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代表质询制度 党内“质询”制度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明显增强,要求民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可是,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仍存在目标不清、方法简单、决策缺乏民主等问题。党内“质询”制度,就是村党支部为合理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以“干部述职、群众质询、限时反馈、监督落实”为基本内容建立的村干部述职质询制度。 1.主要内容及步骤 质询会议一年召开二次,分别在年中、年末进行,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筹备阶段。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就半年、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述职报告草稿,然后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述职报告,并征求乡镇联系村领导干部的意见后报乡
2、镇党委、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确定述职质询大会时间。 (2)会议阶段:述职质询大会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由乡镇领导主持召开,村党支部负责召集。参加会议人员范围是: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成员、村民监事会成员,本村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10名左右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七项:一是由村党支部书记作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由村委会主任作村务、财务工作述职报告。书记、主任一人兼的由书记作述职报告。三是质询、答询。由参加会议人员就两个述职报告分别向书记、主任进行质询,述职人一一进行真实、诚恳的回答和解释。对不能够解答的或涉及党内工作不宜公开讨论答复的,采取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
3、大会的方式解决。四是民主听证。述职报告中涉及“两委”班子的重大村务活动和建设项目等涉及全体村民根本利益的事项,在质询会上进行民主听证,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民主测评。向与会人员发放书记、主任述职测评表,由参会人员对述职报告进行测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六是现场公布。测评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对述职人的述职报告测评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七是述后承诺。根据质询答询情况,确定若干事关全村发展、稳定,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由书记、主任公开承诺限期解决。 (3)落实反馈阶段。会议结束后,及时将测评结果,连同质询承诺情况,以文字形式及时报告
4、乡镇党委、政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备案。村党支部、村委会将质询大会承诺事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负责人、监督人、完成时间和完成标准,并将承诺事项和进展情况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全村党员、群众监督。 2.主要做法 (1)突出“质询重点”,细化质询会的内容。民主质询会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某一事项,原则上凡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可以列为质询内容。 (2)把握“质询环节”,规范质询会的操作程序。一是确定内容。突出重点。会议召开前,村“两委”要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多数村民意见。确定质询的重点内容。二是超前谋划,积极宣传。参加质询大会的人员既可以是普通村民或党员。也可以是村民代表
5、,一般不得少于30人,多的可达50人以上。质询会前3-5天,由村“两委”发出公告,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公开,鼓励群众积极参加质询。三是加强引导,开好会议。为防止在质询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现象。要求会议主持人审时度势,正确有效地加以引导,既要避免事无巨细把无关紧要的个性问题提交大会质询,也要教育个别村干部正确对待质询和批评,使会议保持一种良好健康和谐的气氛,达到预期目的。四是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对质询大会上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口头和书面提案,村“两委”要及时召开会议,逐条研究解决,凡涉及党务、村务重大事项的,及时提交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在一个月
6、内将解决的措施和办理情况向村民反馈,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3)强化“质询监督”,确保民主质询大会的质量和效果。抓好群众提案的落实是听证质询大会的落脚点和根本目的所在,因此,要求各村把落实村民提案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于每一项提案,都要明确具体的牵头人、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特别是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认真强化“三个监督”:一是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每一项群众提案办理时间期满,村“两委”都要专门召开由村务监督组成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的讲评会,对提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乡镇每季度组织一次群众提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久拖不办的村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奖惩。三是聘请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群众提案办理特约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进行抽查。同时,定期组织新闻单位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具体作用 (1)可激发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热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可提升村干部素质,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 (3)可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