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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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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司泵工、管道维护工要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关上岗证才能上岗操作。 2、供水组所有成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司泵工要按照水泵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4、管道维护工要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水泵机房。 6、抄表工要文明用语,耐心出去问题。 7、供水组长要在班前时刻强调安全作业。 8、供水组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 第二篇:供水安全制度供水安全制度 为实现安全生产、保障供水,加强供水安全管理,确保水压合格、水质达标,使用户用上放心水,特制定本供水安全制度,内容如下: 一、供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事故发生,公司制定《自来水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公司供水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制度的制定、监督、落实。 二、设备运行安全制度 供水班为供水设备运行安全监控、实施班组,其班长为第一责任人。 1、设备运行中的监控、操作严格执行《机泵安全操作规程》、《主控室安全运行制度》和《加氯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调度指令。 2、对于运行中的供水设备各班次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一次,并对相关运行参数予以准确、详实记录。 3、设备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或运行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切换、停车等处理措施。 4、设备运行中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否则按公司劳动纪律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事故的,由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5、接班时双方必须对设备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对于出现设备故障、生产事故而未经主管领导确认状况、批准交接的班次,不得进行交接。 三、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机修组为设备安全维护、检修实施班组,其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1、设备安全的专业巡查每月两次,并根据巡查情况作出设备运行状况的认定以及是否需要维护、检修的结论。 2、每年根据设备状况做出设备维护、检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必须严格组织落实,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3、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设备安全隐患必须如实记录、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排除,不得隐瞒、拖延。 4、出现设备故障或事故而需要抢修时,检修组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抢修工作。 5、维护、检修供水设备时,应做到积极、稳妥、安全、及时,不违章操作,不盲目作业。 四、水源巡查、保护制度 供水班为水源巡查、保护的具体实施班组,其班长为第一负责人。 1、水源井、清水池每小时巡查一次,确认井盖、人孔状况正常,无人为破坏、现场异常情况。 2、坚持水源井区环境的日常保洁,井区范围内不得存在有可能污染水源的垃圾等物品。 3、发现水源井、清水池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切换、停运等方式,并在20分钟内上报主管领导,不得瞒报、漏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 4、水源保护区应设置明显标志及警告事项,严禁在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害水源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五、电工安全作业制度 1、电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电工作业安全规程》,坚持安全、及时、积极、谨慎的原则。 2、电工作业现场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设置明显标志,明确表示工作地点和工作范围,提醒和警告相关人员注意事项。 3、电工作业时,现场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负责现场监护,对于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有权及时提出纠正,必要时可责令停止操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4、电工作业完成后,全部人员撤离现场,由监护人或负责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工作,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正常后方可离开。 5、出现电气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电工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果断措施,杜绝状态蔓延,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第三篇: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各项法令规程和条例,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使供水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是公司的头等大事,各项工作都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各部门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本公司的设计、科研、建设和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和标准。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干部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执行安全职责。第二条公司领导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和指标,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的决议。 2、关心爱护群众,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与生产措施。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制定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 8、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五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三同时”(新建、改造、扩建)。 第三条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安全责任制 1、认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决定等。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新工人或代培人员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巡查考核。 3、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4、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加强生产设备,特别是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并及时组织交流推广。 7、按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10、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负责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四条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1、协助经理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制度。 2、组织制定和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参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的安全工作。 7、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9、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有权制止,紧急情况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1、负责安全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五条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调度、安装)设备的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制定长远生产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与文明生产的项目。 4、负责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格控制技术措施经费,不准挪作它用。 6、生产调度根据安全技术和生产技术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 7、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六条经营管理人员(办公室、材料、财务、营业、保卫)的安全责任制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和危险品,气瓶的管理工作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做好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工作。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费用的专款专用,不准挪作它用。第七条部门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公司领导搞好工作。 2、对新调入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好定期安全活动。 3、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作业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4、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负责本单位安全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八条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基本要领。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严格工艺控制运行程序,精心操作,记录完整详细,准确可靠。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5、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6、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工具。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 1、新职工(实习人员)进入公司必须进行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调出工作人员六个月以上返岗者,都要履行部门、班组安全教育。 3、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都必须由接待人员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带领。 4、从事电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5、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6、发生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7、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之自觉的遵守纪律、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8、大修和重点项目检修,都应在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9、职工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 10、新职工进入岗位,不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作业,违犯制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领导人责任。第十条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及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查边改,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3、五查的具体内容是: 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完善离岗位做于生产无关的事情。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是否有章不循的情况,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工作上有功人员,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是否做到及时严肃处理,安全与生产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查隐患。是否做到了安全文明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厂房建筑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达到了规定标准,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穿戴了。 4、安全检查的形式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进行,公司检查由办公室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班组检查每月一次,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5、公司办公室除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外,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及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性检查。 6、公司办公室各部门都应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不定期抽查。 7、生产工人应严格进行交接班制度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常的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地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9、各级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凡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处理。 10、对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不准拖延,有些限于物资、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定出计划,限制解决,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修制度 1、一切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2、所有管道、设备检修前,必须制定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的安全检修方案,凡二人以上检修的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检修前必须做到充分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做到工具齐备、安全可靠。 4、高空作业、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建筑按装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5、检修所用的临时照明,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灯泡,绝缘要良好,所使用的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6、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7、焊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在容器内潮湿地沟或金属体上焊接时,应指定专人监护。 8、焊接工具要合乎标准,焊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灵敏可靠,氧气软管应耐20个大气压,乙炔器和焊之间必须装有安全水封。 9、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要保持安全距离。其距离不应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应少于10米,高压线路下和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 10、电焊工应符合下列标准 ①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②焊机二次线圈及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直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③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辩认,绝缘良好;④焊钳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11、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在潮湿地点,容器或金属导体上焊接时,要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在多人交叉作业的场所,要有防止电孤刺伤他人眼睛的措施。 12、电气检修。必须按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凡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外,不得任何人拿掉送电。 13、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明线路确实无电后,方可作业。 14、线路经过验电确认无电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停电、放电、验电,检修必须派有实践经验的老工人负责监护,任何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经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15、外线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五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登高作业需设专人监护,有两个以上供电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离,防止误送电。 16、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①非配电室人员不准进入,包括室外变压器宅内,如需进入者,须请示分管领导后,方可进入。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制度。③严格执行检查,维修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带电作业。④勤检查,确保全厂用电安全。⑤不准随意动用配置的消防器材。第十二条各类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 1、在生产中,因违犯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失误操作,造成机器具设备损坏、大量漏水损失,为生产设备事故。 2、因维护不到位、不及时造成水质污染,因购材料低劣造成漏水的,为生产责任事故。 3、违犯交通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交通事故。 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5、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使某些器管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为伤亡事故。 (二)部门的事故管理 由单位领导负责,并按照事故的业务分工指定专人管理,月初将上月的事故,汇总报办公室。 (三)各部门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由本单位根据业务分工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 (四)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由公司指 定单位为主,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重大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水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水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提要。运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时检查水泵、配电设施运转状况,做好平时保养和维护,检测油量、油封、轴承润滑正常,定时巡查输水管线无破漏 水厂供水企业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保障供水区域水源井、泵站、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人员对水源井泵和管网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以电气设备绝缘耐压试验、防火检查为主;夏季以防雷、防汛、防暑降温检查为主;秋季以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检查为主;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滑检查为主,四季防范,重点整治。 二,运行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定时检查水泵、配电设施运转状况,做好平时保养和维护,检测油量、油封、轴承润滑正常,定时巡查输水管线无破漏,发现异常就地检修处置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一)启、闭作业前必须先观察机电设备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送、停电必须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三)在突然停电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报告单位领导;维修电路应由二人以上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维修人员检修电机水泵时,应了解清楚检修范围,安全切断检修范围内的各种电源,验明无电并安装好接地悬挂指示牌后方可维修; (五)操作时严禁擦抹正在转动运行的泵机设备,不得用水冲洗电缆接头、电源闸阀等带电部位。 四、值班人员岗位要求: (一)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泵房,不接受除公司调度和单位领导之外其他人员的指令; (二)不准带酒上岗和酒后作业,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三)值班人员要衣冠整洁,禁止赤膊赤脚、穿托鞋、披散衣服上岗。不准在高压线附近悬挂或存放物品,不准在机器出风口烘烤衣物; (四)经常检查值班室内外防火器材是否完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止人身触电的四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报警(火警119,盗警110)。 第四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供水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XX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在村内从事供水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供水必须优先保证村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不得用于灌溉和其他用水。 第三条对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村委会成立供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水水源的保护,定期监督检查。 第四条供水主管网两侧各3米,禁止从事建筑、开挖沟渠、打桩打井、爆破等损坏供水设施及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新装、改装、拆除供水设施的,需提前向县级以上供水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村供水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及负责竣工验收。 第六条供水工程使用的管件、材料、设备和器具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许可标准。 第七条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水源井周围半径5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臵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 渣堆等污染源,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每年至少对自来水采样送有关部门检验1次,当水源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增加监测的频次,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确保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八条当水源遭受严重污染,直接危及人的健康时,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九条自来水实行定时供水,因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十条县财政按市政府要求会筹集相应的维护资金。并将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纳入维护资金,统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用于井房等供水设备的大修。 第十一条依据《XX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保本微利原则,实行定额水费或计量水费水价,暂定计量水费价格为1.5—2.0元/m,定额水费为每人每年30—40元/m。水费由村供水部门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收取,收取的费用缴入专户管理,费用支出按月报账,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供水产生 33的电费、维修、更新、改造及管理人员的工资。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第十二条用户应按时足额交纳水费。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次催缴仍不交水费的,村供水部门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水等处理。 第十三条供水设施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从供水管道至各户进户口产权设施归集体所以,并由村集体负责维护管理;进户口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由产权所有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用户因迁移等原因需过户或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用户负担。用水户更改名称,应及时通知村供水部门。 第十五条村民有维护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发现供水设施损坏、漏水的,应及时报告村供水部门。村供水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实施检查、抢修。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水管理单位要制止其行为,拒不执行者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供水管理单位批准,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盗水的。 2、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3、私自切断电源、水泵,影响供水设施运行者。 4、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5、拆除、伪造、改装、损坏水表装臵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者。 6、擅自装泵,从管道抽水者 7、用其他方式者。盗水行为一经发现,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除没收器材外,不论耗水量多少,均按管道最大流量计收水费,并给予经济处罚。损坏自来水供水设施的,按照损坏价值的2至5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供水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由其供水管理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擅离职守,造成停水事故者。 2、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供水范围者。 3、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者。 第五篇:供水管理制度XX省东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水管理制度 2013年2月 第一章供水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供水科所管辖的净水厂及各泵站是自来水公司的重要生产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工作的管理,保障供水工作的安全运行,要强化和完善岗位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供水科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第二条供水科主要由队长、组长、泵工、电工等人员组成。第三条供水科部门工作职能 1、负责所管辖供水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供水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供水调度任务,确保正常的水压、水质、水量。 3、负责各水厂及各泵站的管理,做好输水量、加药量、停电停水以及运行故障的原始记录并做好分析工作; 4、负责水厂的供水设备、电器设备、深井运行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设备维修的记录,做好故障的排除工作; 5、负责对厂区内监控设备、水源地远程控制设备的监督管理和稳定运行。 6、定期做好净水池、清水池、高位水池的清理工作; 7、熟练掌握和操作水源地和水厂内停电停水等应急事故; 8、负责水厂厂区、泵房及加药间的环境和卫生工作; 9、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水源井房设备运行、水源 地供水管网以及供电设施,确保安全连续稳定供水; 10、负责对水源动、静水位的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测水位工作,并做好记录; 11、负责做好供水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节供水科值班员交接班制度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工作要在岗位进行。接班人不得酒后接班,否则报分管领导解决;如不如实上报,出现事故,追究交班人员连带责任。 第五条交接班人员必须由本人在交接记录上签字,不准代签;第六条交班人员需在交接记录上认真写清当班时发生的各种情况及处理方法,并向接班人交代,凡因交代不清或隐瞒而发生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 第七条值班人员要认真仔细的填写工作记录,按要求准确的填写各泵运行的状态及开停时间各项参数、填写每天的供水量及加药量,要求记录本要干净整洁,不能填写有误,记录不完整的不得交接班; 第八条如正在处理事故或正在进行重要操作时,不能交接班,接班人应在事故处理和操作工序进行完毕后,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九条交接班双方应共同认真巡视电器设备、供水水泵、清水池等有无异常,实际情况要与交接班记录相符; 第十条清点工具有无短缺或损坏,配电柜及其他设施的钥匙是否齐全;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是否清洁,不清洁的由交班人员负责清扫干净方可交班; 第十二条交班时,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应及时 汇报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不得随意停班、换班、连值两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报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一律不准睡岗、脱岗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午饭做饭时间不早于12时,晚饭不早于17时30分,其它时间不准从事与用餐有关的事情(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各项规定值班人员应严格的遵守,违反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取消其绩效工资并给与警告处分;经教育多次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节清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做好清水池主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一、做好检查孔及通风孔的防火、防盗措施,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二、定期对各孔盖及孔帽进行更换,以防因老化影响外部原因造成池内水质发生污染; 三、确保清水池四周及池顶无杂物,无污染垃圾,保持池顶平整干净; 四、夏季加强池周围绿化工作、冬季应注意绿化管道防冻防冻工作; 五、清水池检查孔应加盖上双锁,分别专人管理。 第十七条做好清水池主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管理工作: 一、定期(一般要求清水池1年1次,管网1年4次)对池内部及管道进行清理冲洗及消毒; 二、定期对水池做充水实验,根据规范要求,视具体情况进行补修; 三、做好池中附属构件、配件(爬梯、吸水管、溢水管、进水管)的防腐、加固等工作。 第五节供水科冬季活动泵制度 第十八条为了保障冬季全市居民正常用水,保证供水安全运行,防止管道、阀门冻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进入冬季后城市用水量减少,水源井深井泵长时间停用,会造成管道、阀门冻涨事故,供水科应定时的交替启停所有深井泵,并在上冻之前对所有深井做好保温工作。 第二十条供水各部门值班人员要掌握好各泵开启(依据实际情况),每个泵运行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如天气严寒时应增加各泵开启时间,开启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第二十一条如水压和高位水池水位高时,可暂停运行泵,也要满足每班的活动泵时间。 第二十二条每天开停的活动泵要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执行,适用于供水科,希望照此执行,如违反规定应处于责任处罚追其责任 第六节供水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设备的使用 一、供水值班人员负责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员操作使用; 二、供水值班人员应学习好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结 构、工作原理,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三、熟悉变频设备的特点,懂得设备发生报警和一般事故的正确处理办法;自己不能解决的应按照操作规程停机并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 四、突然断电或因重大故障造成运行中断的,值班员应迅速手动关闭阀门,上报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供水设备的维护 一、供水设备维护检修,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维护检修三级检修制度; 二、日常保养由运行值班员负责,主要是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巡检、保养和清洁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日常巡检、保养、清洁工作有: 1、各种供水设施、设备、配电装置及其附属设备外部及周围环境要求整洁; 2、各种设备铭牌及有关标志清楚; 3、保证各种设备的正常油位,缺油时及时补充润滑油; 4、设备的外配零部件应做到防腐有效、有螺栓的要保证螺栓的牢固; 5、严格监视用电设备及配电装置的运行状态; 6、定期维护和大修理由队长、组长负责计划、组织、实施; 7、所有的供水设备、设施要编号入册,维修记录入册;第二十六条设备的检查及奖惩办法 一、按照清洁、整齐、正常、安全四项要求对值班人员合理操作使用及日常的维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二、公司由主管经理及考核小组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抽查。 三、根据检查和抽查结果,给予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日常巡检记录齐全的班组适当的奖励;对设备运行差、处理不当导致停机及因操作失误发生故障的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停止工作、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节供水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七条供水厂、水源井除经常进行安全检查自检自查外,水务公司领导还要组织供水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每周由经理、副经理带队,队长、组长及技术人员参加,对供水设施进行督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确保全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第二十八条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打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十九条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章作业。 第三十条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日期,务必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三十一条保证各项供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备齐易损件要做好备用,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八节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东源水务公司为加强水源保护,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水源地卫生管理。保护水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水资源管理者的重要任务。为切实保护好水源地不被污染,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卫生监管。 1、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定期为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持健康检查合格证上岗,严禁患疾病者上岗,特别要禁止传染性疾病患者上岗。 2、保持水源井周围环境不受污染,加强绿化、美化措施;确保水源井的密封,保证水质不被任何污染。 3、加强水源井的监管力度,对监控系统要做到24小时不离人,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 4、加大对水源地周边居民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树立保护水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动员他们共同监管水源地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污染。 5、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大力倡导文明服务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 二、水源深井房、供水泵房卫生管理。水源深井房、供水泵房是供水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加强卫生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从业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保持泵房室内、外卫生的干净、整洁,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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