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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规章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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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第一篇: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3.2.4每月对所有试验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项并归档。对混凝土每月进行汇总,作出统计表,并上报试验室主任和有关领导。单位工程资料按月整理归档。 4.3.4在公司《生产记录一览表》中应对各类记录的编制部门、保管部门、保存期限作出具体规定,责任部门依此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4.3.5各项记录要求清晰、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在保存的有效期内不得有破损和残缺。 4.6记录的贮存 4.6.1各部门的生产记录由文件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负责贮存,贮存地点应保持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日晒等措施。 4.6.2记录还可以用磁盘方式贮存。 4.7记录的检索、查阅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2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第二篇: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记录,有完备的历史资料可查,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以下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等文件。 (二)本公司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料。包括职工教育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数、培训部门、考核成绩、取得相关证件的记录和相应的凭证。 (三)本公司及属下厂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 (四)公司按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有安全责任条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 (五)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专(兼)安全管理人员网络名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和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的通知及文件。 (六)企业为全部员工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凭据。 (七)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有关军垦全生产内容的记录和有关决议文件。 (八)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情况记录。 (九)每年安措项目及安措费使用计划书及其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和凭据。 (十)危险源(点)、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检查监控及采取整改措施、应急预案等有关记录、卡片和文件。 (十一)公司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发生事故后的事故分析、对上级的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预防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文件和记录。 三、档案材料要分门别类订装,编上目录,指定存放地点和专人保管,并有防潮、防腐、防蛀等措施,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四、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安全部负责资料归案和管理,生产部、营销部、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该归档的文件移交安全部整理归档。 五、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损毁涂污,不按规定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路霹雳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2012年2月5日 第三篇:施工档案及记录管理措施目录 第一章编制的依据 第一节编制原则第二节编制依据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第二节施工现场条件第三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第一节施工总平面图说明第二节施工总平面图第四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施工现场准备第二节施工技术准备第五章施工布署及资源配备计划 第一节部署原则第二节工程管理机构第三节现场管理 第四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五节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第六节劳动力组织计划第七节节约计划 第六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测量第二节幕墙工程 第三节雨棚、栏杆安装工程第四节天棚工程第五节门窗工程第七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一节施工进度计划第二节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第八章交通组织与安全 第一节安全目标 第二节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第三节应急方案第九章有关技术保证措施 第一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措施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第四节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措施第五节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第六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第七节施工各专业配合协调保证措施 第十章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 第一节职责第二节控制程序 第三节严格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第四节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与验证第十一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安全生产组织措施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节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四节安全事故应急预防方案第五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六节安全措施第七节岗位安全责任第八节人员基本素质 第九节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管理第十节安全培训与授权管理制度第十一节施工临建安全管理第十二节施工能源控制第十三节施工火源控制 第十四节施工作业材料和施工机械、机具安全管理第十五节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第二节质量目标第三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第四节原材料质量控制第五节工序质量控制第六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第十三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第一节环境管理体系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节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第十四章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一节正确处理社会环境的措施第二节降低造价、提高工效、合理化建议第三节地上、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第十五章民工工资保证措施 第一节民工工资保障目标第二节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第三节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第四节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第五节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第六节工资支付第十六章工程成本控制措施 第一节材料费的控制第二节人工费的控制第三节机械费的控制第十七章施工应急预案 第一节大风险的辨识及监测第二节大事故、事件发生应急措施第三节应急预案第十八章档案及记录管理 第一节目的第二节范围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第四节程序第五节档案接收第六节档案整理第七节档案保管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第九节安全记录管理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第十九章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第一节施工技术措施第二节雨天施工技术措施第三节夏季施工的卫生保健第四节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五节夜间施工措施 第二十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第二节文明施工措施第三节环境卫生管理第四节工程防护措施第二十章工程回访与保修制度 第一节工程回访第二节工程保修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档案及记录管理 第一节目的 1、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2、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第二节范围 1、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2、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第三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1、档案室的工作职责 (1)对本工程及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面领导。 (2)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主持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档案室制订工作计划,促进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本工程档案工作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5)按照《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档案室,解决档案设备和必要的档案经费,配备适应工作的档案人员。 (6)负责过期档案材料销毁的审批工作。 (7)负责组织对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工作职责的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本工程的档案工作制度。 (2)制订本工程档案工作计划、措施、制度,开展档案工作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钻研档案专业知识和理论,积极写学术文章。 (3)形成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 (4)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做好登记造册销毁工作。 (5)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开展利用工作,热情为各方面服务。(6)检查、指导厂各部门开展档案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 (7)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8)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星系资源。积极为机关、社会提供优质服务。(9)工作调离时,办理好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10)接受自身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情况考核。 (11)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四节程序 1、确定文件种类 (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1)方针、目标和指标; (2)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3)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2、资料和记录 (1)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2)特种设备及其附表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3)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4)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5)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7)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8)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9)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10)作业许可证等;11)其他资料。 (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1)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3)指定编写人 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3)进行编写 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 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2)评审和审批 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3)文件审批权限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4)发放控制 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电子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5)使用控制 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电子版文件。 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文件更新 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电子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2)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3)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节档案接收 1、档案接受人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交过程负责。 2、接受零散档案材料进档案室,要认真审查、清点,做好登记,分类妥 善保管,防止生虫,霉变或遗失。 3、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时督促档案形成单位对已进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记录,一旦收集齐全,及时进行整理。 4、档案整理结束,应由档案审查人对案卷逐一审查签字,以示整理合格。 5、档案接收人要对案卷进行审查,与移交书、移交目录核实无误后在移交书上签字,并办理移交手续。 6、档案移交前,要填写移交书、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移交入库的档案必须使用本馆统一制作的卷盒、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 第六节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软件操作技术。 2、档案整理须在档案室进行,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室外。其整理质量由档案接受人负责。 3、对移送整理的档案要做好登记,做好标识,存放有序,妥善保管,防止错装或漏装。对清理出的重复件不需归档的各类材料需在档案整理完毕时连同整理的档案交给委托人处理。 4、整理过程中,档案材料一般不能借出,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借出,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在借出登记表上记录、签字。 5、整理档案做好分卷正确,卷内材料排列有序,编号清楚,案卷题名正 确,卷内目录无误,装订整齐美观,装具整洁。 6、档案整理完毕,先自行校核,再交委托人核查无误后签字。 7、保持整理室清洁、整齐、干燥、室内禁止吸烟,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8、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下班要关好电器和门窗,发现不安全苗头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第七节档案保管 1、本工程形成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建立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3、配置适宜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和必要的设施。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一个忌妒(或半年)对档案数量,损坏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并做好扦插登记工作。 5、发现破损、变质、字迹褪变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抢救复制。 6、档案室不得堆放易燃、带腐蚀性物品和其它各种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3—5天进行一次温湿度观测记载,在高温高湿季节采取降低库房温湿度,以延长档案寿命。 7、档案收进、移出要清点,严格交接手续,严防档案丢失。 8、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现行档案,主要供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使用,对外提供利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 (2)查、借阅涉及机、绝密内容的案卷,需经本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查阅一般档案由档案员处理,凡借阅档案都应进行登记。 (3)查、借阅档案都应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损坏、取页、勾抹、画线,严防污染档案。查、借阅档案时不得吸烟;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轻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4)借出、归还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等手续,如发现差错要及时追查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借出案卷一般不得超过七天。如需延长时间,需要补办延期手续。 (5)档案室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内容,了解各方面需要,改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提供利用。 (6)做好利用情况登记,收集典型事例,开展利用效果分析,提高利用效率。 第八节档案工作保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工作制度、规定和划分好档案密级。 2、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无论是单位的还是个人的都不得出卖。 3、保守机密慎之又慎,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不得在私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向亲友和无关人员提供档案。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出入档案室要注意关好门窗,上下班要检查档案室有无异常现象,节假日应加强值班制度。 5、鉴定销毁档案时,应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后,至少二人一起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当废纸出售。 6、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7、生产部职责: (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第九节安全记录管理 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方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3、收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储存、保护 (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媒体,对于电子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5、处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第十节档案鉴定销毁 1、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科学管理档案的必要环节,是一项严肃、认真、经常性的工作,要认真做好。 2、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是对污水处理档案价值的鉴定分析工作和对污水处理档案质量的鉴别核查工作,必须做好准确、科学。 3、污水处理档案鉴定组织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个部分。鉴定领导小组由厂主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主管技术业务工作领导和档案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鉴定工作小组采取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污水处理档案工作人员三结合的方式,具体承担鉴定工作。 4、污水处理档案的鉴定基本原则,凡是在工作查考、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工作中形成的具体长远利用价值的污水处理档案为定期保管,定期中分为30年和10年管。 5、鉴定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档案鉴定书、写明鉴定小组的组成情况,鉴定的步骤与方法、鉴定书需有关人员签字。 6、对无保存价值或已过保管期限不需延期而剔除的污水处理档案,必须按档案资料销毁规定手续造册登记。 7、污水处理档案剔除销毁时,必须由档案部门指派专人销毁,销毁与销毁后需在清毁册上签字。 8、要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档案鉴定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的管理工具应相应修改调整,将鉴定中形成的材料组成工作卷,妥善保存。 第十一节档案工作奖惩 为了使档案工作制度得以认真贯彻执行,增强职工的档案意识,促进档案工作的发展,根据《档案法》有关条款,特制定此办法。 1、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作出显著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3)将重要或者珍贵档案捐献给国家的; (4)同违反《档案法》和有关法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况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1)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国家及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 (2)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想档案室或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 (3)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4)涂改、仿造档案的; (5)领导失职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四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第五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为公司安全生产服 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 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公司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公司办公室收集。 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归档范围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安全标准化体系各类文件。(2)安全机构设臵情况及专职、兼职安全员名单;(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及人员名单;(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资料;(5)危险源(点)资料及三级危险源(点)管理清单;(6)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地压监测、岩石移动观测、粉尘浓度监测、风速、风量监测、环境监测、噪声测定等)(7)职工健康档案及健康监护资料;(8)职业病人档案及监护资料;(9)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10)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11)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12)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13)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等有关伤亡事故管理的档案资料;(1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安全规程,并汇编成册;(15)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16)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实施记录; 第八条安全生产档案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便于查阅。要逐步实现安全档案的 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十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将统计该上报有关部门的上报有关部门;该定期向职工公布的向职工公布。 第十一条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机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档案的建档和档案管理工 作,使安全生产档案逐步完善和科学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 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保同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 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第十四条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究责任。第十五条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重大危险源随时处于可控管理范围内,确保其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检查等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重大危险源 的管理。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 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根据gb18218-200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出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公 司目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有。油库、炸药库。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建立档 案、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管理等;百万吨工程管理部负责重大危险源尾 矿库的技术管理、监测网监测管理;选矿厂、物资供应部分分别为尾矿库和炸药 库、油库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所管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 管理;保卫部负责炸药库的值班守卫管理。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重大危险源主管单位、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均应建立重大危险 源的监控管理档案,由安环部报当地安监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组织主管单位或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 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的状态,监控措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按照法规要求定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或聘用具备资质的机构对重大 危险源进行检测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及危 险和结论性意见等。 第九条经评估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隐患安环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主管 单位相关人员或委托相关机构制定整改措施,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治理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具体治理工程量、治理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分析、投资概算、治理进度安排等。第十条安环部及相关专业职能部门负责根据最后的整改措施计划督促主管单位组织整改和落实。 第十一条安环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1、主管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日常的检查。 2、安环部和专业职能管理部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安环部每年末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进行一次回顾总结,将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安全现状做出总结,并将总结汇报安委会。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档案、检测、监控、评估记录由安环部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由检查部门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 首先在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者及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 安全健康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条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厂)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防止 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后方可任职。 第四条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再培训。 第五条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指新来公司(厂)的员工(含干部),包括 学徒工、学习生、代培人员、新合同工等,新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后方可分配上岗。新从业人员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1、一级安全教 育:由公司(厂)安全环保部负责。教育内容: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2、二级安全教育;由生产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或安全技术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单位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要求等。 3、三项安全教育:由班长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内容: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臵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事故、经验教训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从企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生产单位和 生产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 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 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按国家相关的规定确定,其中包括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压力容器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危险物品作业;矿山通风、排水、采掘、提升运输等。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培训教育,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按时通过复审。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践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九条全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1、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全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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