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事故报告制度5篇 第一篇:工伤事故报告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或伤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或自救。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可直接向区、市建设、安监部门报告,并请求“ 110、120”等社会救援组织求助。 2、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的大小,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报告。 3、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除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外,应在1小时内向区、市建设、安监等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严禁项目部及公司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同时,要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
2、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文明科会同有关科室、故事发生项目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责任,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不得弄虚作假。 6、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组成事故处理小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7、工伤事故,在伤者痊愈后90日内处理结束,死亡事故在公安、安监部门调查结论作出后10日内处理结束,并均应向有关人员公布结案情况。 8、事故由总工程师、技术质量科、安全文明科和设备材料科联合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今后工作改进;重伤以上事故,应向上级部门报送进一步书
3、面材料。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第二篇: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s330逍白线漯河至舞阳段改建工程河南乾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这里所提到的事故是指重伤(含)因工死亡事故、机械事故、损坏道路基础设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2发生事故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的上报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3各班组每月5日前前将本项目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职工伤
4、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对不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和报表的企业以及存在迟报、漏报和谎报事故现象的班组,项目部将在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一、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在政府部门事故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提供与事故有关的如下材料: (1)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关经营承包经济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5)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6)项目开工证,总、分包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7)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身份证); (8)
5、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9)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 (10)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相关照片及影像材料;(11)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2、事故调查期间,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分析。 二、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应成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的事故整改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组织对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抚工作。 2、现场整改工作完成后,向负责事故处理工
6、作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整改措施报告,经政府主管部门复查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组织项目部内部事故分析通报会,向负责人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附件二),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4、在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同时,应组成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针对负伤人员,要组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保险赔付的申报工作。 5、事故结案后,项目部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批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第三篇: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反映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
7、掌握工伤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特制定本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施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由本项目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立即采取各种通讯形式马上向总公司领导,所属领导报告,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在报告总工的同时报告总经理,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小时,书面报告不得超过2天。 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向总公司安全科报送书面报告书一份。 2、重伤及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时间快速报告外,还应向总公司安全科报送工伤事故报告书三份。 二、工伤事故发生后要在及时报告的同时,积极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并注意保护现场。为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记,要保持现
8、场各种物件的原位、形状、颜色不得破坏。要留有相片或录象资料。 三、事故发生后,对缓报,瞒报案情或现场救护处理不力的,按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年月日 项目部 第四篇: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凡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性农民工)重伤事故或职工死亡事故(含交通、因工、非因工死亡)以及分包企业职工死亡事故的单位,从事故发生事件算起,项目部必须在12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2、因我方责任而造成既有线行车中断事故,从事故发生起在3小时之内报告公司安质部。 3、因我方责任而造成的路外人员交通死亡事故,按上述规定报公司设备物资运输部门和安质部门。 4、发生职工因工死亡
9、事故,在逐级上报的同时还应分别报告当地劳动、公司部门和工会组织。发生事故后,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广开项目部 2003年3月 第五篇: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港新家园第三标段工程 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掌握工伤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特制订本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伤记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受伤人员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一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发生重伤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死忘人数
10、、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告公司质安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5、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6、每个在建工程必须于每月的2号之前向公司质安部报送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双港新科园第三标段工程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