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电教化管理制度 党员电教制度 1、电教机房为工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2、保持机房整洁。定期打扫、除尘,做到通风、干燥、无灰尘。 3、机房设备由电教专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管理使用,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要经常检查室内电路、设备工作情况,及时排除隐患,不让设备带故障工作。 5、开机以后,使用人员不得离开机房。工作结束后,按程序将设备恢复原状,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机房原则上不对外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制作节目或复制音像制品,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部长同意后方可制作和复制。 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党员电教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对所有电教器材,音像磁带进行造册登记,建立电教
2、物品档案,同时电教器材作为固定资产进入电教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2、需将设备外出使用时,业务人员需填写好党员电教设备领用登记表,经分管副部长或党教科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将设备拿出使用。返回后及时点验入库。 3、党员电教设备只能用于党员电化教育,不得挪用、外借。特殊情况由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方可外借,重要设备由本部电教人员随机作业。 4、业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设备,防止损坏。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及经济赔偿。 5、业务人员要定期检查保养设备,电池随用随充,使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细心检查,但不得随意拆卸设备。对自己排除不了的故障,应报分管副
3、部长同意后送专门维修机构检修。 6、坚持对电教设备进行清点,业务人员对所保管的设备要经常检查,对设备名称、数量、附件和放置地点都做到心中有数。设备每季度核对一次,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盘点,防止设备流失。工作人员变动时须填写移交清单,办理移接交手续。 党员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工作。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党员电化教育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提出做好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下级党员电教工作的检查指导,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4、认真做好对基层党员电教教材、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为基层开展好电教播放提供优质片源。 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丰富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时快捷完成工作任务。 6、负责本市党员电教片的摄、编、录,并组织向上级参评。 7、负责红都党建网站的建设、管理、使用。 8、负责工作需要和部领导交办的光盘刻录、制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爱护、保管、保养并使用好各种电教设备,做到使用前、后严格检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机房防火、防潮、防盗、防霉、防腐、防高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