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房八项管理制度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的监管,确保安全运行,根据对张家峁矿业公司和新型能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的解读以及特种设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水电暖队制定锅炉房管理制度,请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遵照执行。 1.锅炉房每月末(30日)上报下月工作计划、检修计划,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工作总结至水电暖队(格式及要求以水电暖队下发表格为准); 2.水电暖队管理人员每日对锅炉房进行巡视检查,锅炉房人员必须提供必要的方便,水电暖队管理人员有权查阅锅炉房所有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及各类资料台账; 3.水电暖队在不干扰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内部管理
2、的前提下,有权对锅炉房物资供应使用情况、人员流动、设备运行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4.根据张家峁矿业公司工作安排,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主动配合张家峁矿业公司组织的标化、三防等各类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必须限时落实整改,并按照要求进行的书面回执; 5.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在锅炉房运行中出现紧急情况的,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根据上报批准的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张家峁矿调度室和水电暖队; 6.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严格执行新型能源公司与张家峁矿业公司签订的运行合同,按合同要求给张家峁矿业公司提供达标的洗浴热水和采暖热媒介质
3、。水电暖队定期、不定期对锅炉房各仪表进行检查、记录,对XX县区内各单位的采暖效果进行检验,当XX县区内采暖效果不佳,在安全运行前提下,水电暖队指令调整设备运行参数时,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不得拒绝。 7.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将人员花名册、运行值班表、通讯录及上岗证复印件上报至水电暖队备案,发生人员变动时,及时更新备案,水电暖队随时有权对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查;依据合同条款,由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负责周期性检验的各类资料证书,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单独将复印件报送至水电暖队备案; 8.依据合同条款,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负责锅炉房
4、内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要求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必须达标排放(烟气:固体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水电暖队有权时时对实际排放指标进行检查抽样;当锅炉烟气指标异常时,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水电暖队,并及时调整运行参数,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9.水电暖队每月根据锅炉房安全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各项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标准化执行情况、各类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对锅炉房(新型能源公司)项目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告生活服务中心、机电部、安环部,并附处理建议。 10.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水电暖队2018年5月29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