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广州于朵贸易有限公司 管理程序文件:行字20140428 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内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二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部门所需用品。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等。 个人所需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
2、(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等。 第三条办公用品申购及领用 1、每月25行政部将会统一采购办公用品,如部门有特殊情况申请,请部门经理再25日前递交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2、发放时间。每月1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3、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按发放日期统一到行政部申领,行政部按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 4、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打印色带)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纸芯交换。 5、部门电脑的配
3、件(鼠标、键盘等),包括硬件,需提前填写事务申请表,经过管理中心审核批准采购,再到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申领时须以旧换新。 拟稿:谢韩晓 审批:广州于朵贸易有限公司 管理程序文件:行字20140428 6、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指个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圆珠笔、橡皮擦、直尺等。部门领用指本部门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机、钉书机、剪刀等。 8、新员工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向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并作领用登记,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回行政部。第四条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原则 1、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2、办公用品一般由行政部向批发商采购,其中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应酌量库存,行政部无法采购的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管理中心同意后授权有关部门采购。 3、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4、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附件: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主送:各部门抄送:管理中心 广州于朵贸易有限公司行政部 2014年4月28日发布 拟稿:谢韩晓 审批: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