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处方权审批规章制度 (2).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32062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1.7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处方权审批规章制度 (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处方权审批规章制度 (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8处方权审批制度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师处方权的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对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医师申请处方权的条件: 1.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 2.完成住院医师培训一年,考核合格,具有从事医疗活动的水平和能力。3.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并提出申请。 4.通过医务科组织的医师处方权相关知识的培训考试,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授予处方权。 5.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新调入医师,必须申请变更执业地点,并符合3、4条规定后,授予处方权。 6.医师授予处方权后在医务科、药剂科签名留样备存。 二、医师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条件: 1.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考核后,提出申请,由医务科授予其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后,通过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考核,提出申请,由医务科授予其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担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的医师及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通过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考核,提出申请,由医务科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医师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条件: 1.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药剂科组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规范化培训,并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考核,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分管院长批准后,医务科授予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2.医院将授予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人员名单上报至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四、医师申请和取得处方权的流程: 执业医师个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医务科/药剂科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分管院长签字→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医务科备案(签字留样)并通知相应科室→医师行使取得的处方权。 五、处方权管理 1.药剂科负责对医师处方权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处方点评制度,对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上报给医务科后给予责任医生批评指正和经济处罚,如果医师书写的处方经常出现问题或问题严重时,可由医务科通报,建议暂停或取消其处方权。 2.医务科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医师处方权的授予、暂停和取消,定期组织医师开展处方权相关知识的培训等。3.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科别、职称、专业等有变动时以及处方权内容增减时重新按上述程序进行变更申请。 4.医师处方签名式样变化时分别在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重新签名留样。 5.医师出现工作调动、退休或其他未在医院正常上班的情形时,所有处方权自行停止。 6.上级医院安排来我院对口支援的医师,在其工作期限内根据职称给予相应的处方权。 7.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医师,一般不授予处方权。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