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日常管理制度 一、保管、维护制度 1、测量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仪器台账,并根据仪器使用和检定情况及时更新。 2、测量仪器贮存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做好防晒、防潮、防震、防腐,防压工作。 3、在夏天和车里,保证温度在一定仪器正常使用温度范围内,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接触仪器。 4、测量仪器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使用前领用人必须在确认仪器及设备完好后才能签字领取,使用后确保仪器及设备状态完好后,才能入库存放。 5、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做好清洁保养,保持仪器外观干净。 6、测量仪器及通信用的电子设备等,使用前后要开箱检查电量,以防电量不足影响测量作业。 二、自检
2、与检定制度 1、测量仪器及设备根据使用情况,要定期对测量仪器自检,例如水准仪i角检验,全站仪校正及常规检验、对中杆圆水准气泡等。 2、测量仪器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定期检定,严禁使用不在检定有效期内的测量仪器及工具。 3、经检定合格的仪器要贴有检定合格标识,标识上要标明仪器型号和有效期起止日。 4、对于检定不合格的测量仪器及设备,要停止使用并要有相应的标识。 5、对于未取得检定合格报告及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及设备严禁带入施工现场。 三、测量仪器及设备操作规定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用完后按原样放回
3、。 2、测量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别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 3、测量仪器应安置在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时要注意脚架是否可靠,确认后方可松手 4、仪器开箱使用时应当观察仪器的角螺旋位置、电量状态、轻转望远镜等,以检测仪器工作状态是否异常。 5、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仪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 6、全站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量仪器。 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必须配备遮阳伞。 8、测量作业时,作业人员禁止离开测量仪器及设备,确保
4、仪器安全。 四、测量仪器及设备超期、损坏、丢失、报废、封存制度 1、测量仪器及设备严禁超期使用,超出有效期的要及时送至相关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果不能及时送检的必须贴不合格标识贴,封存处理。 2、测量仪器及设备在作业时损坏不能自己修复的,要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送到生产厂家或有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修好后要需要送检的,要送到国家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3、测量仪器及设备丢失后,要及时上报,并及时补充相关的测量仪器及设备,以防影响施工测量作业。 4、对于测量仪器老化、机械损伤无法修复的测量仪器及设备要申请报废,并及时与公司测量仪器管理部门补充。 5、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测量仪器要进行封存。1)超出使用有效期未能及时检定的。2)损坏待修、损坏报废的。3)长期不使用的。4)未能取得检定合格的。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