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房八项管理制度 燕景余热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窗口安全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 7.向锅炉压力窗口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体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 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工临时负责。 4.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者,应当加以教育和劝阻,当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当班工作。 5.如遇一般故障,班长负责指挥排除;需停炉时,应先向上一级请示后方可进行;当发生严重故障,危及锅炉或人身安全时,应紧急停炉,以防事故扩大。 6.负责本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和
3、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提高本班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操作水平。 (三)司炉工的岗位责任制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 2.接受班长的领导。全面负责本班锅炉开停操作和运行中监视、调整,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加强对锅炉水位、汽压的监视与调整,按时排污。 4.应对设备加强保养,每班时设备巡视检查不少于两次,当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副司炉工交代清楚。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受班长指定后,可临时行使班长职责。 6.在班长领导下,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如需要紧急停炉时,应及时报告给班长或上一级。 (四)水处理工岗位责任制
4、1.水处理工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操作和化验的能力,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设备性能和化验的能力,当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领导。 3.负责水处理系统的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供水,坚持降低单耗,提高出水率,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软水。 4.按时取样化验提供分析数据,指导排污并准确记录。认真做好交班工作。 5.参与锅炉保养与防腐工作,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仪器核对,清扫、刷洗,保证其灵敏、准确。 二、巡回检查制度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
5、拱、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3.检查炉体管道是否变形渗漏。 4.检查给水系统是否正常。 5.检查蒸汽管道是否正常有无泄漏。 6.水位计清晰高低水位指示明显 7.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三、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交班需要“五交”
6、和“五不交”。五交是。 4.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4.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4.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4.4锅炉运行纪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4.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五不交是: 4.6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工人;4.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时不交;4.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4.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4.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不正常时不交。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纪录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纪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 四、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方可操作,非锅炉操作责任者不准操作锅炉。 2.操作锅炉之前必须认真阅读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并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3.认真贯彻有关防火规程,实现确认消防器具的放置场所及使用方法。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