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供水节水管理制度 物业用水管理及节水措施 1.凡属大厦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本大厦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2.租户每天营业停止后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租户不可随意更改大厦供水管道; 4.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一经发现,除当场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应赔偿大厦损失; 5.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应赔偿大厦损失; 6.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私自起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应赔偿大厦损失。 7.租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
2、,不采取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租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8.设置临时用水点必须填写中国人寿大厦临时用水审核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才能后方可执行。 9.临时用水设施出口必须加装计量仪表,临时用水设施、器具必须使用节水型器具,并做好相应的用水措施。 10.临时用水设施必须保证安全、有效,在必要的情况下须做完试压后方可使用。 11.对临时用水设施应当加强巡视,对浪费水源现象应及时加以劝阻、制止。 12.对适合回收临时用水应加以回收利用,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13.临时用水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予以拆除,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树立节约用水意识。 15.空调冷却水、设备冷却水应循环使用,不应直接排放。 16.用水计量仪表齐全,用水原始记录完整、真实。 17.优先使用各种节水型用水器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 18.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防止因供水或者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失修、失养而造成跑、冒、滴、漏,浪费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