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边镇政府工作制度 *镇政府工作制度 为适应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镇上下形成一个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战斗集体,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点名考勤制度 1、实行集体点名制度。由组织委员负责,每周一早8:00机关干部、农村支部书记(主任)集体点名,每周五下午5:00机关干部集体点名。 2、实行日常考勤签到制度。周二至周四实行“四办五中心”日常考勤签到制度。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签到由*同志负责;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同志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同志负责;财政经管服务中心由*同志负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由*同志负责;其余党委政府成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各总支人员在党政办
2、公室签到,由*同志负责。签到时间:5月1日10月1日,每日早8:00前,下午5:00签到,其余时间早8:30前,下午5:00签到。签到情况于每周五下午5:00前报镇考核办公室,与集体点名一并考核。 3、设立考勤奖。机关干部、农村支部书记(主任)每月出满全勤,奖60元,每缺勤1次扣20元,迟到、因私请假一次扣5元,不足部分机关干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农村干部从年底工资中扣除。因私请假无请假条的,按缺勤处理。点名考勤情况每周一公示,每月一兑现。考勤签到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办公室要组织不定期抽查,因组织不力,出现弄虚作假的,对检查不实者所扣发的考勤奖,全部由考勤负责人承担。点名考勤情况纳入部门、村
3、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缺勤的机关干部,每人每次扣所在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分1分(总支工作人员扣所在总支5分);农村干部缺勤的,每人每次扣所在村10分(扣所在总支5分)。 4、实行双休日休息制度。坚持正常的休息制度,集中性活动须有关人员参加时,参加人员必须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双休日期间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副科级干部、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 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对党委政府每周安排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不实行双休。 二、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要严守纪律,坚持出满勤、干满点,不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事后要及时销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出差、开会、下村出发按出勤考核。 2、机关干部请销假一律按规定的批准权
4、限进行,副科级干部请假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其它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签到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3、村支部书记请假外出,1天以内由总支书记批准,13天由联系总支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书记(或镇长)批准。 4、每人每月因私请假不能超过2天,婚、丧、产、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请假条为准,不列入考勤奖惩。 三、值班制度 1、党委政府值班,由党委政府成员带班,有关人员参加。党政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政经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实行昼夜值班,不得出现空岗。 2、双休日实行轮流值班制,由党委政府成员带班,“五中心”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3、值班
5、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到位,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凡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值班人员实行签到制,由带班领导负责在党政办公室考勤签到,纳入每周考勤。 四、请示报告制度 1、逐级汇报制度。党委政府成员要向书记镇长汇报工作,其他同志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除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可直接向书记、镇长汇报外,无特殊情况,不准越级汇报。 2、分管领导、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决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发生,重大问题及 时请示,不越权行事。 3、对集体研究确定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承办人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善始善
6、终办好。对应付搪塞,不认真办理,不及时汇报者从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分管同志办理后,按性质要将办理结果向书记或镇长汇报;其他同志的工作情况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对有关问题应请示而不请示或不及时请示,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并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会议制度 1、凡召开全镇支部书记(主任)参加的会议,必须提前请示书记,经批准后方可召开;召开其他村两委成员、报帐员及其他人员参加的会议,必须请示镇长批准,否则,不得擅自召开会议。 2、凡党委政府召集的大型会议一律实行点名制度,由党委秘书负责考勤,其他会议由会议召集人安排考勤。考勤记录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与会人员必
7、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会议,会前10分钟开始点名,到点准时开会。 4、机关干部、农村支部书记(主任)考勤情况纳入每周考勤;县驻镇直部门负责人年内2次无故缺勤者,取消当年度一切评先树优资格,由党委政府行文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 六、学习制度 1、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进行;集体学习每周一次,按不同阶段实际工作需要,传达学习重大会议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机关干部实行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予以安排,集中学习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学习方案,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农村政策及各项相关业务知识
8、,由相关业务部门结合阶段工作实际和党委统一安排,搞好备课;分散学习由各中心负责人统一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 3、个人自学制度。支持全体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广泛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明礼仪、招商引资等知识,不断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需要。 4、奖励、鼓励制度。对以取得学历教育为主的机关干部,按有关规定的高档报销学费;对在干部考选中,考取高一级职务的机关干部,一次性奖励4000元;对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县以上公务员的机关干部,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考取镇公务员的机关干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七、附则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不认真负责或言行上与党委政府保持不一致,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有权将责任人退到党政办公室待岗,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300元/月。 2、机关干部考勤奖当月兑现。 3、本工作制度由镇考核办公室督导落实。 4、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