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岭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
2、,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