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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中学工会慰问规章制度(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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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长岭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三河初中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教职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校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由校长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学校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学校工会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学校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教职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二、退休教职工慰问 1.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退休员工去世,学校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教职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工。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河初中工会2014年9月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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