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 工作督办。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 1、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 3、责任部门:
2、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 4、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内容 1、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 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 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