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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边镇政府工作规章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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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边镇政府工作制度 陈大镇政府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铺张浪费,杜绝公务接待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制定本制度。镇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本着热情节俭、礼貌待客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 一、接待原则。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严格审批,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热情周到、管理规范、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标准:①菜:副处级以上领导50元/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人;会议用餐18元/人;需提高接待标准的,应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否则超标部分不予报销。②酒:工作餐一律不上酒水、香烟。除接待重要客人以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期间午餐不安排酒水。③陪客人数由分管领导决定,但最多不超过3人,陪客费用与来客同等标准。④上级部门领导或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来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由镇主要领导安排接待。 三、接待要求: 1、镇内接待。实行派餐单签批制度,必须由办公室统一派单,不经办公室派单的一律由接待人自理。接待地点原则上一律设在镇食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镇食堂用餐的,必须事先经书记、镇长同意,否则不作为公务用餐。需接待客人的应将主宾名单及客人人数事先告知党政办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并及时告知正职领导。党政办要按对口接待原则合理安排陪餐人数;用餐结束后,应立即清点酒水、当场结算,并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签字。 2、镇外接待。一般不在镇外接待客人,确需接待的,应将接待主宾名单、接待地点报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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