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论文 题目: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学院:传播学院 专业:新闻学 学号:2012010478 姓名:刘霞 班级:9班 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摘要】 公平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
2、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关键词】 公平正义和谐社会 公平正义是一个古老恒久的话题,自人类有历史以来,人们便开始思考如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公平正义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公平正义总会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当前我国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炫富与仇富、炫权与仇官事件,背后的症结常常被归结于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平正义问
3、题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六个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如此看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公平正义。 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要求。公平正义体现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关系中,与社会制度的属性紧密相连。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由于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不同,公平正义
4、徒有其名。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社会主义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解决了人与人不平等的根源问题,为公平正义的实现奠定了基础。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但在经济持续发展、民主不断健全、文化日益繁荣、社会保持稳定的同时,前进道路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制约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采
5、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物质条件。1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应当是人人共享社会财富并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自己的社会,这需要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经济社会越发展,越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所在。我们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下牢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我们不断推动制度创新。完善的
6、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制度是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体系,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科学合理的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只有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对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才能有效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此,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做主的基本政治制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从根本上维护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关涉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制度。同时,严格按制度行事,充分发挥科学合理的制度对维护
7、社会公平正义的保证作用。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权利公平,从内容来讲,是指公民平等享有生存和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权利,不因性别、出身、职业、财产等不同而有所不同,从过程来讲,是指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能得到保护,任何公民都不能被排除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之外。这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基本的要求。机会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并分享由此带来的成果。机会公平并不必然导致结果公平,但没有机会公平就必定没有结果公平。规则公平,是指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要受规则的约束,并且是受同样的规则约束,没有例外。 二、公
8、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在我们迈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维护社会公平、伸张正义已经成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公平正义既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前提,是和谐社会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 首先,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就是一个国家的一致,这是任何共和国永久联盟的最强有力和最佳的纽带;而没有正义来帮助,这种一致是永远不会出现的。国家要长治久安,社会就要保持和谐。因为一个政体中各个部分或要素愈是融洽,这个政体就愈能持久。社会要保持和谐,就需要有良好的秩序。维护社会秩序,则需要完善的规则,而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体系是制度。制度的制订与设计要想科学,必须有
9、基本的价值理念作依据,这个基本的价值理念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规定着社会成员具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着资源与利益在社会群体之间、在社会成员之间的适当安排和合理分配。公平正义对于一个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对于实现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对于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促进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我国目前来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重要的理念内涵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目标,就是要
10、遵循公平正义的规则,调节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良性互动与团结协作,最终形成全体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得其所而又和谐共处的社会。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最大的潜在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但一个社会只要能够提升其公正程度,那么,社会问题出现的种类与强度均为减少或减小,同时社会也可以增强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的力度。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特别是经济利益性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用科学的方式加以调节,矛盾就有激化的可能,甚至导致社会动荡。要避免出现社会危机,就要举起公平正义的旗帜。公平正义是协调、消弭
11、社会各方面矛盾的思想基础和锐利武器,惟有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再次,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党的十六大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从整体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方面的能力之一提了出来,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真正的自由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党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把建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毕生的奋斗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
12、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涵义很丰富,其中很重要的内容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正式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和内容。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和谐社会是指以各方利益大体均衡为基础的社会,这就要求充分考虑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利益均衡机制,达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恰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的蕴意一脉相承。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已然成为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理念,也成为我们制订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 三、公平正义缺失:和谐社会面临考验 当前,我国社会从整体上看是一个比较公正和谐的社会。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在各阶层各方面利益格局的
13、调整过程中,也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公平缺失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甚至非常严重。 (一)机会不平等。机会是指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机会又是指资源的分配,机会的不同将导致未来发展结果的不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主导性的平等原则只能是机会均等来考察社会平等问题。机会平等是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是保持社会成员心理平衡的重要砝码。2但机会作为一种资源而言是有限的,无法充分满足社会成员对于机会的各种需要。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因素和根源导致了很多机会不平等的现象的产生: 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社会流动的动力机制。受教育的机会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
14、,往往意味着机会拥有量的不同和把握生存发展机会能力的不同。而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是人生最大的社会不公,足以影响一个人未来发展和终身利益。目前,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农村中男女之间,受教育的机会差异很大,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个人发展和上升流动机会。从教育资源分配来看,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诸如教育经费、教育设施和师资等的分配极不均衡。在一些直辖市和发达地区的大城市,不仅中小学的普及程度高,大学多、高校录取分数线也低于其他地区。各级教育收费逐年攀升,也使得一些农村青少年及城镇贫困家庭的子女难以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比较偏僻落后的农村受重男轻女传统落后思想的影响,在经
15、济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只让男孩上学而女孩辍学务农或务工,造成了男女之间接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教育机会不平等促使社会发生了分化,增强人们的不公平感,影响社会的整合度。 就业机会不平等。一些单位在招工招聘时,存有严重的歧视问题,包括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城乡身份歧视等:招聘时过分看重学历,剥夺了许多人才包括自学成才的社会成员的就业机会,扼杀了社会成员的创造性。过分讲年龄,把一大批处于人生正当年的社会成员排斥在招聘范围之外。过分讲究户籍,剥夺了社会成员流动、迁徙的自由,影响了一批有专长有创业精神的人的就业、创业。过分讲究性别,重男轻女,把一大批有才干的优秀女性排斥在就业范围之外。一
16、个极度不平等的社会,由于未能使其公民最充分地发挥天赋和能力而损害了社会自身。此外,不平等还能威胁到社会凝聚力,并能够造成其他的一些社会所不愿看到的后果。 享受医疗机会的不平等。由于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不适应人民群众防病治病保持健康的需要。城乡之间的医疗卫生设施配备方面差距尤其大,2002年底全国农村医院的病床位只有75万张,只是城市医院病床床位总数的30%。农民无任何医疗保障,城市居民则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在城市中所提供的卫生服务也不公平,许多困难企业的职工难以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而效益较好的企业的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则享受高水平的医疗保健。由于医疗体制改革滞后,药品
17、、住院费、治疗费等的价格居高不下,疾病风险已经成为加剧弱势群体生活困难和导致新的贫困的重大致因。许多人生病后买不起药看不起病,加重了患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负担,使他们陷入因病致贫,因贫拒医的恶性循环,加剧了他们的弱势地位。 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不平等。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阀,其功能在于它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运作,能够相对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然而,我国的福利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以国家包揽为特征的单一型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小、资金渠道狭窄、管理服务社会化程度低,已经无法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同一片蓝天下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
18、不平等,不仅会影响一个人的生存质量,而且会影响一个人对社会的美誉度,还会加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摩擦、隔阂直至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二)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或者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关系到社会成员自身的利益。近年来,中国社会中的收入不平等现象也日益加剧: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的高管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发达地区的各省份之间,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很不平等,收入差距过大,基尼系数已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根源,因为在渴望和指望之间,需要的形成和需要的满足之
19、间、或者说在渴望程度和社会水平之间造成了差距。这一差距就造成社会颓丧和不满。实际上,这种差距的程度就为衡量政治动乱提供了可信的指数。 (三)司法不公。司法是匡扶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惟有司法公正,民众才有最后的依靠,社会才能安宁稳定,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实施公正可以确定是非曲直,而这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基础。当前,司法不公正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法院等部门徇私枉法、执法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屡见不鲜,公安、城管、房屋拆迁等执法部门简单粗暴、以公权侵害群众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有些社会成员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诉,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影响社会稳定。2004
20、年到全国人大机关上访反映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判决、裁定不公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的案件大约占来访总件数的70%。尽管不公正的案件尚属少数,但对于案件的当事人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把水源败坏了。3 四、从维护公平正义入手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当前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把维护社会公平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进一步提高对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应当始终坚持把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作为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和根本途径,通过切实维护
21、公平公正来实现社会和谐,绝不能追求表面上的和谐而掩盖矛盾,掩盖不公正现象。有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看待问题和矛盾,往往是出了问题捂盖子,遇到矛盾绕着走,结果使问题越积累越复杂,矛盾越放任越激化,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这是绝对要不得的。 第二,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过去由于我们发展生产力的任务重、压力大,加快经济建设的愿望十分强烈,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产生了过分追求效率的思想倾向,虽然坚持了效率优先,但没有很好地兼顾公平,导致实际工作中虽然经济建设效率较高,但在社会公平方面欠账较多,从而产生了一些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造成局部性的社会不和谐。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22、为指导,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努力克服片面追求效率的倾向,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下更大的力气、花更多的精力,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多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在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往往是社会矛盾表现最集中的领域,因而也是关系社会和谐的关键问题。而这些问题之所以成为热点难点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社会公平正义,如近年来比较突
23、出的收入分配问题、行业垄断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土地征用问题、拆迁问题、教育医疗问题、“三乱”问题、腐败问题等等,都是如此。能不能解决好这类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是不是融洽,社会能不能稳定和谐。所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当务之急,也应该是最适当的突破口和抓手。4第四,以健全的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制度建设的六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加强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建立一个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完整的社会公平制度保
24、障体系。同时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只有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社会公正制度体系具体化为实践中的措施和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建共享社会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而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终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只要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更加自觉地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5、,充分体现和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价值,就能最终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参考文献】 【1】 朱文兴论维护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国家行政学院院报,2005年第3期。 【2】 李坤明浅析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对外经贸,2012年第6期 【3】 十八大报告解读如何理解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华网,2012.12.10【4】 崔新建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光明日报,2012.11.16. 第二篇: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和谐社会视角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
26、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 讨班上的讲话中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题研究,结合无锡实际和依法治市的内在要求,探索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可行路径和有效方式。 一、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 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富有挑战性的话题。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proteanface),变幻
27、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准是历史的、具体的,内涵是十分丰富和不断变化的。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要求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和社会地位比较接近,不至于差距过大。从法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相统一。从伦理学角度讲,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或者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满足。胡锦涛同志关于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论述,概括了当前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社会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平等、分配公平、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等多方面。 二、
28、构建和谐社会、法治国家与维护、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辩证关系 社会和谐的根本、法治的精髓都在于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原则。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曾说: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当前,在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认识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辩证统 一、协调互进。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法治繁荣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9、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过程中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只有遵循公平正义原则,制度安排和创新、各项决策和措施才能取得各界广泛认同、广泛支持,法律才能得到普遍服从,社会资源才能得到有效整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才能从中受益,真正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与法治繁荣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公平正义是题中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没有公平正义,社会就不可能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同时,也要认识到,只有在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中,公平正义才有可能实现。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
30、家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不公的现象,如贫富、城乡、区域差距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稳定。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通过经济发展,同时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因此,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当前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性 构建和谐社会与法治国家,必须直面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不公平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分配不公。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富民政策包含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
31、裕的思想,但有些地方不讲辩证法,造成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过大。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一书的相关调查显示,在领导干部对2002年所存在的社会问题的判断中,收入差距问题被列在第一位。 (二)就业和用人不公。就业过程普遍存在着一些歧视性的做法,如性别、户口、生理等方面的歧视,安徽芜湖就曾发生过受到各界广泛关注的乙肝歧视案。买官卖官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已构成职务犯罪,如近两年查处的少数党政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以权谋私,买官卖官,造成权力和地位方面分配不公。 (三)教育不公。主要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在各级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入学率上的不公平,同一社会群体的个体在发挥其潜能
32、方面的机会不公平,高校尤其是重点高校农民子女所占比例下降,贫困生比例上升。就无锡而言,在高等教育方面,既享受不到北京、上海等地的高入学率,也享受不到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低入学标准。同时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更为突出,贫困农民和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严重。 (四)社会保障不公。相对而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情况逐步改善,而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展缓慢,很不理想,政府提供的相应保障非常有限。可以说,农村基本上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看病难、因病返贫问题相当突出。有的地方国家机关医保改革比较彻底,但配套措施并没有跟上,同时有的单位仍实行老办法,医疗保障不公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五
33、)立法不公。主要表现在。立法机关人员构成不够合理,相当一部分人员是从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中产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色彩比较浓厚,以贫困农民、民工和失业下岗人员为主体的弱势群体很难直接参与立法过程,不利于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有的法律规定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六)司法不公。有些地方不严格执法、不重视程序和人权的问题时有发生。突出表现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超期羁押,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罚不当罪,罪刑不适应,权钱交易,以钱抵刑,徇私、徇情枉法,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近年来检 察机关在某市中级法院就查处了多起法官职务犯罪案件,
34、其中反映的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七)私权保障不力。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公共利益为名,侵占私人权益和私人财产,或在私权受到侵犯后不能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如有的地方政府以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名义,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再以低价转让给开发商,或虽然按公开的市场价格将农民土地转让,但从中获取差价,从而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对策思考 深入认识和分析当前无锡经济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发展变化,完善地方性法规与政策,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加快推进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构建进程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树立科学的和谐正义观。所谓
35、和谐正义,就是为了达到万有存在共同体的和谐发展而调适互为对象性存在的诸方面关系的共同法则。集真善美于一体的和谐正义是平衡万物价值的金规则,是整合程序上的和谐正义和实质上的和谐正义的平台。具体来说,要着力做好三点:一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把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过程作为追求和实现公平的过程,在动态发展中提升公平的实现程度。二是以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监督是文明社会进行社会关系调适的最基本的手段,它的发挥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针对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种种侵犯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和一些人利用社会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非正常现象,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通过
36、有效的监督,逐步消除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政策性障碍和人为性障碍,同时加大反腐败力度,降低因以权谋私行为对贫富差距和弱势群体的心理带来的消极影响。三是全面认识公平的历史性和相对性,防止把公平等同于平均主义,或脱离具体历史条件追求公平。 (二)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放到社会发展更为突出的位置。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而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在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深化
37、各方面改革的同时,必须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来抓。只有把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实现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否则,就难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影响经济社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三)维护和实现行政公平。市场行为是实现效率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从市场经济的逻辑上看也应如此。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逻辑是:效率由市场去安排,公平则由政府管理。实践表明,政府不主持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就会严重缺失。当前,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即:将注意力由集中于国有企业改革转向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建设,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从制度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及相关问题,
38、如三农问题和土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问题等;协调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在法治建设中率先垂范,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政府来维护和实现,而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讲,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核心就是实现司法公正。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此,必须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
39、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当前,应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尊重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无锡与法治无锡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机关也应切实负起责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满足人们的合理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第三篇: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
40、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强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必须把社会公平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里的公平不单是指经济公平,而是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在社会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消费水平比较接近而不过分悬殊;在法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称,人们的获得应该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出的贡献相一致;在伦理学意义上,公平指的是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追求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和谐。公平正义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
41、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出台的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从而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的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之奋斗和献身。公平正义不仅广泛涉及上层建筑领域中的问题,也大量涉及生产关系问题,是直接关系全
42、体人民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的重大问题。坚持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各级政府只有坚持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干群关系才会融洽。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当承认,目前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现象,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拉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因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着重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公平正义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
43、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分配的公平属于生产关系领域的问题,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主要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的状况,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如何,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当然,社会公平又有其相对独立的价值。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广大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目标,它能够为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动力,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二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4、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把公平等同于绝对平均主义,一种是脱离具体历史条件去追求公平。我们应树立科学的公平观,看到公平具有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是历史的,是说公平总是受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制约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公平实现的方式和手段都是不同的。公平是相对的,是说公平不是无条件的,它总是相对某种规则或相对某种不公平状况而言的,并不是否认差别,更不是绝对平均主义。当前,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这个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又量力而行,根据实际可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 第四篇:怎样理解公平正义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怎样理解公平正义与构
45、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内容摘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和不懈追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世纪新阶段,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公平正义是历史的、具体的,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适应我国深刻的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件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的政治任务。显然,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基础是社
46、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中,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关键词: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社会。对此,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意味着,所谓“和谐社会”首先是一种价值体系,而“公平正义”则是这一价值体系极为重要的内容、目标和特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十分重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
47、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前提 和谐社会,从结构上说,总是意味着社会各要素之间的某种和睦融洽关系。社会主义社会,从领域说,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等方方面面;从主体说,包括工人、农民、干部、军人、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私有企业主等各个阶层;从实践说,则主要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不同形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构建社会主义方方面面、各个阶层、不同实践之间的和谐融洽关系。正是在此意义上,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
48、会进一步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就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 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就是要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问题是,如何才能使这些不同领域、不同阶层、不同实践形式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结构。答案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只有如此,才能使社会主义的不同领域各负其命、各展风采,使社会主义的不同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使社会主义的各种实践相互配合、全面发展,而使整个社会相互融洽、和谐相处。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