①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居委会出具,须写明是否参加“法轮功”活动和“无犯罪记录”或“无违法违纪行为”),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②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⒐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①计生调查表。②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3个月内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③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拟引进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须提供。详情请参见《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④子女材料:已生育子女的拟调人员须提供:A.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B.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C.《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16-20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D.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须提供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及出生医学证明。
特别提醒:⑴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特别说明外,都须提供原件核验;⑵所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有效期均为6个月;⑶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⑷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⒈申报审批:申请人备齐上述材料,到我部取“综合业务”号等待办理。具体程序:⑴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交费并领取受理回执;⑵3个工作日后来我部签名;⑶我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保局”)业务受理处。
⒉查询结果:上报约7个工作日后,可到 “深圳人才网”
⒊报到:
⑴将毕业生接收函交回毕业院校(本人自行复印留底),换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发,下称“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应督促学校尽快将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网上查档地址::9001/agent/docQuery.html)。
⑵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接收函(复印件)到市民中心市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保局业务受理处窗口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保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入户指标卡及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注:⑴请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⑵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⒋办理入户:
⑴持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注1)、入户指标卡、毕业生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签字盖章后,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批。
注:①入我中心集体户的,入户情况登记表请事先填写完整,表上的接收单位填“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入户地填“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入户审批需到位于湖贝路的罗湖分局办理;入单位集体户或个人房产的,视实际情况填写,取“后台业务”号加盖我中心同意调入意见。
⑵审批同意后,持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背面签名,有3岁以上子女随迁的还需同时提供子女的照片)、户口迁移证、入户指标卡、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下方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有子女随迁的还需填写其血型)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户口需委托本中心管理的,请持上述材料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办理。身份证办理情况查询网址:
⒌资料备案:办完上述事宜后,请带齐毕业生介绍信及报到证原件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办理。此步骤重要,不可省略,否则将对以后办事有影响。
四、注意事项
⒈已接收毕业生若需改派,请备齐乙方所签订的协议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办理过程中领取的所有批件、表格原件、本人写的改派申请,到我部取“综合业务”号办理。
⒉如未按本须知完成接收毕业生工作,申请人提出人事服务时将会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⒊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大专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初级职称认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二年后可申请办理中级职称认定。详情请参见《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和转正定级业务办理须知》。
⒋为保证档案安全,档案必须由原所在单位通过机要转递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9室,邮编:518023)。凡不是通过机要转递的,包括寄至单位和个人手中的档案,我中心不予接收。
⒌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⒍属中共党员的学生,在办完报到手续后,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人事代理部616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签字,再到611室办理组织关系的相关手续。
⒎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人事局业务受理处
· 咨询电话:0755-82105815
· 网站:
· 地址:市民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16大厅人事代理部
· 咨询电话:0755-82122361
· 深圳人才网网址: -“人事代理”栏目
· 办公地点: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6大厅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附:《深圳市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名单》(13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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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的为”985工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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