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医疗(事故)争议防范与处理制度 一、防范措施: (一)强化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的三基培训及诊疗规范培训,提高诊治水平。 (二)推行医患沟通制,严格执行病人知情告知制度,在避免对患者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病人家属咨询。 (三)严格履行急危重病人报告制,重大手术术前讨论、手术、审批、疑难危重病人讨论、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病历书写、处方书写制度、严格执行新技术和项目开展的论证审批制度、病历复印制度等。 (四)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断强化医
2、务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执业活动。 (五)突发事件按预案处理。 二、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 发生医疗投诉时,要按“医疗投诉处理程序”报告,如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以使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给予正确的指导,有利于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减轻病员的痛苦和损害程度,从而缓解医患双方的矛盾,有利于善后处理。 (二)补救措施 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尽量大的可能减轻医疗过程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当事人所在科室及有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 (三)接待工作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做好病员及家属的工作,避免争执使矛盾激化,要引导病员及家属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 (四)病案保存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指派专人封存、采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丢失、涂改、隐匿、销毁。因输血、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的,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五)尸体解剖 凡发生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必须进行尸体检验。尸检应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超过规定时间而影响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延期不处理的的尸体,经卫生局批准,并报
4、公安部门备案,由医院按规定处理。 (六)调查处理 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事件,医务科立即组织调查,经过院医疗安全小组分析讨论提出处理初步意见,最后经院领导讨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病员及其家属,对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三、责任追究 对责任人依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分、法律责任等处理。 (一)行政方面 当医疗事故争议造成医院声誉、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时,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的情节和后果,对责任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如:责令检讨、通报、扣发奖金、辞退等,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医疗事故争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5、1)医疗事故争议责任科室必须认真分析医疗缺陷所在及发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 2)医疗事故争议责任人必须认真查找服务缺陷,提出改正意见,并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报告。 (二)经济方面 被投诉或发生纠纷时,扣发责任者奖金;发生医疗事故争议赔付时,医院承担80%,科室和个人并承担20%。在科室和个人承担的赔付额中,科室和个人分担比例,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法院判决、其他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或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讨论意见,按照当事人在医疗事件中应负的责任程度大小而不同比例的分担,具体分担比例如下: 1)完全责任:科室承担40%,个人承担60%;2)主要责任:科室承担3
6、)对等责任:科室承担4)次要责任:科室承担55%,个人承担65%,个人承担75%,个人承担45%;35%;25%。 第二篇:XX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XX省立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指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主要包括跌倒、压疮、管道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意外事件等。 二、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要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科护士长及护理部,3天内填报XX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
7、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科护士长及护理部或医院行政值班,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当事科室应在3天内填报XX省立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三、结果分析与反馈 1、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落实。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对上报事件进行分类,常规分为不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3类,重点关注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事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3、护理部将评析的事件结果反馈给当事
8、人及科室。每季度在护士长会议上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匿名通报,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四、奖罚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患者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当事者姓名、科室。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科室当月奖金20%。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0%,;护士长隐瞒不报者,扣发护士长当月管理奖50%。 五、其他 1、发生差错事故者,执行护理部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2、发生皮肤压力伤者,执行
9、护理部皮肤压力伤管理制度。 第三篇:XX县区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XX县区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医疗缺陷,保障患者利益,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细则以及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及处臵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药事、后勤保障人员。凡发生或发现有关患者的不良事件,以及任何对患者安全有危害的潜在事件,均有责
10、任上报。 第二章 定义及分类 第三条 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造成医疗差错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四条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20类: (一)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错误。 (二)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及不认真查对事件。 (三)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 (四)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
11、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 (五)输血事件。医嘱、备血、发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 (六)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七)导管操作事件。静脉输液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 (八)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剂错误、医疗信息沟通错误;迟报、漏报、错报结果等 (九)基础护理事件。如摔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 (十)营养与饮食事件。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 (十一)物品运送事件。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品种规格错误等。 (十二)放射安全事件。如
12、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误照射等。 (十三)诊疗记录事件。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十四)知情同意事件。如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等。 (十五)非预期事件。非计划再次手术、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 (十六)医护安全事件。包括针剌,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传染病等导致损害的不良事件。 (十七)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及汇报,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等事件。 (十八)院感事件。医院感染聚集性发生、多重耐药菌集聚、职业暴露等。 (十九)请示报告事件。死亡
13、病例、传染病报告、重要病人诊疗、非计划二次手术等按规定需报告而漏报的。 (二十)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第五条 医疗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一)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或器械、物品留臵体内需手术移除的。 (三)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六条 医务人员和科室
14、: (一)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二)定期召开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分析医疗不良事件,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七条 医务部 (一)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 2析,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八条 护理部 (一)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护理不良事件/安全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在全院护士长会上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全院上报的护
15、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九条 药剂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药品不良事件报告资料,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条 医院感染管理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感染相关不良事件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按照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及处臵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感染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
16、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一条 设备科 (一)负责收集有关医学装备不良事件,并按照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医学装备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学装备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二条 总务科 (一)负责收集后勤相关不良事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定期进行通报和 3讲评。 (二)对后勤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
17、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三条 输血科 (一)负责收集输血相关不良事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并定期进行通报和讲评。 (二)对输血相关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输血相关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负责跟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第十四条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一)负责汇总各条线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和建设性意见。 (二)负责对各类不良事件的最终确认。 (三)负责对每个季度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18、。 (四)负责审议不良事件相关人员或科室处理及奖惩意见。 (五)负责讨论、审议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六)负责督查科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章 报告流程 第十五条 报告原则 (一)级和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不良事件发生或发现科室必须按程序报告,不得瞒报、漏报。 (二)、级事件报告具有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保密性。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保密。 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3、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
19、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接受报告部门或科室 (一)八小时工作时间内: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4、院内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5、医学装备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后勤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输血不良事件上报输血科; (二)八小时工作时间外。上报医院行政总值班。 第十七条 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级事件 1、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蔓延,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20、。 2、当事人或发现人收集与事件相关的材料,并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室领导、患者主管医生接报后应到场参与事件处理。 3、如为级事件应立即报告按第十五条规定的部门或科室,并逐级上报至分管院领导,立即作出相应处理。如为级事件应在8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4、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相关部门或科室。 5、对口部门、科室接报后应进行调查、分析,召集科室会议讨论善后处理措施,提供建设性建议。 6、各职能部门对不良事件初步认定并分级,拟定处理结果,保存相关资料。每季度集中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最终认定后,按不良事件等级公布处理结
21、果。 7、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级事件 1、当事人或发现人收集事件相关资料,做好相关记录,并报告科室领导。 2、当事人或发现人在2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通过网络直报及书面上报的形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3、接报部门应联系当事人或发现人,进行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如需和患者及其家属谈话,应由患者主管医生或指定人员完成,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4、接报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和整改方案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5批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到当事人或发现人科室。 5、科室执行处理结果,并进行整改,必要时修改规章制度。 6、对口部门追踪调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及
22、效果,并持续改进。 (三)药品、设备不良事件 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设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科室应将医疗不良事件纳入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每季度要对科室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同时要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发现自身原因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的个人或科室,视不良事件轻重,予以免责或从轻处罚。 第二十条 发现并告知他人或他科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视事件情况,予以现金奖励100-500元/件。 第二十一条 对发现并阻止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报告者或科室予以1000元/件现金奖励。 第二十二条 年终对提供医
23、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较多、质量改进效果显著的科室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医疗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和100-1000元/件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医疗不良事件未纳入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未进行定期总结、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的科室,给予院周会通报批评和500元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未落实整改措施,质量改进不力的科室,给予院周会通报批评和500元/次处罚。 第二十六条 瞒报并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投诉与医院纠纷处理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篇: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医疗不良事件防范措施及报告制度 一、加强对医疗安全的
24、管理,由医院医疗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外,另以行政总值班查房及护士长查房等多种形式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医疗。 二、继续强化安全医疗意识,切实做到医疗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各科室按计划做好医疗安全教育,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三、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教育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增强工作责任性,提高三级查房质量。 四、严格实施医院急诊预案,做好首诊负责。开设绿色通道,全力抢救危重病人。 五、发现可能为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须及时处理病人,并立即报科主任,科主任认定为不良事件或可能不良事件,要尽快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或总值班(夜间和节假日),及时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五篇: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
25、度医疗事故防范制度 1、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组织体制,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加强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关键。本院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由院领导、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和部分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相关医学专家组成。科室成立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住院总医师及医疗组长组成。合理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即:院领导、职能部门科长负责全院、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各医疗组长负责本医疗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医疗质量监控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全体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工
26、作,收集相关资料并分析。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评析,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并通报。 2、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的有力保障。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认真学习、执行医院及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度,规范自身的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做到“时时照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相关科室应将医院有关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等实行专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并登记在安全医疗学习登记本上,参加学习人员需亲自签名。医院将把各项规
27、范、常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本科室及医护人员综合考核中来,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评,并将结果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3、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 全体医护人员要继续重视和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刻理解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明确自己的使命,树立高尚医德,与病人间建立一种健康、互信、和谐的医患关系。同时,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将层出不穷,要大力推行医学再教育,通过岗位培训、“三基培训”、举办先进知识与理论学习班、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医技水平。坚持医德与医技并举,真正做到“医德高尚、医技高超”,才能在为病人提供更全面
28、、更有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确保医疗安全。 4、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法制教育,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院要按照国家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宣传、学习和教育,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同时,维护好自身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5、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 运用激励机制,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竞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职工对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及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举报,医院对医疗质量高、
29、医疗安全学习认真且真正予以落实的科室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医疗安全工作不重视、有较多医疗缺陷纠纷发生的科室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使全院上下形成“比医疗质量、重医疗安全”的良好风气,从而树立我院的良好形象,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 6、建立各临床、医技科室间例会和通报制度,加强协作与交流 医疗服务是一项既分工精细又协作密切的工作,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其他科室间协作与交流。各科室主任及业务骨干要通过定期的例会,相互通报本科室近期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共同分析与探讨医疗服务新动态及临床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尚存的不足,商讨具体
30、的应对方案,群策群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7、加强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的谈话及知情告知制度 尊重病人的权利,强化医患间的理解与交流是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每位医务人员要认真做好知情告知,并注意沟通的艺术性。早日康复是患者来医院的期望,而当手术或治疗效果不满意,尤其是术中、术后死亡时,患者及其家属对病情变化往往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此,对于病人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心说得透彻,实事求是,也要注意留有余地,要诚恳解答患方提出的问题,帮助病人树立正确的就医观念,从而实现医患配合,面对任何不测。 8、保持并加强与外界
31、的沟通外界舆论等的介入有利于监督医院的行风建设,但有些人员对医学科学规则和特点缺乏理解,加上对医疗纠纷的细节不太了解,有的甚至偏听偏信患者的一面之词,发表一些夸大的负面舆论,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错误的导向。针对此类情况我们不应消极回避,而应保持并加强沟通,耐心说明事实,取得理解,避免产生隔阂,进而为医疗纠纷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9、分析医疗纠纷的发生规律,抓住重点进行防范 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其特定的规律可循,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抓住重点进行预防,科室主任要充分重视并抓好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易发环节(诊断、治疗、手术、抢救)、易发人员(新分配人员、新调入人员、实习进修人员)、
32、易发因素(工作不专心、服务态度差、思想压力大、疲劳上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平时的管理和防范工作,一旦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妥善解决。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0、对已发纠纷进行讨论并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医学是一门高难度、高风险的科学,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一旦发生纠纷甚至事故,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XX省人民医院医疗投诉、医疗争议处理预案的相关精神和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主管领导、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要认真进行反思与总结,找出工作和管理中的缺陷与不足,及时予以改进,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没有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
33、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院投诉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定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寻找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11、切实防止医疗过失行为转变为医疗事故 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的,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本科室相关医护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并迅速向医务科报告;凡遇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危急情况,医务科接到科主任报告后,应立即召集与组织全院相关科室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调配一切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等,参与对患者的抢救;所有被召集人员及相关设备必须在10分钟内到位,主管院领导、医务科领导应亲临抢救现场,协调指挥,确保抢救工作及时、顺利进行。对及时发现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的有关医护人员,医院将给予嘉奖。第24页 共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