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33957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20.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章制度[合集5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合集5篇 第一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加理长效机制,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或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2、,者因外部因素影或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放学品、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

3、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 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由(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其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XX县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

4、)挂牌督办的重其大事故隐患、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和区县安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市(管委会)区(县)政府、街道(镇政府)办工事处、业园区管理机构对

5、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各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各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机构)对本行业(领域)重大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通过认真落实XX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对排查发现的重大

6、事故隐患,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标治预分和理案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 1、治理的目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第八条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

7、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对者停止使用;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有关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

8、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应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第十一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各级政府(安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要在每月的4日前将本级应挂牌本(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本辖区、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XX市安全生产重上大事故隐患月报表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各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及真落实重

9、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时发现重大事及故隐患,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XX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第二篇: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本站推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1、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 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一)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或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省政府(或省安委会

12、)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他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市高XX县区、保税区管委会和各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市政府(或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其它需由本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挂牌督办行业领域内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五)各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挂牌督办辖区内三级重大

13、事故隐患、区(县)政府(或区县安委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挂牌方式可采用发文公示,必要时可网上公示或宣传媒体公示(有保密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 市(管委会)、区(县)政府、街道(镇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机构),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

14、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通过认真落实XX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 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5、;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

16、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有关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17、 第十一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各级政府(安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要在每月的4日前将本级应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及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XX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上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XX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

18、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1)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其赋分标准见下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相当可能0.2极不可能 3可能,但不经常0.1实际不可能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

19、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10连续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 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 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见的暴露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7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40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3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1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2)由评价小组专家共同确定每一危险源的lec各项分值,然后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 d=lec

20、 (3)将d值与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分值相比较,进行风险等级划分,若d值大于70分,则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危险源评价情况填入危险源(lec法)评价表内。根据风险值d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分数值风险级别危险程度 大于320一级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160-320二级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制定管理方案及应急予案)70-160三级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编制管理方案) 20-70四级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小于20五级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第三篇: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

21、是指重大隐患;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 2、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经开区或县安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有:(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2)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的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4、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五定”

22、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处理,安委会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5、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6、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7、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

23、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8、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9、c级隐患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直接安排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10、a、b级隐患应及时上报经开区或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由总经理亲自进行安排布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生产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联合组织验收,合格后,申请经开区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审查,合格后及时核销。 11、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认

24、事故隐患的类别(a、b、c级),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12、a、b、c级隐患治理前,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组织制定、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第四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桥上乡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25、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

26、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桥上乡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桥上乡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XX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桥上乡人民政府负

27、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随时予以销号处理。 第十条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桥上乡人民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告,以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在本单位内公告,接受职工监督。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

28、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三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依法督促隐患单位彻底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对确定为被挂牌督办的单位(以下简称被挂牌单位),由安监站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场所、隐患内容、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第十五条被挂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事故隐患整改涉及的资金投入、组织保障并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过程中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

29、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七条重大事故隐患涉及其他单位的,由被挂牌单位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共同承担整改责任,协商治理措施,共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被挂牌单位应切实履行销号程序,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治理后,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写出复查验收申请报告,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逐级销号报备。 第十九条被挂牌单位不得以遮挡、摘除、装修等方式,人为隐蔽、转移、破坏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 第二十条桥上乡人民政府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要内容实施考核

30、奖惩。 第二十一条对逾期未整改的被挂牌单位,由安监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一、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

31、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活动中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 二、项目部应当对一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 (二)企业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 (三)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

32、导各地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 1 报的重大隐患,或认为应当直接督办的重大隐患;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督办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隐患。 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的,由项目管辖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于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可视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其他部门并登记备查。 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参与各方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治理

33、销号等过程闭合,档案完整。 五、项目施工单位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项目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企业所承揽的全部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六、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公路水运工程中的深基坑、高支模、长大隧道或地质不良隧道、水(海)上作业、大型起重吊装作业以及爆破作业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参与人员多的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排查。对确认存在重大隐患的,在施工现场应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重大隐患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后应向

34、项目建设单位备案。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应 2 及时主动向具有项目管辖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应对接报或了解到的重大隐患予以确认。重大隐患一经确认,则由负责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给项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总承包或代建制的,挂牌督办通知书则下发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具体牵头单位组织隐患治理。 挂牌督办通知书同时抄送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八、挂牌督办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负责挂牌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

35、部门)名称。下发给下级部门的,要有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称; (二)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及标段的名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 (三)重大隐患的内容简述,包括隐患的类型、部位、违反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条款等; (四)督办要求,包括要求整改的内容、范围、整改期限以及为保障安全需要停工的作业区域等; (五)挂牌督办解除的方式、程序。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挂牌督办通知书转达给项目施工单位并告知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特点制定重大隐患治 3 理整改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过程监控等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勘察、设计、监理、监测等其他从

36、业单位共同参与重大隐患治理整改,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患治理过程的检查核实与整改督促。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 十、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经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时限;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项目施工单位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37、,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局部或全部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测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二、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项目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本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 4 (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 (三)治理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预防措施; (五)其他意见建议。 十三、整改报告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向督办单位提出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实行项目总承包或代建制的,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提出。 十四、按

38、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负责挂牌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接到销号申请书起10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复查,必要时可委托专家组或评价机构进行现场复查,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解除督办。复查不合格的,继续实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销号申请的依据之一。 十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管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加强社会监督。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或项目,负责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检查,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布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实时信息。 十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逐步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同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开展好的 5 地区和企业给予奖励。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法人约谈和行政处罚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责任。 6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