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全套资料(职责、学习、考核、奖励、培训等)(24) 第一条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公司党建工作,根据xx委关于印发全xx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xx组通201728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经费(以下简称党建经费)纳入公司年度经费总体预算,设立党建经费专项科目,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具体核算科目为:管理费党建经费)。 第三条党建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开支节约、使用合理,管理严格、符合财经纪律要求。 第四条党建经费开支范围: (一)思想政治教育; (二)党建活动; (三)工作会议; (四)学习培训; (五)宣传报道; (六)党内表彰; (七
2、)刊物订阅; (八)工作调研、理论研讨; (九)慰问帮扶困难党员; (十)其它与党建有关的费用。 第五条公司年度党建经费预算总体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2%以内(含2%);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网络媒体、信息化建设和大型活动所需经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另行核拨。 第六条党建经费预算于上年第四季度提出,由公司党群部编制,总经理会审批后,纳入公司统一年度预算;公司预算经费的50%拨给各支部,公司留50%用于报刊征订、活动开展及各种表彰。 第七条党建经费由同级党组织(党委、支部书记)负责人签字报销。具体程序为: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处理单(单据粘贴单),支部委员或党群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门审核,党组织书记签字。 第八条党费必须设置专用账户,建立经费开支账目台帐,由同级财务部门管理,党群部备案;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监督、检查、审计。 第九条有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截留挪用资金、虚列支出等行为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党支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