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5篇 瓦斯巡回检查及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1、通风区负责瓦斯巡回检查的具体工作。 2、瓦检员入井前,必须检查仪器的药品是否失效,电路、光路、气路是否完好。入井后在井底车场或进风大巷新鲜风流处,清洗气室并进行仪器的调零工作。 3、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规定为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备用工作面、机电硐室、临时停工地点和其它需检查瓦斯的地点,除特殊要求外,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1)回采工作面每次检查点为:工作面进风、工作面、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含量的最高点; 2)掘进工作面每次检查点为:工作面迎头、回风、局部通风机及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含量的
2、最高点; 3)备用工作面、硐室、临时停工地点和其它需检查瓦斯的地点,都必须是风流中瓦斯含量的最高点。 4)每一个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备用工作面都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瓦斯牌板必须能反映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最高浓度情况及检查时间。 5)当班瓦检员都必须将每次检查的瓦斯含量值,清楚地记入手册,按规定填写瓦斯牌板并汇报通风区调度,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板、瓦检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要将瓦斯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人员。 4、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一名专责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包括局部通风机及局部通风机开关附近风流、工作面、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工作面瓦斯尾巷及通风区安排的本工作面范围内的其它
3、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准出现带点检查现象。瓦检员不在场不得作业,瓦检员离开检查区汇报必须向当班班长打招呼,并交代注意事项。 5、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涌出情况,划分瓦斯检查区,确定瓦斯检查人员,规定检查路线、地点、时间和内容,并根据此制定检查区域的瓦检员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对瓦检员的工作,通风调度员应按巡回图表进行调度,检查人员应按巡回图表进行检查。附瓦检员巡回检查表: 6、所有瓦斯检查地点必须悬挂瓦斯记录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悬挂距回风巷上隅角50米内,掘进工作面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距工作面正头70米内,矿井(采区)总回风道的瓦斯记录牌板悬挂在测风站,其它辅助点牌板悬挂在需检查地点处。
4、 7、瓦检员负责监视本人检查区域中的瓦斯检测装置的工作状态。每班对传感器显示的数字,用光学瓦检器校对三次,记录三次,瓦检员在班中汇报时要汇报传感器工作情况。 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未经瓦检员检查,不得施工作业。放炮员入井工作,必须执行“三人联锁放炮”换牌制度,并做好记录,放炮员每次放炮前必须经瓦检员、安检员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及其它安全情况,如可以放炮,放炮员必须让瓦检员和班组长在“三人联锁放炮”记录手册上签名。 9、通风区值班领导、瓦检班长上岗工作要认真检查瓦检员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严防脱岗、漏检、假报数字和用不完好、不合格的仪器检查瓦斯。凡通风部门的干
5、部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瓦检员的合格证、检查记录和所携带的检查仪器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帮助瓦检员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妥善处理。 10、如果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发生变化,或出现局部瓦斯积聚,上隅角瓦斯增大等情况时,要果断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区,必要时要停止工作面的生产。 二、瓦斯请示报告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瓦斯管理工作,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依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2、超过6米的巷道,巷道顶板的冒高地点,都易积聚瓦斯,经过检查发现气体超限难以处理时,应及时请示报告通风区相关领导,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停电、停
6、风、停作业的巷道,为防止瓦斯积聚,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防止人员误入并向调度室、通风区技术员及时汇报。停工区内瓦斯等超限无法处理时,应及时请示通风区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 4、需要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巷道区域、采掘工作面接近瓦斯积聚地点等,必须事先制订出排放瓦斯的防范措施,经矿长、安全生产矿长审阅批准后,方可恢复作业。 5、瓦斯检查员发现大量瓦斯、二氧化碳涌现时,应立即撤出工作地点所有人员,切断该区段及风流流经路线电源,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指挥中心,请示矿长、安全副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瓦检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通风系统出现问题、风量不足、通风设施被破坏、风流短路、风流反向等现象时,必须立即请示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区,通风区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7、发现其他灾害意外事故时,要立即请示报告调度指挥中心和通风区,并采取措施进行现场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