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事项督办制度5篇 重大事项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督办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各项会议精神及公司领导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企令畅通,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重大事项,是指上级公司要求落实的重大工作,经我公司董事会、党支部会支委(扩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公司工会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安全专题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生产协调会和生产经营分析会等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有关需特别落实的事项,以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重大事项督办的领导分工及科室职责 (一)领
2、导分工。总经理对公司全面工作负总责,副总经理分管综合科、党群科和后勤保障科,副总经理分管供销科及综合科相关业务部分;分管计财科和合同预算科;总经助分管基建科,总经助分管人力资源科。 (二)督办科室。综合科为督办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各类重大事项的跟踪、检查和督导工作,加强日常工作落实和制度执行的动态跟踪与检查,并具体督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生产经营分析会、安全专题会以及各矿、公司科室的呈批件等。党群科负责党支部会、党政联席会、工会会议、团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事项。人力资源科、后勤保障科、基建科、计财科、合同预算科、供销科负责以上会议中与本部门工作职
3、责相关的事项。各科室领导(负责人)为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落实的督办与检查,纠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协调组织并列席相关会议及公司指定参加的其它会议,了解掌握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内容,做好记录、整理和汇总工作。 (三)会议主办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审阅、综合科统一编号后发至有关领导、科室、煤矿或承办人。必要时对上级要求落实的事项,要提出落实、督办的意见、建议,呈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各督办部门要搞好分工合作,深入相关部门、煤矿督办、检查,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推进和解决问题等情况,填写和翔公司
4、重大事项督办检查表。 (五)督办检查工作应持续至该事项完成为止。 (六)重大事项的督办情况,由各科室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再由分管领导向总经理汇报,每月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重大事项督办的程序 (一)立项。公司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包括文件、会议纪要的决定事项等)出台后,督办部门要根据决策精神和工作要点进行登记立案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发出“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需办理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 (二)催办。一是根据已发出的“督查通知”所要求的完成时限和办理要求,以电话、书面或上门等形式了解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办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二是对超过完成时限仍未反
5、馈办理结果的,及时查问原因,并发出“催办通知书”进行催办。对久拖不办的,要到责任单位向责任人当面督办。三是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部门)而久拖不办的事项,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未果的,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督查调研。一是对一些重点、难点和重大的综合性问题以及公司领导所关注的督查事项,要制订具体的督查方案,通过调研、检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查。二是通过督查调研掌握的有关情况、数据和资料,督办部门在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审阅。三是对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工作会议所定或电话通知事项的督办,由业务 主管科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范督办。 (四)反馈汇报。
6、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和要求所写的汇报材料送达督办科室后,要及时提交分管领导审阅,并以“督办反馈”的形式由分管领导向总经理进行汇报。 (五)跟踪落实。反馈材料报有关领导后,督办科室要按照领导的批示,继续做好有关情况的督办落实。 五、重大事项督办的要求 (一)实行分工负责。督办工作要置于公司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公司总经理主管、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原则。 (二)落实责任到人。工作事项确定后,要明确具体部门、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部门承办、事事有人负责。 (三)坚持实事求是。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科学地分析问题,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合理恰当地反映工作实施的情况
7、,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四)及时反馈报告。对督办事项要及时反馈,主动汇报,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五)强化过程督办与检查。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查原因,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积极配合,不断改进工作。要保持与相关科室、煤矿的良好沟通。被督办单位及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搞好检查督导,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托或拒绝检查;必须按照有关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作,确保重大事项高效率、高质量的推进和落实。 六、督办失职行为的追究 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 一。由领导签批“督办单”的事项,承办科室(承办人)接到督办单后,应立即办理,如有困难,应及时向签批领导反映。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年终考核将对承办科室(承办人)的失职行为记录在案;出现两次,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出现三 次以上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七、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公司重大事项督办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