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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附件3:(精)
第一篇: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附件3:(精)附件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11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按规定查验和接收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4)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12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5)负责技术交底;(6)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7)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8)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9)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10)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11)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12)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13(4)科学安排各专业的配套作业和各工种之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5)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四、安全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14(7)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五、质量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六、标准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5(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
(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7)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七、机械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施工企业有关施工机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16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保养和技术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八、材料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确定掺入的外加剂情况;并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与试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样方法,邀请监理部门见证取样,同时填写好检验、试验委托单,及时取回检验报告交相关部门,并对其使用情况、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量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砂浆试件并放置在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每天做好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及记录;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17件应放置于构件同一地点同条件的养护,并准确记录所作试件的工程部位;
(4)定期检查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自检或有关部门检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5)及时、准确填写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检测记录。
九、资料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18附件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任职条件:
建筑面积5000m2以下、高度24m以下、跨度15米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程合同价低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岗位证书的XX省监理工程师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19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4)审查施工单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阶段性验收;
(16)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7)安排专人检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0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要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
1.任职条件:
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XX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2.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回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1(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测,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查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
(12)对建设工程拟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认可;必要时,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和钢筋的加工过程进行监理。
三、监理员:
1.任职条件:
具有XX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人员。
2.主要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22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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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印发〈XX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摘录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略)
三、施工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4)科学安排各专业的配套作业和各工种之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5)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四、安全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分包单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履职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执行情况;
(4)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6)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7)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五、质量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六、标准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
(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
(6)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七、机械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施工企业有关施工机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3)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4)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
(6)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保养和技术状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八、材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掌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确定掺入的外加剂情况;并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与试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样方法,邀请监理部门见证取样,同时填写好检验、试验委托单,及时取回检验报告交相关部门,并对其使用情况、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量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砂浆试件并放置在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每天做好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及记录;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件放置于构件同一地点同条件的养护,并准确记录所作试件的工程部位;
(4)定期检查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通过自检或有关部门检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及时调换;
(5)及时、准确填写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检测记录。
九、资料员
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收;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第三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
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9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
(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
(4)负责技术交底;
(5)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6)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
(7)具体组织编制和报审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有分包单位的,应负责督促落实分包单位的相应工作。
(8)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9)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10)组织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11)组织进行技术攻关。
三、施工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以及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组织施工;
(2)组织有关班组熟悉施工图纸,向班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及关键、特殊工序和安全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好工序搭接,做好工序交接记录,努力完成形象进度计划;
(3)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逐日填写施工日志;
(4)科学安排各专业的配套作业和各工种之间的立体交叉作业;
10(5)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四、安全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主要职责:
(1)在施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依照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向项目部提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防范建议;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到现场跟踪巡查,定期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和人员、证件与单位相符情况,施工现场与专项施工方案相符情况;
(3)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并按规范做好安全记录,建立隐患台帐;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整改安全事故隐患,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5)对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现场监理部和施工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6)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
五、质量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全面认真地进行质量检查;
(2)抓好质量教育,及时纠正质量事故苗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监督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等措施的实施,做好质量记录;
(4)参加质量回访,受理用户投诉,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并会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等进行评审处理;
(5)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工序交接,原材料、半成品和工程配套设备检验、试验的监控;
11(6)负责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核定检查及时向主管部门传递信息,并做好相关的质量记录。
六、标准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参与施工图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2)负责确定建筑工程项目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并配置有效版本和组织学习;
(3)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组织交底;(4)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应向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
(5)协助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标准规范及措施中的不足;(7)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范执行记录,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七、机械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施工企业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落实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监机构的安拆告知制度;
(2)负责现场临时用电及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加强对安拆单位和安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顶升加结、拆卸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管理台账;
(3)根据生产进度,熟悉和掌握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技术状况,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负责设备的交接验收、清点、调运巡回检查以及报废设备的鉴定等工作;(5)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保养和技术状况,并提出整
12改意见。
八、材料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各项技术管理制度;(2)掌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冬雨季施工措施中确定掺入的外加剂情况;并根据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工程检验与试验计划,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的批量要求及取样方法,邀请监理部门见证取样,同时填写好检验、试验委托单,及时取回检验报告交相关部门,并对其使用情况、使用部门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质量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砂浆试件并放置在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养护,每天做好标准养护室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及记录;对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及拆模试件应放置于构件同一地点同条件的养护,并准确记录所作试件的工程部位;
(4)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应满足要求,通过自检或有关部门检定,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及时调换;
(5)及时、准确填写好原材料、半成品、混凝土、砂浆等试验、检测记录。
九、资料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和建立施工资料管理计划及管理规章制度;(2)负责建立施工资料收集台帐,进行施工资料交底。
(3)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封存和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提供管理数据、信息资料;
(5)负责施工资料、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验收与移交;
(6)协助建立施工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施工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服务和管理。
第四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大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任职条件:
建筑面积5000m2以下、高度24m以下、跨度15米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程合同价低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岗位证书的XX省监理工程师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监理单位见证员1.任职条件:
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见证人员岗位证书。
2.岗位概述。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承担施工现场取样和送检的见证工作。
3.主要职责:
(1)审查见证取样方案。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总体需用量,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见证取样方案,见证取样方案经见证员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2)现场见证取样和检测。负责对现场见证取样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的现场检测的见证;见证员应按见证取样方案和技术标准对试样进行唯一性标识;
(3)建立见证台账。见证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建立见证台账。见证台账和取样台账应相互对应,具有可追溯性;
(4)监督和报告不合格检测项目的处理情况。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时,见证员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书;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退场、更换、返工或加固处理,在见证台账中注明处置情况,并将处置情况报项目总监;
(5)完成项目总监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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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1221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质量管理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的事项,可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变更而修订,可由总经理酌情办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订也同。本规定发布后,如与其它文件有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办公室发至各有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进行讲解,以便得到统一沟通。
总经理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质量管理和经营全面负责,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
(2)负责设置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决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
(3)负责批准和发布质量手册;主持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主持管理评审,定期评价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施效果。
(4)通过培训宣传,在公司营造一种具有顾客意识的环境,努力营造员工积极参与的氛围。
(5)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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