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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执法局值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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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区执法局值勤制度 一、为规范值班住勤工作,明确值班住勤人员职责,保障执法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局值班工作分局联动值班和镇(街)中队住勤。 三、局值班由全局正式工作人员和非在编人员担任;镇(街)中队住勤人员由协查员和协管员担任。 四、局值班设十个值班组依次轮流。每个值班组安排5-6名值班人员,设带班组长1名,负责值班组考勤、安排、巡查、出勤等相关事宜;镇(街)住勤人员原则上每天安排1-2人。重大节假日及工作需要,由综合科统一调整安排,适当增加值班力量。局值班住宿由局统一保障,综合科负责协调;节假日由综合科统一安排接送车辆,值班后补休一天,补休原则上在值班后一个星期内安排。 五、局值班工作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原则上保证每班有2名以上持有驾驶证的人员,局机关安排2-3人,中队各安排1-2人;住勤人员由镇(街)中队统一安排,并于每月25日前报综合科。 六、局值班和镇(街)住勤人员负责24小时值机。局值班,工作时间由局机关当日值班人员值机。 七、值班组应于每天上午8∶10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登记,交接好值班装备、器材、文书材料和待办案件,不得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无人接班时,上一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直到换班人员上岗为止,不得撤离职守。 八、值班人员未经值班组长同意,不得私自调换班次,不得无故不参加值班;因事请假要请人替班。未经值班组长同意私自调班的视为脱岗。 九、局值班人员要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举报电话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落实。工作时间,应及时转报中队或相关科处理,并负责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外时间,应及时向值班组长汇报,并由值班组长负责安排落实;遇有紧急、突发的重大事件或上级指示应立即向局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十、值班住勤人员负责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对外来身份不明及闲散人员进入办公场所,要及时问明来历及事由,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影响正常办公。 十一、值班住勤人员负责做好来访人员事由登记,并通知局领导和有关科、中队及相关人员接待。接待来访者要有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十二、下班后,值班住勤人员要认真检查办公场所的水电和办公室门窗关闭情况,适时组织夜间巡查,注意防盗、防火,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卫生保洁工作;局值班人员要负责准时操控局机关上、下班铃。 十三、值班住勤人员要严格遵守法规纪律,不准在值班住勤期间喝酒、占用电话聊天,违反值班住勤职责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责任。对值班住勤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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