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队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制度 采煤队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三违”,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打造高产、高效的和谐矿业,采煤队制定安全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制度。 1、区长负责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2、发现和查处区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每班次排查活动都要有原始记录。 5、区队跟班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做到内容齐全、叙述准确、不准漏项,并严格签
2、字程序。 6、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视具体情况认真对待。 7、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及时处理制。区队的一般隐患由队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队长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队长、技术 主管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整改人数、工具、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跟班队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依据是质量标准化标准)。区队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在交接班时交接清。实行现场交接班。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整改结果,由区队长签署验收完毕意见。 8、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制度。 9、井下作业毕竟存在安全隐患,少有不慎将后患无穷。因此,井下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鼓励所有工作人员义无反顾地去排查、落实整改隐患。区队出台相应的方案激励职工打造安全工作环境。 10、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安全隐患事故,一经查出,区队将用“责任逆向追究制”和“不作为”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采煤队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