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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防雷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马兰花—上海庙化工110kv输变电工程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凡是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过标准,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以及由于装卸、搬运、操作和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的划分: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重大质量事故:
⑴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⑵超过规范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⑶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⑷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⑸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十万元以上。
2.一般质量事故。一次返工损失金额不大于十万元。
3.质量事故损失金额指。因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但应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1.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都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
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在当日组织对事故的
1马兰花—上海庙化工110kv输变电工程
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然后向施工处报告,项目部立即向分公司汇报,分公司应于每月25日前汇总后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3.一般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应在当日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应尽快组织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报公司质量管理部。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经理、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总
工程师和质量管理部报告,并由内蒙电力总公司立即电报或传真报部。
5.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进行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公司主管副经理、总工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责任单位在调查分析后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在十五日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6.重大质量事故在分析会后五日内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待事故处理完后及
时填写质量事故报表处理表。
7.重大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项目部要配合公司质量管理部协调各设计
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共同商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8.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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