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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办公日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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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开办公日制度 一、工作受理范围 1、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 2、符合政策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范围亟需解决的问题和求助。 3、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4、企业对软环境建设的投诉、建议以及在经营发展中需要区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5、公众对公务人员在依法行政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6、区重大决策等有关问题的解答。 7、其他有关事项。 二、时间 和地点 时间:每周星期三上午8∶30---11∶30;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区长接待室。 三、工作程序 1、引导。每周星期三上午在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办公楼设立区长接待日指示牌,指引来访对象到区长接待室进行登记预约。 2、登记预约。区长接待室工作人员了解对要面见区长的对象进行登记并了解来意。 3、安排见面。根据登记预约次序引带安排来访者与区长见面。 4、记录。区长接待来访人期间,根据区长的要求,由区长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到场记录。区长接待活动完毕后,记录人员要将接待记录呈关领导审阅,并及时将接待日期、来访者、接待事项、区长批示、交办部门、办理时限及督办人等交办给承办部门。 5、事项承办。根据区长的要求和批示,区长接待室工作人员将承办事项及时分拨给相关单位。 四、承办事项的督办 1、区办要对承办单位的承办事项进行督办,承办单位要根据区长的批示,在规定时限内抓紧办理。 2、承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负责直接答复的,要将结果报告区长,并反馈给督办人;如由区长接待室直接答复的,承办部门要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督办人,督办人再根据承办部门的上报材料,经请示关领导后,通过书面拟文、电话、约见等形式进行答复。 五、办结事项的反馈和统计。区长接待日交办的各类事项办结后,接待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结果及时录入电脑,并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区长。同时,接待室负责人员每月对区长接待日的记录、办理的事项、办结的情况等内容进行整理、归类、统计,呈报区领导审阅后归档。 六、保障措施。区长接待室工作由区办公室具体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协助,由区人事局负责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区长接待室人员力量。在区长接待日当天,区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留守本单位,做到随叫随到,以便于区长调度,处理有关问题,分派承办事项。如区长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接待时,由区长指派的副区长负责接待。 七、公开区长工作计划。为了便于群众了解区长、副区长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行踪,在区长接待室要设立公示牌,公示区领导每周工作安排。 八、其他事项。对于在区长接待日无理闹事来访人员,对其反映的问题按政策无法解决,但不听劝阻,缠访闹访,严重干扰了接待日办公秩序的人员,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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