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马圩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具体责任人。本着安全工作在“空间上分块,时间上分段”的原则,谁的时间段内出了问题,由谁负责。
3各班班主任要确保教室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教室内发生的事故,具体责任由班主任负责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走,课间操、集会完后,班主任应带领学生队伍靠右走回教室,以免学生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4科任教师在上课期间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使用过激的言辞刺激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科任教师负责。5后勤主任要及时对全校范围内的校舍、设施设备、消防、用电进行检查,
消
除安全隐患。因设施设备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总务处主任承担。6学生食堂要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其中伙房人员是第一责任人,校长、总务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分级签好安全工作责任书。
7后勤主任要及时对商店的卫生、食品等进行检查,督促、杜绝“三无”产品进商店,若因食品变质而引起安全事故,责任由总务主任负责。
8大队部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防火及夏天禁止私自下水游泳的教育,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9学校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并设立安全联络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
2010年9月
第二篇:马圩调解工作制度马圩小学学校调解委员会
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教导主任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班班主任组成。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尤其是“三级文件”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4、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
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
1、借助镇司法所,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调解委员会
主任:徐伟(教导主任)
成员:袁堂举、王德通、刘元利、董自玉、于玉宝、仇从华
班庄镇马圩小学
20101年9月
马圩小学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
稳定隐患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要求,有效地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与学校、师生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通过排查出的隐患,狠抓隐患的整治及整改,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的纠纷,把隐患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分解到人,狠抓落实,使之在校内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把学校安全工作提交到更高的层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谐发展。
二、学校“双排”领导小组
化解矛盾和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伟(教导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排查内容
1、教学区的安全隐患;
2、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
3、群体活动的安全隐患
4、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
5、道路行走的安全隐患;
6、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7、职工与领导、家长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3月)。组织学习“两个排查”活动的文件精神,制订排查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活动。
1.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包括全体教师职工大会,全体学生大会、班干部、学生代表座谈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文件精神;组织行政深入教师、班级听取师生对治安问题的反映和热点难点问题,向师生宣传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使活动的有关要求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揭发违法违纪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漏洞。
2.根据排查的内容,开展全面的排查活动。针对学校校舍安全、食品卫生的安全、群体活动的安全、学校周边的安全、道路行走的安全、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等实行全覆盖排查,不留盲点和死角。准确掌握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要把影响本校治安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本校师生安全的问题搞清楚,把导致矛盾纠纷和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搞清楚。
3.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进行分析研究。
第二阶段(4-5月)。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订调处和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调处矛盾纠纷和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
1.根据调处和整治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调处和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同时,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消解反馈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化解措施,有应急预案并强化督促检查。明确责任,常抓不懈:王海涛校长:主抓全校安全工作及合同老师、幼儿园老师有关调解工作。
徐玮主抓。①教室内的设备设施及电教等设施。②学校群体活动的安全防范。体育课及体育设备设施的安全。
于玉宝老师。教师办公室等设备及所管功能室的设备安全。督促年级做好年级全方位安全工作。
董自玉老师。负责学校周边环境,学校教学设备设施。负责抓好学校用电安全及维修。
王德通老师。抓好教学用具、设施使用的安全及年级活动的安全。
腾欢欢老师。督促年级做好年级全方位安全工作。值日领导、门卫、值日老师、送队教师等认真维持好学生返校、放学送队过马路,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4.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引导矛盾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
5.学校要协调有关方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整治方案,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三阶段(6月)。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督查和进行活动总结。
1.学校要以这次“两个排查”以及集中调处和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2.进一步加大专职和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和监控和重点场所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影响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的事件和案件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查处。
3.学校要做好专项工作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精神。狠抓排查、治理的落实。
2、深入排查隐患
学校各领导、各教师要对自己所管辖的年级、班要认真过细排查,监控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将出现的问题上报、处理。
3、着力化解、治理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班主任对自己的管辖范围安全隐患要多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自己范围内不能处理解决的要及时汇报学校,以便学校集中力量解决。
4、严肃责任追究。凡因管理不到位,排查不力,出现问题不化解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同时亦不向学校汇报的,则按有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有关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2010年9月
第三篇:马圩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定稿)班庄镇马圩小学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班庄镇马圩小学2010年9月
第四篇:马圩自行车管理制度班庄镇马圩小学自行车管理制度
1、车辆不允许骑着进校,到校门口下车,校内不准骑车、滑车。
2、自行车按学校指定位置认真存放,车把歪向左侧,车尾对齐,摆放整齐。
3、带好自行车上的随身物品,锁好车后方可离去。
4、按时存放(上课前、放学后各半个小时之间)。按规定地点存放。报告老师。
5、存取车时须爱护他人车辆,如有碰倒请立即扶好。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6、上课期间推车者,须持班主任批条。
7、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违者点名批评并扣班级纪律分。
马圩小学2010年9月
第五篇:马坡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马坡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1、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l李学文负责。
2、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由政教处魏文武负责。
3、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导处王世理负责。
4、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室许积银负责。
5、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副校长刘涛负责。
6、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组长毛鸿鹄对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在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拟定所辖区域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的措施及办法。
(2)负责督查所辖区域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有关安全的其他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或安全干部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教务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主任负责。
8、食堂的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居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除责令保卫组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1、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2、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宣传、庆典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4、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两操期间,各班本节课的任课教师要留在班级负责此时间的安全。如有违反,追究该任课教师的责任。
5、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安全出口标志、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6、总务处对食堂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7、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8、学校集会、做操应由政教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8、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9、本制度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10、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马坡中学20
11、
3、
1马坡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马坡中学
201
1、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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