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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 .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122639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3.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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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要求 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基本要求 一、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加工场所,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传统的低风险食品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豆腐、酱肉、食用植物油、米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基本要求 环境要求 1、作坊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防止对厂区带来污染。 2、厂区清洁、平整、无积水、尘土,通往车间道路应用硬质材料铺设,防止尘土及不洁物带入车间。 3、作坊内一律不得饲养家禽、家畜、猫狗等动物。 4、作坊内水冲式厕所应位于生产车间以外,应

2、经常保持清洁,旱厕所应远离生产车间25m以外。 厂房布局及设施要求 1、厂区布局要合理,应划分生产区和生活区。 2、豆制品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产、包装、半成品、成品等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各区域应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防止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间、生原料与熟食品间交叉污染。 3、酱肉坊应具备原料冷库或冷柜,加工车间内应划分生料加工、热加工、熟料加工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各区域间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原辅料应妥善保存,避免污染、变质。 4、油坊应具备原料库和单独的炒制间,加工车间内应划分加工、成品储存等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5、米面制品作坊应具备原料库、加工间、成品间,加工间、成

3、品间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标识。直接在店面销售的食品应设有食品柜或相应防护装置,避免蚊蝇、灰尘污染;裱花蛋糕应有单独的制作间,制作间内应有消毒、灭菌设施。 6、车间、库房应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虫等设施,在食品加工、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装置和措施,避免蚊蝇、灰尘污染和食品损坏、变质。 生产车间要求 1、车间进口处或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要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及更衣室。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靴鞋消毒池。应建立管理制度,设专人对上述卫生设施严格管理,保持其卫生清洁、状态良好,并监督进入车间人员洗手、消毒、更衣。 2、生产车间内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应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与食品

4、的接触面应清洁,边角圆滑,无死角,不易积垢,不漏隙,便于清洗和消毒。 3、生产车间的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卫生要求,以及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的需要。 4、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铺砌,应有适当坡度,无裂缝,不积水。地面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5、生产车间屋顶应无灰尘,在结构上防止凝结水滴落、虫害和霉菌孳生。 6、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需防止吸水、渗水、腐蚀的应用白瓷砖或其他防腐蚀材料覆盖墙面,高度不低于1.50m。墙壁应及时清理或消毒,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库房的门、窗、天窗要严密,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玻璃应保持干净

5、,窗纱不得有破损。 8、车间内光线应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位于食品或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9、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应使用密闭式容器,并远离生产区,污物不得外溢,必须于24h之内清理运出厂区,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有害物集聚孳生。 10、副产品(加工后的下料和废弃物)应及时从生产车间运出。废弃物则收集于专用设施内,及时运出处理。 生产设备、设施要求 小作坊须具备与生产食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应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 1、豆制品坊应具备。原料处理设备、制浆设备(如磨浆机、煮浆罐等)、蒸煮设备(如蒸煮罐等)、成型设备(如

6、压榨机等)。 2、酱肉坊应具有选料、清洗、修整、配料和煮制等设备或设施。 3、油坊应具备炒制、冷却、磨浆、压榨、储存、油料包裹台面、容器等设备或设施。炒制后的油料冷却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不得在马路边摊晾;包裹油料必须在台面上进行,不得接触地面;包裹油料使用的材料必须是食品用的、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不得使用印刷过字的、废旧的、饲料用的或化肥用的材料。 4、米面制品作坊应根据生产的食品的品种,配备和面、粉碎、打蛋、压面、烘烤、蒸煮、醒发、成形等相应的设备及工作台面、容器等相应的设施、工具。 人员要求 1、操作人员应穿戴工作衣、裤、发帽、口罩、鞋靴等方可进入生产车间,不得在车间吃喝,不得佩带手饰、饰

7、品等进行操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服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4、业主应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了解与自己生产加工食品相关的食品质量要求和卫生安全知识。 原辅材料要求 生产所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的、污秽不堪的、病死畜禽肉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油炸制品所用油脂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禁止反复使用;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正确使用

8、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将次硫酸氢钠甲醛、苏丹红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到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未经备案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如使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其他要求 1、小作坊应具备质量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 2、小作坊应具相关的技术文件及产品标准; 3、小作坊应建立原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台账,销售台账,食品添加物质进货台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把关,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存; 4、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每年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至少两次,并出具检验报告。 5.小作坊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栏上应张贴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及必要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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