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办公制度 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市直公益 二、三类事业单位等租用办公用房有关问题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_路,建筑面积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元整(_元),经双方平等协商,租金按半年收取,每年1月10号和7月10号前为缴交租金日期。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金。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按市机关事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2、使用该房屋产生的
2、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办公用房的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
3、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七条有关事项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物业转租给第三方。如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市公资中心有权收回物业,造成的损失由该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向市公资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盖章):_负责人:_联系电话:_年_月_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_负责人:_联系电话: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