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示范岗为人师表承诺制度 为人师表十要承诺制度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要爱岗敬业,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要热爱、尊重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 4、要尊重、理解家长,坚持经常联系和定期家访制度。 5、要正确处理同事间关系,做到互相关心,团结协作。 6、要严谨治学,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要严格探究考试次数,改进学生的评价方法。 8、要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现代化教育手段。 9、要自尊自重,廉洁从教。 10、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十不承诺制度 1、不得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参与赌博、传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3、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歧视、厌弃后进生。 5、不收受学生家长的馈赠或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6、不强制学生集体购买复习资料、教辅读物和自立名目收费。 7、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或按成绩排序号。 8、不随意增加学生作业量和用作业惩罚学生。 9、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 10、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