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调研报告二 市纪委法规研究室 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委“制度建设年”和市委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为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构 建特色的惩防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近两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200年以来,我市各级党政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特别是以制度建设年为载体,紧紧围绕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据不完全统计,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市纪委已出台反腐倡廉制度规定20
2、多个,辖市区纪委和各部委办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近200个,既提升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也为深入推进我市的“两个率先”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为全市各级的自觉行动 去年,省委、省纪委相继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范燕青同志连续多年在市纪委全会上强调,“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的同时,针对实际,围绕对权力实行有效监督和制约,一手抓制度的完善,一手抓制度的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把加强
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构建惩防体系纳入全市“十一五”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市纪委组织专门班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系统分析了我市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制度体系还不健全,有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一些好的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和执行,造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老办法不管用,新制度又没有及时建立,致使实践起来无规可循,无距可蹈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分应继续坚持和巩固的、迫切需要进行修订完善的、需要重新制订的三个方面对现有关于反廉倡廉工作
4、的68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需要完善和重新制订的制度,明确了责任单位,规定了制度出台时限,形成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建议,明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要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又先后召开了惩防体系动员部署会议、责任分解会议和制度建设重点部门座谈会,强化对各级制度建设情况的督查,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各项要求。各地、各部门对这项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关键举措,作为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的“一把手”工程。市纪委还制度建设具
5、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反腐倡廉工作要靠法制已经成为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共识。 (二)严把质量,注重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制定制度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标准,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坚持遵循与中央、省、市法制建设相协调,注意与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反腐倡廉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协调,避免出现相互抵触的情况,使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以“防患于未然”为目标,做到适度超前,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如在制定市纪检监察机
6、关在案件审理中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民主权利的办法、中共市纪委对党员不服党纪处分首诉必办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时,都严格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及相关行政监察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制定。在具体制订过程中,把握“三个环节”:首先,突出制度的现实需要。制定制度之前,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强调制度的必要性和针对性。针对近年来农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较多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发现村、镇工程建设资金缺乏有效监管是发案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牵头建设、审计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审计法和XX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村镇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关于村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村镇工程建设从立项、招投标、监理到验收、审计进行了全面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