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报告及处理制度全文5篇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一)紧急局部处理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
2、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报告与保密 受伤者在受伤后尽快通知军人门诊部(tel65748或54464)或医教部值班室(tel54009),其根据暴露源的情况及暴露的程度决定下一步处理。如可疑hiv暴露,在受伤后1小时内报告市疾控中心。每一个得到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应严守秘密。 (三)药物预防与登记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如果有hiv传播的可能性,但尚未对暴露源进行hiv检测,应该实施基本用药方案,等暴露源的hiv检测结果明确后,如果暴露源被证实为hiv阴性,终止预防服药;如暴露源被证实为hiv阳性,则重新评估调整或修改预防用药方案。注:XX市暴露安全药物储备库位于XX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电话:65349415(保健科)65312124(值班室) 质控科医院感染室 军人门诊部 200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