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清洁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劳务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贵重办公用品的领用: 1、贵重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扫描仪、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箱等。 2、贵重办公用品的领用,除电脑和办公桌椅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其余物品申领必须填写办公物品申购单,审批完成后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由领用人承担物品的使用保管责任,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二、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活页夹、笔筒、打孔机、剪刀、直尺等。 2、耐用办公用品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填写办公用
2、品领用表,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3、计算器、电话机、u盘等非消耗性用品的领用和更换,需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分管领导审批,领用时还须以旧换新。 三、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钉、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便笺纸、大头针、燕尾夹、双面夹、荧光笔、创口贴、复(写)印纸、打印纸、装订夹、白板笔等; 2、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根据各部门三个月平均数为依据。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待三个月统计后制作为用量标准表作为计划依据; 3、各种笔芯、铅笔、墨水、橡皮、双面胶
3、、胶带、文件夹、文件袋、回形针、大头针、大小便笺、稿纸等易耗品,可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领用。 4、各类的纸张的领用必须到行政事务部相关人员处填写纸张领用登记表后方可领取。 5、圆珠笔、中性笔、涂改液、笔记本等常用品的领用,除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外,还须注意领用周期,原则上领用周期为三个月(对于已领过圆珠笔或中性笔的,原则上以后只能领用笔芯)。 6、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统一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领取,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发放人员,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发放。 四、领取大批办公用品须经行政副总签字同意后登记领取; 五、未列入贵重、耐
4、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必须经过办公用品申购流程审批后才能申请购买和领用。 六、新进人员到职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代领其至行政事务部领取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人员管理人名单,离职时,须清还领用之办公用品(易耗品视情况而定),如有丢失的须按原价扣还。 七、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领取的办公用品,须专物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八、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 九、每月底由行政事务部出具办公用品结算清单,各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后,应签字确认。对于连续2个月超过预算成本的部门,应由部门负责人给出书面解释,向行政副总汇报该情况。 十、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及人员应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超出规定的申领,领取人应做出合理的解释,否则管理部门及人员有权拒发。非消耗性个人办公用品应随着岗位调整列入移交物品,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十一、办公用品的发放时间。每周一下午,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领用手续。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