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zyml:2009- 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目的 1.1机械设备的报废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报废原因 2.1事故报废:即机械设备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 修复价值的程度。 2.2损蚀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长期使用受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主体部位遭 受磨损、腐蚀、变形、劣化到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或基本丧失使用价值的。 2.3技术性报废。即机械设备由于技术寿命终了而形成的报废。 2.4经济性报废。即由于机械设备经济寿命终了而退役。 3.报废原则 3.1设备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污染环境,已无改造余地,大修性能、精 度已不能满足要求。 3.2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正常使用和安全要 求的,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3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供应来源。 4.报废审批: 4.1需报废的机械设备,必须由机电物资部对报废机械设备作出详细、正确鉴 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总经理办公 会、机电物资部负责人、清核人及技师签字经总经理审批后做出报废处理。 4.2财务部对报废的机械设备的净值应一次提足后纳入折旧基金,报废的设备 从固定资产帐上销帐。 4.3已报废的机械设备销帐后机电物资部一处理,处理费用上缴公司财务部。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