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XX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举报、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一)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文件
2、作出的需要我所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工作部署;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明确要求我所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我所主要负责人阅处、研究、考虑,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三)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会议、所长办公会议、所务会议、专题会议,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工作年度计划,我所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等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所领导批示给各科室办理的要求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 (五)其他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拟办。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领导的批示内容和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呈批表提
3、出拟办意见,报所领导批示审定。 (二)立项。按照所领导批示精神,对需要报告办理结果的重要工作任务,办公室将其列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并进行督查督办立项登记。 (三)交办。办公室以文件处理表向所领导批示的承办科室交办工作任务,提出相关办理要求。 (四)承办。承办科室接到文件处理表后,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按时办结。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牵头承办科室要做好承办组织工作。 (五)督办。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督查事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提醒、督促承办科室抓紧办理。对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要强化跟踪督办。 (六)反馈。承办科室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多个科室共同承办的,由牵头科室汇总协办科
4、室意见后统一报送。以所文(函)件形式反馈的,应按公文处理程序送办公室核稿,再报分管所领导、所长审定后报出。 (七)归档。督查督办事项办结后,承办科室要及时将办理结果送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文件退回办公室。办公室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时限 (一)督查督办事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限办结的,承办科室要及时与办公室沟通联系,由办公室向交办单位或领导说明原因,或申请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二)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承办科室应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抓紧办理并报告结果。 (三)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和所领导有特殊要求的
5、,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第七条督查督办工作责任 (一)办公室负责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立项、交办、督办和归档,及时向承办科室提供必要的有关材料,跟踪掌握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 (二)承办科室要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督查督办任务,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分管所领导、所长审定后及时报出。 (三)对多个科室共同完成的督查督办任务,牵头科室要积极组织协办科 室共同办理,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敷衍了事。 第八条建立分级负责的督查督办工作落实责任制。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对督查督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好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具体承办同志是督查督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督查督办任务的办理工作。 第九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科室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