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科学的组织制度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宝贵经验,改革在不断深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任务,要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
2、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正确认识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意义。可以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当前微观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建设。 (一)公司制是实现两权分离最有效的制度安排 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是当代大型经营机构普遍采用的运营方式。国有资本管理、监管和运营的微观制度基础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什么要实行“两权分离”。一个大型现代化生产经营组织涉及多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和极其复杂的利害关系,在市场中要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和经营风险。因此,它的经营决策。管理运营和监督控制都属高度专业化的领域。一般而言,投资者并不就是高明的经营管理者,他们的特长是选择项目、选择业主。因此,投资者投入资源组建
3、公司后宁愿委托给精心选择的诚信并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经营管理者来管理。在进行委托管理时,投资者必须在专业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和由于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成本及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权衡。为保障投资者利益,需要采取法律、合同和酌情处置权等形式,既使经营管理者充分发挥才能,为股东创造价值;又要构建投资者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机制。这就是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质和建立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现代公司制度与传统国有企业制度相比至少有四个优点: 1、公司是迅速聚集社会资本、发挥国有资本引导和辐射作用最有效的财产组织形式; 2、公司可以引入包括非国有的多家股东,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利于公司将目标集中于经济
4、效益; 3、公司提供了投资者有效监督的体制框架,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保障投资者权益; 4、公司制度可以使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各自发挥所长,实现动态最佳组合,有可能创造良好业绩和“百年老店”。 所有这些优点都是传统国有企业制度所无法相比的。国际经验表明,到目前为止,公司是实现两权分离最有效的制度安排。 (二)实行公司制的目的是使国有企业实现质的飞跃 必须充分认识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重在转换机制。 1、改变企业的债务责任关系。传统国有企业与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情况下,所有者实际上对企业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
5、离,所有者对公司的债务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企业法的规定,在国有企业内没有所有者的位置,所有者在企业之外进行干预和决策,因此,企业就无所谓“自主经营”,而承担盈亏后果的应该是所有者,但由于企业内所有者缺位,它也不能“自负盈亏”。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后,所有者进入企业行使权能、承担责任,使企业成为独立、完整形态的市场主体。 3、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制后,所有者直接干预企业的权力消失了,但却获得了“用脚投票”的自由度;公司获得了自主经营法人财产的权力,但这是以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强化对经营管理的监督为条件。 4、改变企业的激励一一约束
6、机制。在公司制度下,跳出了政府部门在企业之外“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在企业内建立分权、分责、制衡关系,可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用以处理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所有者投资设立经营机构,但并不直接参与经营,把投入的财产委托给董事会;董事会对经营战略做出决策,但是不直接管理,而是聘请职业经理实现公司的目标,这样就出现了一系列的委托代理关系。经理运营的结果能否体现所有者意志,保障所有者的权益。这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体制框架作保障,这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7、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有国家法律保障、公司章程和合同约束、制度严谨的分权。分责、制衡体制。它所形成的一套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保障投资者的最终的控制权,可以维系公司各个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平衡。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为投资者激励和监督经营管理者提供体制框架,为经营管理者施展才能提供舞台。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问题。 例如,公司制度具有强大的融资功能,但投资者只有在确认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会向企业投资。因此,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为获得融资而进行的竞争,实际上是公司治理水平的竞争。健全的公司治理会得到投资者的信赖,可以比较容易地以较低的成本融得较多的资金,
8、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公司治理不良的公司,得不到投资者的信任,或筹资成本较高,或能筹集的资金数额较少,也就限制了它的发展空间。因此,只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才能实现公司的良性发展。 (四)现代公司的分权制衡机制 公司与传统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完全不同。传统国有企业所有者在企业之外决策,企业设立统一的“领导班子”,强调“一元化领导”,决策机制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在公司制度下所有者进入企业,实行分责、分权、制衡体制。决策机制是股东大会的一股一票,少数服从多数;是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一般来说,公司权利可以分成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公司法对四项权能和按层级的制衡关系各有明确界定,并
9、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行使。 公司所有者组成最高权利机构股东大会,行使所有权,保持对公司的最终控制地位并全权决定董事选聘、激励和去留。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每位董事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董事会拥有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包括选聘、监督经理和决定经理的薪酬、去留。 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在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授权范围内独立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理依公司法享有经营管理权。 监事会代表股东对公司进行监督,行使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 职工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主体,他们的积极性、参与程度和创新精神对公司的成功具有重大作用。依照公司法,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公司
10、的经营决策和监督,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一种法定有效的形式。 在公司治理中既要防止所有权侵犯经营权、管理权;也要防止经营权、管理权架空所有权,排斥监督权。股东对董事会不满意时,甚至可以更换董事会,但不应该。也没有必要替董事会做决策。同样,董事会对经理不满意,甚至可以更换更适合的人,但没有必要替经理指挥生产管理。只有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恪尽职守,又不越位,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富有活力。其中所有者负责而恰当地行使最终控制权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 为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就要科学地配置公司的控制权,确保分权分责制衡的有效性。要保证股东大会的最终控制权,保证董事会独立
11、决策权,保证经理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不能过分重合。以确保董事会不被经理层所控制,能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取向主持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大型公司还应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维护小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董事长与经理不要一人兼,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的有效监督。职工代表依公司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使职工以法定的形式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对涉及职工经济利益的决策要建立公司与工会的平等协商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独资公司依法设立外派监事会。如此等等,确保在公司治理机制中没有不受约束的人,从而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转。 因此,笼统地提“公司领导班子”、“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一把手”、
12、“董事长领导总经理”等都是不确切的,很容易打乱分责、分权、制衡机制,把新旧两种企业制度混淆。 (五)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 目前公司治理是微观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的重要意义在于: (1)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关系国企改革的成败。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保障投资者权益。这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的制度基础。如果因公司治理的缺陷,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机构投资者、外资和个人投资者;将“用脚投票”,远离公司。而政府股东由于退出的障碍,就会处于两难的地步。如果不加干预,坐看国有资产流失,有失责任;如果以强化行政干预的方式来维护所有权,那就退回到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政企不分的原点,使改
13、革遭致失败。 (2)公司治理水平影响经济增长。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投资机构和个人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流入企业,转化为生产发展资金,而公司治理在这一转化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公司治理还与金融体系的安全直接相关。例如,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这时投资者就不能投资于公司的基本赢利能力,只能转向投机炒作,结果市场投机成分增加,泡沫成分增加。泡沫一旦破裂,往往会导致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一场公司治理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关系经济发展全局,公司治理水平影响经济增长、影响金融安全。 (3)公司治理是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软
14、件。世界上办得成功的大公司几乎都经历了同一个过程,发展融资再发展再融资。能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的基本条件就是取得投资者的信赖。现在的情况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需要不断充实资本金,获得发展的机会,而那些机构投资和个人投资者则四处寻找良好的投资项目和可以信赖的业主。这两者能否有效结合,一是看资本市场是否健康有序;二是看公司法人治理是否规范有效。可以说,一个富有前景的企业,有效的公司治理、对股东的诚信是取得投资者信赖的基石,是走向资本市场的通行证,是企业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据麦肯锡企业顾问公司2000年对亚洲的调查,对同等赢利水平的公司,投资者愿为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股票多支付20以上的溢价;在亚洲金融危机
15、后,投资者在评估亚洲投资潜力时,认为董事会行为质量比财务问题更重要和同等重要的占75。 (六)始终存在人为扭曲公司治理的力量 在中国,从改革方向上大家都承认必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有些人却不太相信公司治理的作用,缺乏推进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热情。这里有认识和理解方面的原因,也有的人受体制性局限和利益驱动,更相信所有者在企业外的强力干预,还有人则企图从扭曲的公司治理中获得短期非分的好处。这就造成公司治理被扭曲的现象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主要表现在: 1、国有股权委托代理体制尚不健全。模糊的股权管理体制、责权不清的产权代理关系,使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公司没有集中统一的国有“老板”,行政干预较多。
16、下工夫推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动力不足。失去了所有权的激励和约束,内部人往往会产生偏离所有者权益的行为; 2、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后,“存续公司”解决存续问题的资源进入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他总有一种通过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交叉任职、关联交易等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得特殊好处的倾向。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一是董事会有失独立性,二是公司目标变得模糊。三是情况严重的,上市公司被掏空; 3、政府主要承担社会职能,在它直接充当所有者时,往往利用行政权力把控制的公司当作行使社会职能的工具,如限制冗员的分流,要企业继续自办小社会、通过“拉郎配”向状况尚好的企业甩包袱等。政企职能错位使公司丧失了商业利益的独立性,小股
17、东的权益无法保证; 4、政府在企业外的直接干预,包括超越公司法对人事安排的干预,很容易打乱公司治理机制,使公司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之间的分权制衡体制遭到破坏; 5、在资本市场上,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没有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威胁,经营者只要能讨好大股东,就敢于更大胆违规运作,导致人为地扭曲公司治理的倾向。 从改革方向上大家都承认必须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但有些人却不太相信公司冶理的作用,缺乏推进建立有效公司冶理的热情。这里有认识和理解方面的原因;也有的人受体制性局限和利益驱动,更相信所有者在企业外的强力干预;还有人则企图从扭曲的公司治理中获得短期非分的好处。这就造成公司冶理被扭曲的现象仍
18、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七)克服建立有效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 当前,要在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导下,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时,不失时机地深化改革,克服建立有效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 首先,克服政企不分带来的障碍。党是政治组织,政府承担社会职责,而企业以效益为目标,追求投资回报。公司只有目标明确而单一,才有利于经营者把精力集中于为股东和公司创造最大的价值。董事会的决策机制和董事个人的风险机制都要求每位董事必须独立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某种情况下依公司法董事还要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忽视董事和董事会的独立性、忽视经理人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以党政部门取代或“指导”董事会、干预经
19、理人,将使经营管理者无所适从。结果,将使企业的目标变得模糊,财务软约束,出现的劣迹无人负责。 第二、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一股独大”,从机制转换角度看并不理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总结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的经验,提出要“使股份制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要的由国家控股”。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不仅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公司,而且对一般企业国有可以控股,也可以不控股。 实践证明,通过调整股权结构,防止和矫正国有股东的非正常行为,把企业目标集中于追求经济效益,是国有企业改制要遵循的重要原则。一般来说,引入多元股东,
20、包括另外的国有股东、特别是非国有股东,有利于所有者权能到位,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多元股东的制衡,易于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目标集中于追求经济效益。 第三、克服“内部人控制”造成的障碍。所有者缺位、企业办社会、职工“以厂为家”的体制,已经使“纯洁”的国有企业成为融合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经理和企业职工利益的、被改造了的国有企业。例如,不规范的行政审批往往难以避免私下交易。在缺乏有效监督情况下,厂长(经理)负责制使决策和执行混为一谈,往往是个人说了算。经理和职工工资并不反映真实收入,“公务消费”有很大的空间,通过自办小社会对职工进行或明或暗的补贴。经理人员为维护自己的控制地位,往往使企业购
21、并变得非常困难。实际上,围绕国有企业编织了一个个错综复杂的利益网,内部人处于控制地位。改革一旦触及到这一利益格局,就会遇到来自各个方面强大的阻力和难以克服的各种现实问题。 (八)改善公司治理应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所有权到位,是形成有效公司治理最重要的条件。企业的公司治理被扭曲几乎都与国家所有权行使有关:要么是所有权不到位,内部人控制;要么是一股独大的国有股东行为不端正。原则上讲,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本质上都来自所有者,因为所有者享受的是“剩余索取权”。即在政府收了税、银行拿走了利息、职工领取了工资后的“剩余”才属于投资者。在完成如上扣除之后,如果“剩余”是正数,那就是利润;如果是负数,那就是亏损。
22、作为“剩余索取者”,他承担公司决策和运营的最终后果,因此具有监督公司其他参与者和做出有效决策的积极性。所有者为获取更多“剩余”的热情就是企业发展的动力;防范风险的谨慎,就是企业的约束。因此,所有权到位是公司治理的灵魂。离开了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很难避免公司其他参与者的非正常行为。所有者自身的权益就无法保证。 其次,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经理层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但他并不是股东,或只持有少量股份。经理层和股东的利益实际上不可能完全一致,在信息不对称、股东直接监控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的经理们就有可能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牺牲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因此,股东并不把公司经营权直接交给经理,而是将公司委托给
23、具有决策和监督能力,勤勉、诚信的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经营。董事会受投资者委托,主要职责是确保公司的长远利益,最重要的职能是任命和更换公司最高管理层、做出战略决策、监督管理层的工作、评估经理的绩效并决定其薪酬和去留。董事会还必须确保企业的经营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包括要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为此要优化董事会结构,包括设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设立以外部、独立董事为主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要认真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机制,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强化董事的个人责任。 第三,公司的目标必须集中于投资回报。公司治理的要义是保护投资者利益
24、。给企业设置非经营性目标,一方面使经营者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给经营者的随心所欲留出了更大的空间。结果是财务约束软化和对经营业绩无法准确考核。这是国有企业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的目标是多元的,但是,除极少数特殊公司外,不能通过出资人机构把政府的多元目标转嫁给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公司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才能建立财务预算硬约束,才能准确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即便承担某些政策目标的特殊公司,也必须把政策目标和为此而支付的成本设定清楚,强化预算硬约束。 第四,建立具有纠错功能的选人用人机制。现代公司的分责、分权、制衡关系,主要是各层级通过对人的控制来实现的。公司法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间有关人事
25、权力的分配,完全对应于责任的分担,是建立有效制衡关系的基础。由于人事权力与各自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职责相对称,致使他们具有选择和监督相关人员所必须的责任心,不会滥用权力;实行有责任的强约束,会及时发现选任用人中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因此,把权力交给他们是有效的。如果公司人事权力的分配规则乱了,那么公司的责任和制衡关系就会被打乱,就会导致内部约束机制软化、高管人员非正常行为上升、经营劣迹无人负责。因此,尽管对公司具体领导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但维护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形成具有及时纠错功能的人事管理机制,更有利于公司创造良好业绩,降低风险。如果大股东不恰当地干预企业人事管理,尽管是为维护股东利益,但是一旦
26、由此影响甚至破坏了公司的分权、分责、制衡关系,那么必然招致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失效,结果将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为此,要积极探索适应公司制度法律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组织考核与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照公司法股东会选聘董事、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者行使用人权的规定相一致。 第五,提高公司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在两权分离情况下,投资者是借助公司信息进行决策的。因此,公司运行状况透明度高低,决定着有关利益主体尤其是少数股东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利益。董事会是代表股东利益管理公司的核心机构,也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主要依托。一般而言,董事会更有能力理解和评估公司的财
27、务和运行状况,因此董事会依法平等地对各个股东诚实的信息披露尤其重要。 (九)公司的约束机制 改善公司治理有多种工具,尽管每一种工具还不能完全保证公司资源有效利用,但多种作用结合就可以形成一个有效的制约框架。 如果经理不能有效地经营管理,董事会就会采取行动改变局面,直至更换经理。如果董事会行动迟缓或不力,股东就会施加积极影9向,直至重组董事会。如果董事会、股东都无力回天,从而企业业绩继续下滑,公司的市场价值就会降低,当价格低于价值时,就会成为其他投资机构的收购目标。公司一旦被收购,不仅所有者惨遭损失,而且董事和经理将失去岗位、身价贬值。如果这些机制都不能改变局面,亏损就不断侵蚀所有者权益,当公司
28、所有者权益接近于零的时候,“有限责任”就可能使股权持有者产生非正常行为,从而威胁利害相关者特别是债权人的利益。此时利害相关者如债权人,就有动力走到前台,破产机制就会发挥作用,以此改变所有者。改变董事会,对公司资源重新配置。 贯彻十六大精神和执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企业转制方面我们应竭尽全力做到的是,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形成内部化的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这比在企业主外的政府干预和审批更具有本质意义。国资委的成立为深化企业改革、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但是,改善公司治理不是靠企业自身努力就能做到的,需要公司董事、经理们的努力,需要不断完善法规,需要政府、国有出资人机构、其他投资者、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的持续共同努力。 给企业设置非经营性目标,一方面使经营者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也给经营者的随心所欲留出了更大的空间。结果是财务约束软化和对经营业绩无法准确考核。这是国有企业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的目标是多元的,但是,除极少数特殊公司外,不能通过出资人机构把政府的多元目标转嫁给国家投资和拥有股份的企业。公司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才能建立财务预算硬约束,才能准确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即便承担某些政策目标的特殊公司,也必须把政策目标和为此而支付的成本设定清楚,强化预算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