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薪制度(20XX年317修改)
薪资管理规定
一、员工薪资计算方式
1、由部门主管面试,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为合同期;
2、试用期间及满试用期后底薪均为1100元。按每月26天每天8小时来计算正常工作每小时工资基数(1100÷26÷8=5.29元/小时)。
3、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为正常上班;周一至周六白天8小时以外上班时间为加班时间,按1:
1.5计算加班费;周日加班按1。2计算加班费;国家法定假按3倍计算加班费。
4、如因工厂货源不足而停工,按实际定量计时工时计算工资。
5、特殊岗位。注塑夜班补助每班2元,(上班时间未满12小时的无夜班补贴。)
小枪喷油工每出勤1小时补贴1.2元;大枪喷涂工每出勤1小时补贴1.7元。在喷油部、喷涂部作业的普工每出勤1小时补贴0.4元。
6、伙食费每月300元/住宿费每月100元/管理费20元合共420元,其中工人承担250(伙食费200元+住宿费30元+管理费20元)。工厂补贴170元,如因违反厂规被厂方开除出厂者,厂方将追扣回一年之内的所有伙食及住宿补贴之费用,不在厂就餐或住宿者不扣伙食费或住宿费。(不在厂就餐或住宿需进厂时提出或在进厂后每月25号前提前书面申请)
7、对满试用期员工实行保底工资。1100元/月。
7.1如因货源不足、停工待料等工厂原因,当月工资未满1100元者,按保底工资计算;
7.2不服从工作安排及工作临时调动者,不予保底,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7.3当月有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旷工、请事假或记过处罚者,不予保底,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
8、注塑部上下模/杂工/料房组长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出勤满22天,杂工补贴300元、上下模补贴400元、料房组长补贴500元,其余享受与普通员工同等待遇。
9、烫印部杂工实行计时工资,正常出勤每月补贴100元,其余享受与普通员工同等待遇。
10、车间清洁工实行月薪工资制。每月上班26天制,每天工作8小时(按工厂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半小时上下班),月薪920元,不扣除生活费和住宿费。(工厂放假1周内发全月薪)
11、工龄奖:
11.1在本厂工龄满半年的员工享受每月50元工龄奖,从第7个月起在每月工资中按月发放;工龄满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80元工龄奖,从第25个月起在每月工资中按月发放;工龄满三年以上(含三年)享受每月100元工龄奖,从第37个月起在每月工资中按月发放。(上述工龄指不间断的工作年限)
11.2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能享受工龄奖:
11.2.1当月有请假、旷工、记过处罚的员工,当月不予享受工龄奖;
11.2.2当月有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当月不予享受工龄奖;
11..2.3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或记过处罚累计超过3次者,取消下一年度工龄奖。
二、各车间普通员工均以计件的方式计算工资为主,不便于计算单价的情况下以计时计算工资(但也须定量计时)
1、计时工资计算方法:
正常班每小时工资:1100(元)÷26(天)÷8(小时)=5.29元/小时
平时晚上加班加班费:
5.29(元/小时)×1.5=7.93元/小时
周日加班加班费:
5.29(元/小时)×2=10.58元/小时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
5.29(元/小时)×3=15.87元/小时
2、实行定量计时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方法同上)
3、以计件方式计算工资。
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薪管理制度
1、新进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根据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录用和是否需要转正调薪;本厂提升或调职之管理人员需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给予转正调薪。
2、管理人员包吃包住,工资中不扣除生活费、住宿费(外住宿亦不补)。
3、主管级别
3.1由经理面试,经总经理审核后,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为合同期;
3.2试用期薪资由总经理面议,试用后如需调薪,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审核;
3.3每月按26天考勤(每天按车间工人上下班时间考勤);
3.4每月出勤天数未到26天者,按月薪÷26天的日薪扣未满出勤天数的工资,如果是由于工厂原因放假而且导致出勤不满26天(欠7天以内),按出勤26天计发工资;由于生产需要出勤超过26天,按月薪÷26天的日薪补超出勤天数的工资。
3.5关于调薪:
3.5.1调薪统一集中在每年三月份,调薪幅度为50-200元;
3.5.2是否调薪及调薪幅度视个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表现而定。
3.5.3调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为公司创造突出的价值、效益者或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没有任何违犯厂规行为者,以调薪幅度上限加薪;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严重有损公司形象、有重大或多次(三次以上)违犯厂规行为者取消高薪资格;其它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则酌情给予调薪。
3.6法定有薪假期。国务院最新规定法定有薪假期11天。
3.7有薪年假:在公司服务满1年,10年以下,享受5天有薪年假;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享受10天有薪年假;20(含20年)年以上者,享
受15天有薪假期。
3.8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4、领班/组长级别:
4.1由部门主管面试,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为合同期;
4.2试用期间薪资根据岗位特点由经理面议,试用期后书面申请由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为合同期;
4.3每月按26天考勤(每天按车间工人上下班时间考勤)
4.4每月出勤天数未到26天者,按月薪÷26天的日薪扣未满出勤天数的工资,如果是由于工厂原因放假而且导致出勤不满26天(欠7天以内),按出勤26天计发工资;由于生产需要出勤超过26天,按月薪÷26天的日薪补超出勤天数的工资。
4.5关于调薪:
4.5.1调薪统一集中在每年三月份,调薪幅度为50-100元;
4.5.2是否调薪及调薪幅度视个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表现而定。
4.5.3调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为公司创造突出的价值、效益者或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没有任何违犯厂规行为者,以调薪幅度上限加薪;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严重有损公司形象、有重大或多次(三次以上)违犯厂规行为者取消高薪资格;其它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则酌情给予调薪。
4.6享受法定有薪假(同上主管级);
4.7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5、技术员:注塑部技术员/植绒/丝印技工:
5.1由部门主管面试,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试用期一个月;
5.2试用期工资面议,试用期后由主管书面加薪申请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3每月按26天考勤(每天按车间工人上下班时间考勤);
5.4每月出勤天数未到28天者,按月薪÷26天的日薪扣未满出勤天数的工资,如果是由于工厂原因放假而且导致出勤不满26天(欠7天以内),按出勤26天计发工资;由于生产需要出勤超过28天,按月薪÷26天的日薪补超出勤天数的工资。
5.6享受(同上主管级)法定有薪假期;
5.7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6、qc/车间统计:
6.1由部门主管面试,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为合同期;
6.2试用期工资面议,试用期后工资由主管书面申请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6.3每月28天考勤(每天按车间工人的上下班时间考勤);
6.4每月出勤天数未到26天者,按月薪÷26天的日薪扣未满出勤天数的工资,如果是由于工厂原因放假而且导致出勤不满26天(欠7天以内),按出勤26天计发工资;由于生产需要出勤超过26天,按月薪÷26天的日薪补超出勤天数的工资。
6.5关于调薪:
6.5.1调薪统一集中在每年三月份,调薪幅度为50-100元;
6.5.2是否调薪及调薪幅度视个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表现而定。
6.5.3调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为公司创造突出的价值、效益者或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没有任何违犯厂规行为者,以调薪幅度上限加薪;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严重有损公司形象、有重大或多次(三次以上)违犯厂规行为者取消高薪资格;其它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则酌情给予调薪。
6.6享受(同上主管级)法定有薪假期待遇;
6.7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7、写字楼人员:
8.1由直接负责人面试,总经理批准后,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为合同期;
8.2试用期薪资根据职责的需求由直接负责人面议,由总经理审批;
8.3试用期后如需调薪,由部门经理申请,总经理审批;
8.4每月按26天考勤(每星期最少加班四个晚上,每晚加班2小时);
8.5每月出勤天数未满26天者,按月薪÷26天的日薪扣未满出勤天数的工资;
8.6关于调薪:
8.6.1调薪统一集中在每年三月份,调薪幅度为50-200元;
8.6.2是否调薪及调薪幅度视个人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表现而定。
8.6.3调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为公司创造突出的价值、效益者或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没有任何违犯厂规行为者,以调薪幅度上限加薪;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严重有损公司形象、有重大或多次(三次以上)违犯厂规行为者取消高薪资格;其它介于两者之间的情况则酌情给予调薪。
8.7享受法定有薪假期(同主管级规定);
8.8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9、保安:
9.1试用期一个月,月薪135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1550元;
9.2每月26天,每天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
9.3出勤未满26天者,按正常出勤工资基数(月薪÷26)扣除未满出勤天数工资;
9.4法定有薪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上班,按正常超出勤补算加班费(春节值班另定);
9.5享受法定有薪假期(同主管级规定);
9.6包吃住,不扣亦不补。
9.7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11、厂部清洁工:
11.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薪800元,试用期后月薪920元;
11.2每月28天,每天9小时工作制;(注:上班时间7:00—13:00;16:00—19:00)
11.3出勤未满28天者,按正常出勤工资基数(月薪÷28)扣除未满出勤天数工资;
11.4法定有薪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上班,按正常超出勤补算加班费(春节值班另定);
11.5同车间员工一样享受工龄奖。
11.6包吃住,不扣亦不补。
11.7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100元)+岗位津贴+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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