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的干部管理制度 大丰港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和最佳现金流量,充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促进集团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重点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有效控制经营及投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集团公司及所属的所有直接控股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资金管理,分级独立核算,财务负责人实行集团派驻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职责和权限划分 (一)
2、属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职责权限 1、会计政策和会计信息管理 制定大丰港集团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并对子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真1 实、完整及时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资金管理 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所有资金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 3、投资管理 投资行为包括以货币资金或以实物资产的作价对外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进行基本建设,购进固定资产,所有投资及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外担保 各类公司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各类经济担保。 5、预算管理 年初编制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调整预算必
3、须经集团公司审批。 (二)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 1、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年初及时编制财务预算,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3、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向集团公司报送会计报告,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4、根据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细则并执行。 第三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七条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 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八条各级子公司独立设帐,独立核算盈亏。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各级公司的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管理部门。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
4、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购买出售固定资产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重大资产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集团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级公司的资金由集团公司统一调度,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各级子公司定期上报资金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执行。各级公司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基本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成本。 第十二条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支取资金。 第十三条各级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统一管理,非财务部门严禁在银行设立帐户,同时做好现金管理,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定期进行清收,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报集团同
5、意后方可核销。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各级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并按招投标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购成本,做好其他资产的验收和保管工作,实行领用制。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十七条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对外举债行为需经董事会审批。 第十八条各级公司的所有对外担保,需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 第六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各种收入均应有合法的依据,凭证并按规定全部纳入法定会计帐册核算,并依法缴纳各种税费。 第二十条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真实反映企
6、业利润。 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集中分配税后利润,并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上年或以前年度亏损; 2、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的公积金; 3、根据股东大会决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剩余利润分配。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子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如期实现,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作为各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各子公司每年年初编制财务预算,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客观等原因,预算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偏离的,应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意见,按规定报批后修订。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与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权限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规定与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财经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相应制定实施细则。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