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工资决定原则 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基本工资 附加工资 责任津贴 抚养津贴 住宅津贴 全勤津贴 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假日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年龄工资 年资工资 职能工资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 第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 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日起
2、至当月日止,并于当月日支付工资。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非常给付 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 结婚;死亡;生产;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缺勤扣除 一工资给付形态采用月工资制。 二对于下列特别休假,原则上照常支付工资:婚假、丧假;年度带薪休假; 行使公民权时;公司大会、教育召集时。 三员工缺勤时,则依下列方式处理。 非
3、公务原因负伤疾病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缺勤日数 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 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数 第七条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工资 在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工资,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内工资每月固定额交通津贴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 第八条工资给付及扣除额 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个人工资所得税。 劳工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团体意外保险费。 过半数员工开会同意的福利基金。 二上述各项金额扣除后,员工所得应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予本人。 三
4、工资所得亦可按照员工的要求,直接汇人指定的金融机构的该员工账户内。 基准内工资 第九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构成包括下列三项: 一年龄工资包括初任员工的起点工资。 二年资工资。 三职能工资。 第十条年龄工资 年龄工资给付的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岁时,每月给付元。 二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三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四岁时,每增加一岁则逐年增加工资元,作为给付年龄工资的标准额 五岁以上时,每年的年龄工资给付以元为上限。 六上列年龄工资的施行细则依表“年龄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年资工资 一年资工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
5、“秘书不求人”)给付的原则是,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方适用,并依表“年资工资简明表”的规定办理。 二岁以上的员工,依规定不再给付年资工资。 第十二条职能工资 一职能工资给付的原则是,依照各职层及职等的分类,根据表“职能资格表”的规定,共区分为五个职能等级,并依职等的高低决定职能工资的标准。 二每一职等都有最高及最低工资给付标准,公司应根据人事科所评定的员工考绩状况,依照表“职能等级运用表”的规定,办理有关职能等级、最低标准给付额、升级单价、考绩评定等事项。 三各等级的职能工资,则依“职能工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附加工资 从事特殊职务的专业人员,若因其职务难度高、责任重大或本身的基本工资偏低
6、,则应以附加工资方式,给予部分或全部的调整。 第十四条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是对具有监督管理职位者所做的支付,其具体金额依“管理职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抚养津贴 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下列方式办理抚养津贴的给付。 一配偶,每月津贴额为元。 二子女,每月津贴额为元。 第十六条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是为了补助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的津贴,其津贴标准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有配偶者或有抚养眷属者,每月津贴额为元。 二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元。 第十七条全勤及勤奋奖金 全勤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在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的全勤者或工作勤奋者而设立的奖励项目,其给
7、付标准如下: 一全勤者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每月津贴额为元。 二该月达成公司预定的工作目标时,每月津贴额为元。 基准外工资 第十八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而要求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完成勤务时,则应依照员工早到或夜班加班时间,采用计时制方式计算应给付的津贴额。 二勤务时间外的加班津贴,则依下列方式计算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第十九条休假日工作津贴 一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要求员工在休假日返回公司执行勤务时,得支付休假日工作津贴,但翌日补休者,则不另外给付津贴。 二休假日工作津贴采用计时制方式,依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单
8、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第二十条深夜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是对夜间从事勤务工作者所支付的津贴,计算时间是从晚上点到翌日清晨点,其计算公式是单位:元小时: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及勤奋奖金每月平均规定勤务时数 第二十一条勤务时间外工作津贴的特例 担任管理职位者,不适用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交通津贴 员工从住宅到公司上班时,单程距离达公里以上者,则应给付等于公共运输部门所发行的定期来回月票金额,以此作为交通贴支给的标准。 调薪及升级 第二十三条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年月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第二
9、十四条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年龄工资和年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第十条年龄工资和第十一条年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年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第二十四
10、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有特殊功劳表现。 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第十二条职能工资或第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第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第二十八条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
11、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年龄工资第十条 年资工资第十一条 职能工资第十二条 中学毕业等级 高中毕业等级 大中专毕业等级 大学毕业等级 硕士毕业等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第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年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 二担任单纯的体力劳动工作者,则应无论其学历高低,一律以职能等级第等级
12、任用。 定期奖金 第三十条定期奖金的给付 公司给付奖金的原则是,根据公司业绩成长比例以及员工的贡献程度,于每年的月及月支付。 第三十一条奖金计算期间 一上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去年月日起至该年度月日止,并于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二下期奖金的计算期间,从该年度月日起至月日止,并于月份与当月的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二条定期奖金给付的原则 定期奖金金额的高低,是在考核员工于奖金计算期间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出勤率及 贡献度等因素后加以确定的。 第三十三条定期奖金领取的资格 一在奖金计算期间,中途进入公司并未满两个月者,不予以给付定期奖金。 二在奖金计算期间,对于已离职者或于领取当月申请离职者,则取消其奖金领取资格。 附则 第三十四条施行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