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方便办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统一安装网络监控系统。为保证网络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安全可靠的发挥网络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责任分工 1.公司总部及各店监控系统由电脑部总负责,利用监控系统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监控系统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电脑部负责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的管理、备案及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3.公司总部及各店要爱惜监控系统,不得擅自关闭电源或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4.主管经理每天抽查监控情况。 二、图像信息保存、使用制度 1.公司内监控系
2、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 2.除电脑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并备存外,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并报电脑部。 3.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密制度 1.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2.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 3.对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使用等相关情况,不得告知无关人员。 四、处罚 1.本网络监控系统属租用性质,如人为损坏,按电信部门价格赔偿。 2.各店人员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被判定为外力、故意影响监控系统的行为,按此设备修复或更换价格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