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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考勤规章制度细则管理(试行).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24765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1.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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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办公室考勤制度管理(试行) 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办公室人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为准。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中午12:001:30)为休息时间。周六上午按规定照常上班,下午休息。 2、节假日休息时间公司统一规定。 二、打卡。 1、办公室人员均采取打卡制度,员工均要依规定作息时间准时打卡,漏打卡者须于2个工作日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证明,至总办补签。 2、员工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委托他人打卡或私自改动考勤卡,未依规定者,对双方当事人给予50元处罚。 3、除下列情况外,公司员工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a因故请休假,填妥请休假申请单批准

2、时限内者; b特殊情况,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者。 三、外出。 1、办公室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2、因公外出者必须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写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返回时再注明返回时间。不登记私自外出者,外出时间视为旷工。 3、出勤时间因公外出者,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出。 四、加班、补休。 公司加班原则上实行补休制度。根据加班时数,可经部门第一负责人同意,在不影响工作状况下两月以内补休冲抵,补休冲抵时间计取须经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补休不能抵事假或病假。 五、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者按元分钟扣罚;迟到或早退超过小时做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小

3、时做旷工天处理;因客观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公司,须提前向总办或部门负责人申请。 、下班时间前分钟以内擅自先行离开者为早退,超过分钟以前离开公司者,以旷工半日论处。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a经请假但未获批准擅自先行离开者; b凡捏报请假事由经查明属实者; c故意不打卡或外出未经批准者。 六、给假。 、病假。因患病或非公负伤、需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携带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并于上班前电话通知总办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事后补填请假单,如情况不属实,按公司规定扣薪金。 、事假:请事假者必须提前天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总办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论处。因意外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请假,必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事后将手续补全。请事假者每月不得超过天,特殊情况除外。、婚假:员工结婚可享有全薪假天,符合相关规定,假期可增加,但不得超过天。、丧假:直系亲属丧亡,可带薪休假天;旁系亲属由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分娩假:由部门负责人视情况决定假期。、配偶分娩陪护假:已婚男性员工配偶分娩者,可带薪陪护天。、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依实际情况决定。 8、因故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请假当日以电话或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请假人须于报到当日即往总办销假,病假需递交病假单和病历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9、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15日前交至总办,由总办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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